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數據安全與隱私
❶ 大數據時代個人隱私數據如何保護
無論是個人下載app、注冊個人賬戶,還是公司用的軟體產品、數據雲,盡可能選擇大公司的,有一定品牌保證的。
比如騰訊系、阿里系、網路系的產品,盡量避免使用不知名公司的軟體產品。
❷ 大數據時代,我們該如何保護自己的隱私
談到隱私保護的問題,我們首先要明確什麼是隱私。從法理角度來講,隱私是已經發生了的符合道德規范和正當的而又不能或不願示人事或物、情感活動等。除卻我們的私人賬號和密碼,瀏覽記錄、聊天記錄甚至購物記錄都是隱私范疇之內。具體而言,保護用戶隱私安全應該從幾個方面下手:
首先,隱私保護要將隱私知情權,決定權交還給用戶本人。絕大多數互聯網應用將用戶使用權和隱私獲取強行綁定在一起,不同意隱私條款就不能使用應用,堪比「霸王條款」。要知道對很多功能來說,隱私數據只是可有可無的角色。
第二,不能將隱私保護建立在道德自律基礎上。隱私保護需要的是可靠手段,如法律、程序等等,需要利用強制力保護隱私,而不能僅僅依靠信用和道德。隱私就是「錢」,用信用道德去約束利益誘惑顯然並不是明智之選,強制力管理隱私的效率明顯會更高。
第三,要找到安全、可靠且高效的途徑利用隱私數據。解決隱私問題並非毫無辦法,受益於密碼學的發展,隱私數據可以通過密碼學的加密手段避免泄露,目前市面上已經涌現出不少針對隱私安全的解決方案,如鏈飛科技推出的隱私數據存儲應用WingChainDB和針對隱私數據多方協作的WingChainDX,都能夠實現隱私數據保護的功能。
❸ 大數據時代如何保護隱私
個人的資料盡量自己保管,不主動公開,例如手機號,如果泄漏,因為有實名制,就可以像洋蔥一樣被別有用心的人一層層拔個精光,(身份證號)等等都是可以一層層推演得到你自己的個人絕密資料。因為每個人都有一個號碼也是唯一的。
❹ 大數據時代,保護人民的隱私是有意義的還是無意義
前一段時間被網上爆出來的很多個人信息泄露的事件,讓人們對個人隱私的保護更加的關注,在這些信息被泄露的事件里,每次都是幾十萬條個人信息遭泄露或者販賣。還有前一段時間東莞的一所公廁裡面安裝人臉識別地方,同樣因為質疑存在泄露個人隱私的潛在風險而被停止使用,有人說在大數據時代里,每個人都是透明的,那麼在這個時代,保護人民的個人隱私到底有沒有意義呢?
一、個人隱私被泄露有哪些危害呢?
