Ⅰ 臨床執業助理醫師代碼是多少

:醫師資格考試分為執業醫師資格考試和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考試類別分為臨床、中醫(中醫、民族醫和中西醫結合)、口腔、公共衛生四類。考試方式分為實踐技能考試和醫學綜合筆試兩部分。

報考類別代碼表

執業醫師報考類別全稱
代碼
執業助理醫師報考類別全稱
代碼

臨床執業醫師
110
臨床執業助理醫師
210

口腔執業醫師
120
口腔執業助理醫師
220

公共衛生執業醫師
130
公共衛生執業助理醫師
230

具有規定學歷中醫執業醫師
140
具有規定學歷中醫執業助理醫師
240

具有規定學歷中醫(朝醫)專業執業醫師
141
具有規定學歷中醫(朝醫)專業執業助理醫師
241

具有規定學歷中醫(壯醫)專業執業醫師
142
具有規定學歷中醫(壯醫)專業執業助理醫師
242

中西醫結合執業醫師
150
中西醫結合執業助理醫師
250

具有規定學歷蒙醫執業醫師
160
具有規定學歷蒙醫執業助理醫師
260

具有規定學歷藏醫執業醫師
170
具有規定學歷藏醫執業助理醫師
270

具有規定學歷維醫執業醫師
180
具有規定學歷維醫執業助理醫師
280

具有規定學歷傣醫執業醫師
190
具有規定學歷傣醫執業助理醫師
290

師承和確有專長中醫執業醫師
340
師承和確有專長中醫執業助理醫師
440

師承和確有專長中醫(朝醫)專業執業醫師
341
師承和確有專長中醫(朝醫)專業執業助理醫師
441

師承和確有專長中醫(壯醫)專業執業醫師
342
師承和確有專長中醫(壯醫)專業執業助理醫師
442

師承和確有專長蒙醫執業醫師
360
師承和確有專長蒙醫執業助理醫師
460

師承和確有專長藏醫執業醫師
370
師承和確有專長藏醫執業助理醫師
470

師承和確有專長維醫執業醫師
380
師承和確有專長維醫執業助理醫師
480

師承和確有專長傣醫執業醫師
390
師承和確有專長傣醫執業助理醫師
490

Ⅱ 醫師執業注冊的類別有哪些

醫師執業類別有臨床、中醫、口腔、公共衛生,共四個類別。

Ⅲ 2006臨床助理醫師考試代碼是多少

(一)考生到報名點,向受理報名人員提交:
1、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及復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包括本人身份證、臨時身份證、軍官證、文職幹部證、護照,台、港、澳考生來往大陸的有效證件)。
如果考生因年齡未滿16歲或正在辦理有效身份證明階段等特殊原因的,可出單位開具的由地市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確認的有本人近期免冠近照的證明辦理報名手續,證明復印件由考點保存兩年,考生也須憑此證明和其他規定證件入場考試。
2、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3、試用機構出具的試用期滿一年並考核合格的證明;
4、6張小二寸正面免冠近照;
執業助理醫師申報執業醫師考試的,還應當提交《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證書》復印件、《醫師執業證書》復印件、執業時間和考核合格證明。
申請參加醫師資格考試的傳統醫學師承或確有專長人員,還需提交下列材料:
1、考試資格考核合格證明;
2、在《執業醫師法》頒布之日前經縣級以上中醫(葯)主管部門批準的有效行醫資格證明;或師承人員的《師承合同》和《出師合格證書》;或確有專長人員被省級中醫(葯)主管部門認可的確有專長證明。
(二)經過初步審核,具備報考資格的考生,交身份證明、畢業證書復印件,試用期滿一年並考核合格的證明,6張小二寸正面免冠近照及其他必須材料;考生考試費,開具相應單據。
(三)憑考試費單據,發放《醫師資格考試報名暨授予醫師資格申請表》、《考生指導手冊》等材料。
