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2018年如何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

進入2018年,國務院首次常務會議的首個議題,是部署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會議提出,改革創新體制機制,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是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促進高質量發展的重要基礎,也是政府提供公共服務的重要內容,並明確提出「要借鑒國際經驗,抓緊建立營商環境評價機制,逐步在全國推行」。

目前,國際上對地區營商環境的評估有若干套指標體系,世界銀行每年發布的《營商環境報告》比較具有代表性。根據世界銀行發布的《營商環境報告》,中國營商便利度5年間在全球排名上升了18位,在世經論壇等其他國際組織機構的排名中上升幅度更大。

❷ 國務院建議試行企業「休眠」制度,官方對此有何相關政策

為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制定了《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於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更好服務市場主體的若干措施》,其中包含強化市場主體經營自主權、試行企業“休眠”制度等具有重大突破的利商措施。

1,避免吊銷營業執照

《國務院建議試行企業休眠制度》。部分督察組反映市場監管部門對連續兩個年度未報送年度報告的企業,可以吊銷營業執照。也就是說很多企業因為短期經營困難暫停歇業,但是還想著繼續經營的。需要匯報年度報告,這樣可以避免吊銷營業執照,如果企業一旦被吊銷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創業會受到阻礙,所以設置出一個休眠期合理的設置休眠條件和程序,承認休眠期間企業合法存續地位,保證企業經營資格和主體資格的連續性,這樣也是對經營企業做出了很大的利好。

企業休眠期間不同不等同於企業促銷破產企業休眠期間不可以改變主體的權利和義務,疫情期間考慮到企業經營的實際困難,可以在職工安置社保和工資等企業義務方面進行探索,保證職工的合法權益,或者企業相關部門,探討用工制度的創新,為穩就業提供全新的思路。

❸ 重磅!國務院公布六大新政,都有哪些「干貨」

國務院公布的六大新政,其實是從根本上進一步優化投資環境,緩解企業經營壓力,提升經濟發展,改善企業服務質量,同時對服務行業的監管工作,國務院發布《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 更好服務市場主體的實施意見》,公布六大新政,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更大激發市場活力,增強發展內生動力,總結概括就是:一、持續提升投資建設便利度;二、進一步簡化企業生產經營審批和條件;三、優化外貿外資企業經營環境;四、進一步降低就業創業門檻;五、提升涉企服務質量和效率;六、完善優化營商環境長效機制。

總體來說,國家在穩步提升經濟發展,和改善民生,以及提升企業服務質量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對於企業來說是一個難得的機會,對於市民來說也是一個加固生活保障的政策,讓市民放心消費,同時加強外貿企業的營商環境,鼓勵市民創業的積極性,降低了創業的門檻,最核心就是促進經濟的持續向好,釋放消費能力和需求,讓社會運行進一步向正常方向前進。

❹ 如何加強營商環境建設的意見及建議有什麼

國務院開年第一會研究的主題是優化營商環境。政府工作報告引人注目地強調「優化營商環境」。要求深化「放管服」改革,達到「解放生產力、提高競爭力,破障礙、去煩苛、築坦途,為市場主體添活力,為人民群眾增便利」的高度。
據媒體報道,目前營商環境雖整體有所改善,但仍然是部分地區發展的「軟肋」和「硬傷」。具體歸納起來有:一是經濟增長內生動力還不夠足,創新能力還不夠強,發展質量和效益不夠高,部分地區經濟下行壓力較大,一些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經營困難,民間投資增勢疲弱;二是搞地方保護,有的市場准入門檻高,各種隱性壁壘不同程度存在;三是政府職能轉變還不到位,投資環境惡劣,有的部門不依法行政,隨意執法、手續繁瑣、效率低下、遇事「推繞拖」等辦事難現象依然存在……
為什麼優化營商環境這么重要?
首先,優化營商環境,這是針對我國經濟社會面臨的發展瓶頸精準發力。總理在報告中提及「安不忘危,興不忘憂」,清醒認識到發展不平衡不充分的一些突出問題。其中相當一部分都和營商環境欠優、放管服改革滯後有千絲萬縷聯系。
其次,優化營商環境,就是解放生產力,就是提高綜合競爭力,這是一個地方也是一個國家發展的重要軟實力。「政府要嚴守承諾,不能新官不理舊賬、對企業不公平對待或搞地方保護」;「保障不同所有制企業在資質許可、政府采購、科技項目、標准制定等方面公平待遇,堅決查處濫用行政權力排除和限制競爭的行為」;「一定要讓我們的企業家、市場主體真正感覺到營商環境的切實優化」;要讓中國成為世界上的最佳投資地……
第三,優化營商環境,也是凈化社會風氣,打造法治國家的要求。一些地方頻頻發生的污化營商環境的事例,正是對法治的藐視,對規則,對公平正義的破壞。
優化營商環境是一個系統工程,既要改善基礎設施等硬環境,更要在提高服務水平、營造法治環境等軟環境建設上有新突破,更好發揮制度的支撐、保障、激勵作用。公共服務是營商環境的試金石,建議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對標國際最高標准,學習借鑒先進地區經驗,努力打造法治化、國際化、便利化的營商環境:
一要做好簡政放權的「減法」。營商環境是一個系統性的環境,除了基礎設施的可得性外,更強調企業開辦、運營、關閉和市場維護全流程的便利化:要持續推進放管服改革,制定全國市場准入負面清單,進一步清理廢除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各種規定和做法,最大程度實現准入環節的便利化;要搭建「多規合一」聯合審批平台,形成以「表單共享、材料共享、流程共享」為特徵的全新審批模式,提交「一套申報材料」,填寫「一份申請表單」,即可「完成多項審批」,優化審批流程,壓縮審批時限,不斷提高建設項目審批效率。
二要做強監管的「加法」。著眼優化公平公正的法治化環境,實施嚴格的知識產權保護,實施懲罰性賠償制度,對知識產權違法行為依法從嚴從快處理;進一步構建親、清新型政商關系,健全企業家參與涉企政策制定機制,激發和保護企業家精神,增強企業家信心;政府要嚴守承諾,不能「新官不理舊賬」,不能對企業不公平對待,不能搞地方保護,要保障不同所有制企業在資質許可、政府采購、科技項目、標准制定等方面的公平待遇,堅決查處濫用行政權力排除和限制競爭的行為;抓緊建立營商環境的評價機制,制定相關評價指標和辦法,推動各地由過去的爭資金、爭項目向爭創優質營商環境轉變。同時加快建立以信用承諾、信用公示為特點的新型監管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