如果個人隱私被泄露之後,存在著哪些危害呢?首先最直觀的是人們可能經常會接到陌生人的電話,這些電話太多,都是一些推銷各種產品的推銷電話,這電話裡面這些人知道你的姓名和電話號碼,甚至更為詳細的信息,甚至知道你的行蹤以及個人喜好等等。相信在這種情況下,誰都會有一點不安全感。而且有一些不法分子拿到個人信息之後還會做一些違法犯罪行為。比如進行詐騙等活動。
❺ 大數據時代如何保護個人隱私
列印文章發送給好友分享按鈕0[提要] 隱私是我們最基本也是最神聖的一種權利。在大數據時代即將來臨的今天,我們如何去保護我們的個人隱私安全,又是一個亟待解決的問題。大數據實際上就是一種工具,而並不是一種專為竊取隱私而發展形成的泄密途徑。 隱私是我們最基本也是最神聖的一種權利。但是在Web2.0時代,面對如此眾多的社交和共享應用,我們的這一權利慢慢地被消磨掉了。事實上,一些專家認為,這一權利已經丟失了。我們看到了一些嚴重的事實:無論是大眾還是個人都可以通過一系列的做法跟蹤我們的行跡、習慣和選擇。然而在大數據時代即將來臨的今天,我們如何去保護我們的個人隱私安全,又是一個亟待解決的問題。 數據安全往往涉及到很多隱私,數據被誰掌握,怎樣能夠保證安全,是我們一直比較困惑的問題,這一問題在大數據時代下又再一次被放大。在信息爆炸的信息化社會,保護隱私安全不僅僅是我們所談到的大數據或者技術或者個人的單獨行為,它是整個社會行為。所有東西都不可能通過單一的技術手段解決,它可能通過法律手段還有道德建設。現在很多數據涌來,一時間我們面臨的數據非常多,這時候相關規則,立法甚至道德宣講或者體系建立都要跟得上。工具沒有好壞,看用在誰的手上。如果因為控制不好,就會很泛濫。這是取決於我們的手段,取決於我們對於建設的投入和關注。英特爾(中國)有限公司產品市場經理亢海峰在訪談中 英特爾(中國)有限公司產品市場經理亢海峰在訪談中指出,隱私的問題不是大數據時代帶來的,在沒有大數據時代的時候,我們就已經有很多隱私的問題,左鄰右舍,正常來講每個人回到家裡希望把門關上,窗簾拉上,大家不願意分享。這些一直有,只不過是到大數據時代,自媒體發布多了,這種情況下,解決方法有兩點,一個是技術手段一個是我們自己本身,如果你不願意這個東西泄露,我們盡量少發布這樣的信息。當然有一些信息已發布出去的,而且其中有一些不和諧因素,想要控制這些方面的問題這就要通過立法實現。現在有人提出相應的立法,這個是體制和法律配套過程。 大數據實際上就是一種工具,而並不是一種專為竊取隱私而發展形成的泄密途徑。既然是工具,那關鍵看工具用在什麼地方,掌握在誰手裡,就像槍一樣,在人民軍隊就保衛人民。關鍵是看怎麼利用這個東西,去做什麼事情。當然在這個過程中,企業本身也必須要考慮到,怎樣保護用戶的隱私,這一直都是大數據在應用過程中不斷在探索的一件事情。在安全的前提下,實現數據分享,真正創造數據價值,這才是大數據真正的目的。
❻ 大數據時代下個人隱私是否受到保護
但是在Web2.0時代,面對如此眾多的社交和共享應用,我們的這一權利慢慢地被消磨掉了。事實上,一些專家認為,這一權利已經丟失了。我們看到了一些嚴重的事實:無論是大眾還是個人都可以通過一系列的做法跟蹤我們的行跡、習慣和選擇。然而在大數據時代即將來臨的今天,我們如何去保護我們的個人隱私安全,又是一個亟待解決的問題。 數據安全往往涉及到很多隱私,數據被誰掌握,怎樣能夠保證安全,是我們一直比較困惑的問題,這一問題在大數據時代下又再一次被放大。在信息爆炸的信息化社會,保護隱私安全不僅僅是我們所談到的大數據或者技術或者個人的單獨行為,它是整個社會行為。所有東西都不可能通過單一的技術手段解決,它可能通過法律手段還有道德建設。現在很多數據涌來,一時間我們面臨的數據非常多,這時候相關規則,立法甚至道德宣講或者體系建立都要跟得上。工具沒有好壞,看用在誰的手上。如果因為控制不好,就會很泛濫。這是取決於我們的手段,取決於我們對於建設的投入和關注。 