(四)考生應認真閱讀《考生指導手冊》,對照考點報名場所張貼的《考生報名代碼手冊》,按照「《醫師資格考試報名暨授予醫師資格申請表》填寫說明」和考點提供的《報名信息代碼手冊》填寫《醫師資格考試報名暨授予醫師資格申請表》並帖照片。考務工作人員不得代考生填報。
1、表中包括:實踐技能考試准考證號、考區、考點、姓名、有效身份證明號碼、性別、民族、考生來源、出生日期、報考類別最高學歷、畢業系(或專業)、行政區劃、畢業年月、畢業學校、畢業證書編號、報考類別、試用期崗位類別、報考次數、是否助理醫師、工作(試用)單位及登記號、通訊地址、聯系電話、郵編、單位所屬、單位系統和醫學綜合筆試准考證號共26個信息欄位。
2、填寫要求
(1)《醫師資格考試報名暨授予醫師資格申請表》中姓名、工作(試用)單位名稱、通訊地址三項只須填寫規范名稱;有效身份證明、出生日期、畢業年月、畢業證書編號、報考次數、工作(試用)單位登記號、聯系電話、郵編等八項須填寫相應數字;其它各項須同時填寫規范名稱及相應代碼。規范名稱和相應代碼詳見《醫師資格考試報名信息代碼手冊(2002年修訂)》。
(2)具體項目填寫說明:
1)有效身份證明號碼:指身份證(含臨時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碼不足18位的由左向右逐一填寫;軍官證(含文職幹部證)號碼中的漢字部分由《醫師資格考試報名信息代碼手冊(2002年修訂)》「單位系統代碼」中相應的代碼替代,並與後面的阿拉伯數字連在一起,由左向右逐一填寫,例如:考生單位系統為「總後鄞部」,代碼為「22」,軍官證號碼為「後字第12389798」,此欄應填寫為「2212389798」。
2)考生來源指考生是來源於內地、台灣、香港、澳門還是其他國家。
①內地考生需填寫「內地」字樣,代碼填寫「1」
②台灣、香港、澳門考生需填寫「台灣」或「香港」或「澳門」,代碼填寫「2」或「3」或「4」
③外籍考生需填寫標准中文國家名稱(及英文國家名稱),代碼填寫「5」
3)報考類別最高學歷:指與考生報考類別對應的專業最高學歷,不包括與報考類別無關的學歷。
4)行政區劃指考生工作(試用、實習)單位所在地所屬行政區劃。按《醫師資格考試報名信息代碼手冊(2002年修訂)》所提供的行政區劃代碼進行填寫,需分別填寫行政區劃中文名稱和代碼。
5)從2002年開始,持調整合並後高等醫學院校頒發的畢業證書的考生,按照畢業證書上的學校名稱和相應代碼填寫。本手冊提供了截止到2001年3月全國20所高等醫學院校變更後的名稱(括弧內)。成人醫學中專、電大(中專)、自學考試及個體醫無學歷報考人員畢業學校及代碼填寫要求詳見《醫師資格考試報名信息代碼手冊(2002年修訂)》。
6)畢業證書編號:指考生畢業證書上的統一編號,不足17位的由左向右逐一填寫。
7)報考類別與試用期崗位類別:考生應在《醫師資格考試報名信息代碼手冊(2002年修訂)》列出的24種試用期崗位類別中選擇與本人試用期崗位對應的類別及代碼填入試用期崗位類別,同時填寫報考類別名稱與代碼。
8)工作(試用)單位登記號:指由衛生行政部門提供的本人工作(試用、實習)單位統一登記號,不足22位的由左向右逐一填寫。
9)工作(試用)單位應填寫全稱,地市級以下(含地市級)單位可省略省、自治區、直轄市名稱。單位名稱中含有數字的,應填寫漢字數字。
10)公安部所屬邊防、消防、警衛現役人員,一律在「單位所屬」欄填「公安部所屬邊防、消防、警務現役人員」,代碼為「8」,「單位系統」欄填「邊、消、警」,代碼為「05」;軍隊醫療機構聘用人員和軍隊企業醫務人員在「單位所屬」欄填「其他」,代碼為「9」,「單位系統」欄填「其他」,代碼為「07」。
3、考生用鋼筆或圓珠筆填寫考生報名表,除准考證號、考點經辦人審查意見、考區復審意見外,全部由考生本人填寫。
考生填寫的《醫師資格考試報名暨授予醫師資格申請表》具有法律效力,考生必須對所填內容的真實性負責,因考生錯填報名信息造成的一切後果由本人承擔。
(五)考生交《醫師資格考試報名暨授予醫師資格申請表》,考點受理報名人員核驗考生填寫的《醫師資格考試報名暨授予醫師資格申請表》是否准確,名稱和代碼是否一致,無誤後考生離開。

