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數據殺熟沒
① 什麼是「大數據」殺熟為什麼會出現這種現象
隨著社會的發展,我們的科技變得越來越好,很多人都會利用科技來改善我們的生活,但是有的時候科技也有可能損害我們的生活,比如說大數據殺熟的現象,什麼是大數據殺熟呢?為什麼會出現這種現象呢?其實我認為主要是因為人們都在追求利潤,接下來跟大傢具體說明。3.很多人為了利潤,所以會出現這種現象。
對於公司來說,他們的主要目的是利潤,他們雖然知道客戶花多了錢,但是對於他們來說,通過這樣的方式能夠讓自己賺取更多的利潤,從而表現不錯,獲得更多人的投資,改善自己的生活,所以歸根結底還是利潤,但是我們在賺取利潤的時候也應該考慮到消費者的利益,更應該注意對於企業的影響,所以這種行為應該被制止。
總而言之,科技的發展是雙刃劍,既有好處也有壞處,就比如大數據用在好的一方面能夠方便我們的生活,為我們省錢,用在壞的一方面能夠讓很多消費者多花錢,坑了消費者,所以說很多公司為了自己的利潤,為了自己的報表好看,會選擇做這種事情,這種行為應該被制止,是不符合商業規則的,應該對消費者負責。
② 「大數據殺熟」是怎麼一回事
最近網路上大量流傳著「大數據到底是殺熟還是殺心?」前幾天,一位網友在微博自述自己訂酒店時被大數據「殺熟」:自己在網路上常訂的某酒店房間常年價格為380元至400元左右,而通過酒店前台和朋友賬號查詢,該房間的價格實際上為300元!微博一發出,即被迅速轉發,引來萬千網友紛紛吐槽,表示自己也有過類似遭遇。
都說老顧客很重要,不過這兩天互聯網廠商「大數據殺熟」的新聞,卻引來網友的一片熱議....
近日,有網友發現,同一段路程,打車軟體對兩部手機的報價卻不一樣:
「大數據殺熟」是否違法
大數據技術本身是中性的,關鍵在於使用者用來做什麼。
昨天,人民日報的一則評論引起了網友關注,該評論表示,從福利經濟學的視角,針對不同消費能力群體差別定價並非一定是壞事。然而,同一時刻對同一產品的差別定價,尤其是將消費者蒙在鼓裡隨意加價的情形,並不在其列。為了獲得灰色超額利潤,它損害了消費者權益,已經構成違背消費者知情權的價格欺詐,不為價格法所允許。
光明網評論員文章也指出,商家的溢價行為本身並沒有問題,問題在於這種溢價是否透明。如果老客戶普遍要支付高於「正常價格」的金額,甚至越是老客戶價格越貴,這顯然背離了一種樸素的誠信原則,也是對老客戶信賴的一種直接辜負。
根據國家發改委《禁止價格欺詐行為的規定》第三條,價格欺詐行為是指經營者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標價形式或者價格手段,欺騙、誘導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與其進行交易的行為。 按照這一定義,「大數據殺熟」顯然違反了《規定》,是一種典型的價格欺詐。
另外,《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還規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價款的三倍。
③ 大數據殺熟違法嗎
據報道,這兩天互聯網廠商「大數據殺熟」的新聞,卻引來網友的一片熱議,專家內表示,所謂「大數據容殺熟」,有人將其定義為互聯網廠商利用自己所擁有的用戶數據,對老用戶實行價格歧視的行為。
也有媒體指出,商家的溢價行為本身並沒有問題,問題在於這種溢價是否透明。如果老客戶普遍要支付高於「正常價格」的金額,甚至越是老客戶價格越貴,這顯然背離了一種樸素的誠信原則,也是對老客戶信賴的一種直接辜負。
根據國家發改委《禁止價格欺詐行為的規定》第三條,價格欺詐行為是指經營者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標價形式或者價格手段,欺騙、誘導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與其進行交易的行為。按照這一定義,「大數據殺熟」顯然違反了《規定》,是一種典型的價格欺詐。
希望大數據帶來的危害可以被得到有效的監管!