英特爾(中國)有限公司產品市場經理亢海峰在訪談中 英特爾(中國)有限公司產品市場經理亢海峰在訪談中指出,隱私的問題不是大數據時代帶來的,在沒有大數據時代的時候,我們就已經有很多隱私的問題,左鄰右舍,正常來講每個人回到家裡希望把門關上,窗簾拉上,大家不願意分享。這些一直有,只不過是到大數據時代,自媒體發布多了,這種情況下,解決方法有兩點,一個是技術手段一個是我們自己本身,如果你不願意這個東西泄露,我們盡量少發布這樣的信息。當然有一些信息已發布出去的,而且其中有一些不和諧因素,想要控制這些方面的問題這就要通過立法實現。現在有人提出相應的立法,這個是體制和法律配套過程。 大數據實際上就是一種工具,而並不是一種專為竊取隱私而發展形成的泄密途徑。既然是工具,那關鍵看工具用在什麼地方,掌握在誰手裡,就像槍一樣,在人民軍隊就保衛人民。關鍵是看怎麼利用這個東西,去做什麼事情。當然在這個過程中,企業本身也必須要考慮到,怎樣保護用戶的隱私,這一直都是大數據在應用過程中不斷在探索的一件事情。在安全的前提下,實現數據分享,真正創造數據價值,這才是大數據真正的目的。
❼ 大數據可以隨便侵犯別人的隱私么
隱藏不了,例如你搜索什麼東西,就把你的隱私記住了,我上次搜索了一個女優的名字,然後我朋友來了,打開網頁推送都是各種女優的信息,我朋友問我你到底平時幹啥了,被人家搜集了你這么多數據,給你推送。
❽ 大數據時代如何保護自己的隱私
隨著大數據時代的來臨,個人隱私信息的確時刻面臨著被泄露的風險,但光憑我們一已之力也是不行的。還得國民、企業、國家三方面結合起來,才能建立起一個安全的網路環境。
1.提高網路安全防範意識: 國民網路安全防範意識薄弱,是信息安全不斷受威脅的重要原因。目前,網民雖有一定的認知網路安全知識,但卻沒能將其有效轉化為安全防範意識,更少落實在網路行為上。以在中國普及程度極高的安卓手機為例,大量安卓應用在安裝前都要求讀取用戶的位置、簡訊等隱私,如不同意授權,則無法安裝。對於很多用戶而言,明明知道這些軟體並沒有必要知道這些隱私,且本意不想泄露隱私,但由於懷有僥幸心理,仍然同意軟體讀取自己的隱私。
2. 部署網路安全管理設備:隨著數據不斷的增加,也將企業置於更大的數據泄露風險當中。就在過去的半年裡發生了多起極其嚴重的安全事件,例如OpenSSL出現「心臟出血」安全漏洞、eBay數據大泄漏、GnuTLS的協議漏洞等。目前,已有一些企業部門開始使用安全基線和網路安全管理設備,如UniNAC網路准入控制、UniAccess終端安全管理等設備,用以及時檢測與發現網路中的各種異常行為和安全威脅,從而採取相應的安全措施。據Gartner公司預測,2016年40%的企業(以銀行、保險、醫葯、電信、金融和國防等行業為主)將積極地對至少10TB數據進行分析,以找出潛在的安全危險。
3. 國家應運用媒體、教育的方式提高廣大網民的網路安全防範意識,再者國家應加快完善我國網路立法制度。法治是解決安全問題的制勝法寶。信息安全爭分奪秒,除了國家層面要推動制定國際信息安全規則,最大限度阻止信息侵害行為外。還應梳理信息化地方性法規規章、制度規范以及政策措施,清理或調整與網路安全相悖的做法。推進依法行政,把信息化建設全面納入法制軌道,嚴格實行網路產品安全審查制度,防堵安全漏洞。市場經濟也是法治經濟,要充分利用法治力量,推動信息經濟健康快速發展。
❾ 大數據時代,如何保護個人隱私
根本上需要法律的約束,目前保護個人隱私的法律路徑有:刑法保護、行政法保護和民法保護。
在此基礎上需要各行業的自律:在2012年,12家搜索引擎服務企業簽署了《互聯網搜索引擎服務自律公約》。2013年12月3日,中國互聯網協會在京發布了《互聯網終端安全服務自律公約》。
此外,即採取技術手段對個人數據加以保護也是很有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