考試分級分類

醫師資格考試分醫學綜合筆試和實踐技能考試兩部分。醫學綜合筆試部分採取標准化考試方式並實行全國統一考試,由衛生部國家醫學考試中心和國家中醫葯管理局中醫師資格認證中心承擔國家一級的具體考試業務工作。實踐技能考試由省級醫師資格考試領導小組組織實施。
考試分為兩級四類,即執業醫師和執業助理醫師兩級;每級分為臨床、中醫、口腔、公共衛生四類。中醫類包括中醫、民族醫和中西醫結合,其中民族醫又含蒙醫、藏醫和維醫三類,其他民族醫醫師暫不開考。
到目前為止,我國醫師資格考試共有24種類別的考試,報考類別全稱及代碼詳見表
醫 師 資 格 考 試 報 考 類 別 代 碼
臨床執業醫師 110;
口腔執業醫師 120;
公共衛生執業醫師 130;
具有規定學歷的中醫執業醫師 141;
中西醫結合執業醫師 142;
具有規定學歷的蒙醫執業醫師 143;
具有規定學歷的藏醫執業醫師 144;
具有規定學歷的維醫執業醫師 145;
師承或確有專長的中醫執業醫師 341;
師承或確有專長的蒙醫執業醫師 343;
師承或確有專長的藏醫執業醫師 344;
師承或確有專長的維醫執業醫師 345;
臨床執業助理醫師 210;
口腔執業助理醫師 220;
公共衛生執業助理醫師 230;
具有規定學歷的中醫執業助理醫師 241;
中西醫結合執業助理醫師 242;
具有規定學歷的蒙醫執業助理醫師 243;
具有規定學歷的藏醫執業助理醫師 244;
具有規定學歷的維醫執業助理醫師 245;
師承或確有專長的中醫執業助理醫師 441;
師承或確有專長的蒙醫執業助理醫師 443;
師承或確有專長的藏醫執業助理醫師 444;
師承或確有專長的維醫執業助理醫師 445

Ⅳ 深圳市師承之路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怎麼樣

簡介:師承之路是一個中醫培訓平台。注重中醫葯學習中臨床的實踐,為中醫版學生提供更系統的學權習方案。師承之路主要的業務是開發中醫課程,為中醫的學習者提供更真實、系統的中醫課程,其中的重點是為學生提供更多的臨床實踐指導和實習機會。同時根據國家中醫葯管理局師承法,協助中醫學習者通過系統的學習通過中醫師承考核,取得中醫執業證書。
法定代表人:林鎮林
成立時間:2018-01-30
注冊資本:50萬人民幣
企業類型:有限責任公司
公司地址:深圳市南山區粵海街道科發路1號富利臻大廈三層思微D31

Ⅳ 醫師執業資格證編碼201361441610125195109141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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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分為兩級四類,即執業醫師和執業助理醫師兩級;每級分為臨床、中醫、口腔、公共衛生四類。中醫類包括中醫、民族醫和中西醫結合,其中民族醫又含蒙醫、藏醫和維醫三類,其他民族醫醫師暫不開考。到目前為止,我國醫師資格考試共有24種類別。

Ⅵ 求。護照上的三位國家代碼及對應的國家名稱,

(一)考生到報名點,向受理報名人員提交:
1、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及復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包括本人身份證、臨時身份證、軍官證、文職幹部證、護照,台、港、澳考生來往大陸的有效證件)。