④ 大數據殺熟真的存在嗎
的確有這種想像抄發生過。
其實,襲只要自己多留個心眼,就可以發現自己是否有被殺熟了。
如果自己有兩部手機的話,那麼就更好了。一般來說,只要軟體殺熟的話,那麼對比起新注冊的用戶,兩個手機的報價,肯定會不大一樣。
只要價錢不一樣,就可以知道他們是否有動手腳。
不管怎麼說,我們自己做為老用戶,當然是希望用的越多,所需要繳納的費用越少。但是對於企業來說,我們就是他賺錢的工具。
所以,如果遇到殺熟的話,自己可以考慮下以後是否還要繼續用這個軟體了。
⑤ 大數據殺熟行為10月1日起明令禁止!怎麼看自己是否被殺熟
先來解釋一下,什麼是大數據殺熟行為。兩個人,用同一款APP訂購一趟航班的機票,價格是不一樣的。一個價格高,一個價格低。價格高的是因為他可能經常訂購機票,對機票的需求比較大。而另一個人可能是很少訂購機票,所以他的價格更低一些。前面的那個人,就是被大數據給殺熟了。這整個行為,就叫做大數據殺熟行為。要看自己是否被殺熟了,可以讓其它朋友也一起看你所要訂購的產品,看一看是否存在差價。
03、大數據不殺熟的話,會發生什麼如果大數據殺熟被完全禁止,所有的價格都統一了,會發現,消費者的意願越來越低的。而且,很多人會為此不去消費,因為價格高。大數據殺熟行為,就是送熟客上多宰點錢,用來彌補在新用戶上的損失,如果沒有了新用戶的誘惑,估計很多東西都推廣不起來。
⑥ 大數據殺熟現象嚴重,你遇到過類似的情況嗎
我也遇到過類似的狀況,這真的是一種非常糟糕的購物體驗。
生活在一個大數據時代當中,這給人們生活帶來了極大便利,可以同時給很多人的生活帶來困擾。除了讓人感覺沒有隱私之外,大數據殺熟也是很多人都難以接受的現實狀況。
在這個大數據時代里,從個人信息到個人偏好,我們好像真的已經變的沒有什麼隱私可言。大數據殺熟或許只是一種牟利手段,但是這讓人對大數據時代越來越沒有好感。
沒有人希望變成韭菜,可生活中的韭菜依舊是源源不絕,這是一件悲哀的事。
⑦ 所謂的「大數據殺熟」具體怎麼回事,什麼叫「殺熟」
先解釋一下什麼叫”殺熟“吧,簡單來說就是坑熟人,中國一貫都是熟人社會,辦事喜歡找熟人,就哪怕是出去打工也喜歡找老鄉,因為在我們長久以來的觀念中,熟人知根知底值得信賴,但是有些人就是利用了這種信賴的心理,利用對熟人的了解來坑熟人,往往因為了解一坑一個准。
現在大數據殺熟還挺普遍的,而且大數據殺熟具有隱蔽性,而且十分動態,所以每次那些電商平台被曝光利用大數據殺熟,他們總是能找到理由解釋。但是不用懷疑,大數據殺熟是確實存在的,早在2000年的時候亞馬遜就被發現將同一款DVD為新老客戶制定不同的價格,引起了消費者的憤怒,隨後亞馬遜就道歉了並且承諾再也不價格歧視了。
⑧ 何為大數據殺熟
「大數據殺熟」本質是一種差異化的定價策略。此前有經濟學教授告訴南都記者,因為不同顧客對價格敏感性不同,支付意願也大相徑庭,相對於「一視同仁」的統一定價,歧視性定價可以提高商家的利潤。
藉助大數據手段,平台能進一步分析識別用戶的偏好特徵及行為習慣,對「熟客」推薦與其個人特徵相吻合的產品或服務,進而收取更高的價格。
但在實踐中如何認定平台濫用大數據分析技術的「殺熟」存在不少爭議。2019年3月,北京市消費者協會曾發布調查發現,大數據殺熟具有隱蔽性,維權舉證難的特點,且部分商家雖然存在特定推送行為,卻也難以界定是否屬於法律規定的不合理推送。
(8)大數據殺熟沒擴展閱讀:
相較徵求意見稿,大數據殺熟條款有明顯變化
南都記者對比發現,關於價格歧視條款較原來有明顯不同。去年9月發布的徵求意見稿第十六條指出,在線旅遊經營者不得利用大數據等技術手段,針對不同消費特徵的旅遊者,對同一產品或服務在相同條件下設置差異化的價格。
《規定》第十五條則對此進行了細化,明確在線旅遊經營者不得濫用大數據分析等技術手段,基於旅遊者消費記錄、旅遊偏好等設置不公平的交易條件,侵犯旅遊者合法權益。