如果考生因年齡未滿16歲或正在辦理有效身份證明階段等特殊原因的,可出單位開具的由地市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確認的有本人近期免冠近照的證明辦理報名手續,證明復印件由考點保存兩年,考生也須憑此證明和其他規定證件入場考試。

2、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3、試用機構出具的試用期滿一年並考核合格的證明;

4、6張小二寸正面免冠近照;

執業助理醫師申報執業醫師考試的,還應當提交《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證書》復印件、《醫師執業證書》復印件、執業時間和考核合格證明。

申請參加醫師資格考試的傳統醫學師承或確有專長人員,還需提交下列材料:

1、考試資格考核合格證明;

2、在《執業醫師法》頒布之日前經縣級以上中醫(葯)主管部門批準的有效行醫資格證明;或師承人員的《師承合同》和《出師合格證書》;或確有專長人員被省級中醫(葯)主管部門認可的確有專長證明。

(二)經過初步審核,具備報考資格的考生,交身份證明、畢業證書復印件,試用期滿一年並考核合格的證明,6張小二寸正面免冠近照及其他必須材料;考生考試費,開具相應單據。

(三)憑考試費單據,發放《醫師資格考試報名暨授予醫師資格申請表》、《考生指導手冊》等材料。

(四)考生應認真閱讀《考生指導手冊》,對照考點報名場所張貼的《考生報名代碼手冊》,按照「《醫師資格考試報名暨授予醫師資格申請表》填寫說明」和考點提供的《報名信息代碼手冊》填寫《醫師資格考試報名暨授予醫師資格申請表》並帖照片。考務工作人員不得代考生填報。

1、表中包括:實踐技能考試准考證號、考區、考點、姓名、有效身份證明號碼、性別、民族、考生來源、出生日期、報考類別最高學歷、畢業系(或專業)、行政區劃、畢業年月、畢業學校、畢業證書編號、報考類別、試用期崗位類別、報考次數、是否助理醫師、工作(試用)單位及登記號、通訊地址、聯系電話、郵編、單位所屬、單位系統和醫學綜合筆試准考證號共26個信息欄位。

2、填寫要求(1)《醫師資格考試報名暨授予醫師資格申請表》中姓名、工作(試用)單位名稱、通訊地址三項只須填寫規范名稱;有效身份證明、出生日期、畢業年月、畢業證書編號、報考次數、工作(試用)單位登記號、聯系電話、郵編等八項須填寫相應數字;其它各項須同時填寫規范名稱及相應代碼。規范名稱和相應代碼詳見《醫師資格考試報名信息代碼手冊(2002年修訂)》。

(2)具體項目填寫說明:

1)有效身份證明號碼:指身份證(含臨時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碼不足18位的由左向右逐一填寫;軍官證(含文職幹部證)號碼中的漢字部分由《醫師資格考試報名信息代碼手冊(2002年修訂)》「單位系統代碼」中相應的代碼替代,並與後面的阿拉伯數字連在一起,由左向右逐一填寫,例如:考生單位系統為「總後鄞部」,代碼為「22」,軍官證號碼為「後字第12389798」,此欄應填寫為「2212389798」。

2)考生來源指考生是來源於內地、台灣、香港、澳門還是其他國家。

①內地考生需填寫「內地」字樣,代碼填寫「1」

②台灣、香港、澳門考生需填寫「台灣」或「香港」或「澳門」,代碼填寫「2」或「3」或「4」

③外籍考生需填寫標准中文國家名稱(及英文國家名稱),代碼填寫「5」

3)報考類別最高學歷:指與考生報考類別對應的專業最高學歷,不包括與報考類別無關的學歷。

4)行政區劃指考生工作(試用、實習)單位所在地所屬行政區劃。按《醫師資格考試報名信息代碼手冊(2002年修訂)》所提供的行政區劃代碼進行填寫,需分別填寫行政區劃中文名稱和代碼。