在法律責任方面,此前徵求意見稿指出如果平台出現價格歧視的行為,執法部門將依照《電子商務法》第七十七條的規定進行處罰。該條的具體懲戒措施包括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沒收違法所得,或處以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20萬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
也就是說,按照徵求意見稿,大數據殺熟行為最高或被罰50萬元。但此次《規定》中刪去這一具體明確罰款的規定。
⑨ 什麼是大數據殺熟
大數據殺熟是指同樣的商品或服務,老客戶看到的價格反而比新客戶要貴出許多的現象。2018年3月,「大數據殺熟」這個詞進入大家視野,不過這一現象或已持續多年。有數據顯示,國外一些網站早就有之,而近日有媒體對2008名受訪者進行的一項調查顯示,51.3%的受訪者遇到過互聯網企業利用大數據「殺熟」的情況。
與其稱這種現象為「殺熟」,不若說是「殺對價格不敏感的人」:一罐可樂,在超市只賣2元,在五星級酒店能賣30元。這不能叫價格歧視,而是因為人們能住得起五星級酒店,那麼就是要被「殺」,這個理論套用在「大數據殺熟」上卻並不恰當。一個關鍵問題是,一罐可樂的正常價格是透明的,所以在五星級酒店的溢價是公開的。但「大數據殺熟」卻處於隱蔽狀態,多數消費者是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溢價」了。
⑩ 什麼是大數據殺熟
大數據殺熟是指同樣的商品或服務,老客戶看到的價格反而比新客戶要貴出許多的現象。2018年12月20日,大數據殺熟當選為2018年度社會生活類十大流行語。
北京市消費者協會的實際體驗調查結論與網友的反饋大相徑庭。實際調查顯示,大數據「殺熟」問題並不明顯,只有個別價格不同行為涉嫌大數據「殺熟」,調查點名了去哪兒和飛豬旅行等網站都有不同程度的大數據殺熟情況。但消費者發現被大數據「殺熟」後,由於其存在復雜性和隱蔽性,維權舉證確實存在困難。
2020年9月15日消息,央視二套財經頻道點名在線旅遊平台的大數據殺熟現象,報道中提到在線旅遊平台針對不同消費特徵的旅遊者對同一產品或服務在相同條件下設置差異化的價格。
(10)大數據殺熟沒擴展閱讀:
相關法規:
2019年10月9日,文化和旅遊部公示了《在線旅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規定(徵求意見稿)》。針對最受關注的「大數據殺熟」問題,《暫行規定》明確規定,在線旅遊經營者不得利用大數據等技術手段,針對不同消費特徵的旅遊者,對同一產品或服務在相同條件下設置差異化的價格。大數據殺熟還將面臨最高五十萬元的處罰。
《暫行規定》第三十五條規定,違反該條規定的,由縣級以上文化和旅遊行政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第七十七條的規定處罰。具體來說,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可以並處五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並處二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2020年8月20日,文化和旅遊部發布了《在線旅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規定》,要求在線旅遊企業加強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不得擅自屏蔽、刪除旅遊者對其產品和服務的評價,不得誤導、引誘、替代或者強制旅遊者作出評價,不得濫用大數據分析侵犯旅遊者的合法權益。
不得為「不合理低價」旅遊提供交易機會,並主動公示全國旅遊投訴渠道,鼓勵平台經營者先行賠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