5)從2002年開始,持調整合並後高等醫學院校頒發的畢業證書的考生,按照畢業證書上的學校名稱和相應代碼填寫。本手冊提供了截止到2001年3月全國20 所高等醫學院校變更後的名稱(括弧內)。成人醫學中專、電大(中專)、自學考試及個體醫無學歷報考人員畢業學校及代碼填寫要求詳見《醫師資格考試報名信息代碼手冊(2002年修訂)》。

6)畢業證書編號:指考生畢業證書上的統一編號,不足17位的由左向右逐一填寫。

7)報考類別與試用期崗位類別:考生應在《醫師資格考試報名信息代碼手冊(2002年修訂)》列出的24種試用期崗位類別中選擇與本人試用期崗位對應的類別及代碼填入試用期崗位類別,同時填寫報考類別名稱與代碼。

8)工作(試用)單位登記號:指由衛生行政部門提供的本人工作(試用、實習)單位統一登記號,不足22位的由左向右逐一填寫。

9)工作(試用)單位應填寫全稱,地市級以下(含地市級)單位可省略省、自治區、直轄市名稱。單位名稱中含有數字的,應填寫漢字數字。

10)公安部所屬邊防、消防、警衛現役人員,一律在「單位所屬」欄填「公安部所屬邊防、消防、警務現役人員」,代碼為「8」,「單位系統」欄填「邊、消、警」,代碼為「05」;軍隊醫療機構聘用人員和軍隊企業醫務人員在「單位所屬」欄填「其他」,代碼為「9」,「單位系統」欄填「其他」,代碼為「07」。

3、考生用鋼筆或圓珠筆填寫考生報名表,除准考證號、考點經辦人審查意見、考區復審意見外,全部由考生本人填寫。

考生填寫的《醫師資格考試報名暨授予醫師資格申請表》具有法律效力,考生必須對所填內容的真實性負責,因考生錯填報名信息造成的一切後果由本人承擔。

(五)考生交《醫師資格考試報名暨授予醫師資格申請表》,考點受理報名人員核驗考生填寫的《醫師資格考試報名暨授予醫師資格申請表》是否准確,名稱和代碼是否一致,無誤後考生離開。

考生提交的報名材料必須真實、齊全、可靠。凡不具備報考資格者通過各種不法手段,偽造有關報名材料的,其考試成績無效;為考生報名舞弊提供方便或知情不報的考務工作人員將按照《醫師資格考試違紀處理暫行規定》第五條進行處理。

報名手續應由本人辦理,由於特殊原因不能親自辦理的,應由被委託人提交單位證明和書面委託書後方可辦理;被委託人錯填《醫師資格考試報名暨授予醫師資格申請表》造成的一切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考生報名時,應仔細閱讀考點張貼的考生報名方法及程序介紹、考生資格審查說明、收費標准、領取准考證時間和考試時間等。

Ⅶ 執業助理醫師執業編碼是什麼

你好,如果你是本科直接考執業醫師的話當然就沒有執業助理醫師執業證就專不用填,如果你是中屬專或大專有執業助理執業證書的話就填寫你執業證書照片下面那個編碼,如果是臨床就是210開頭;如果是口腔就是220開頭;如果是公衛就是230開頭;如果是具有規定學歷的中醫就是240或241開頭;如果是師承就是440開頭等。

Ⅷ 有誰知道今年的執業助理醫師考試報考類別的代碼。急~~~~

執業醫師報考類來別全稱
代碼源
執業助理醫師報考類別全稱
代碼
臨床執業醫師
110
臨床執業助理醫師
210
口腔執業醫師
120
口腔執業助理醫師
220
公共衛生執業醫師
130
公共衛生執業助理醫師
230
具有規定學歷中醫執業醫師
140
具有規定學歷中醫執業助理醫師
240
中西醫結合執業醫師
150
中西醫結合執業助理醫師
250
師承和確有專長中醫執業醫師
340
師承和確有專長中醫執業助理醫師
4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