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發商退地
① 開發商不做2次地平退錢嗎
這個問題可以拒絕收房到當地房管所和消協投訴進行處理
② 退房地法律規定要求是什麼
在商品房交易實踐中,購房人很難與開發商對退房的條件充分協商達成一致意見並在合同中一一寫明,因為相對於開發商而言,購房者畢竟處於弱勢地位。那麼,發生糾紛後,法院只能以法律為准繩進行衡量,以確定購房人能否退房。那麼根據法律規定,約定退房要符合哪些要求呢,而法律規定的退房情形又有哪些呢?下面為您一一講述。
一、約定退房要符合哪些要求
商品房買賣活動屬於民法調整的范疇,根據民法中交易雙方意思自治原則,雙方當事人完全可以在合同中約定退房的條件。約定退房條件是指購房者與開發商通過購房合同直接約定解除合同或通過規定解除合同的條件,當條件成就時,雙方依約解除合同。
而商品房交易雙方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退房的具體條件時,必須符合以下要求:
1、雙方對所約定的退房條件達成一致意見,且是真實的意思表示;
2、雙方約定的退房條件不違反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3、該退房條件已經寫入雙方所簽訂的購房合同而成為合同的一個有效條款。
一般而言,購房者要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來和開發商約定退房的條件,例如:自己有一部愛車,要專門購買帶有車庫的房子,就可以在合同中約定交房時車庫必須同時交付,否則可以退房,並有權要求開發商賠償損失;如果自己購房後要急於用該房做抵押向銀行貸款做生意,那麼,可以在合同中約定,如果房屋交付後的一定期限內因開發商的原因辦不下房產證,購房人有權退房並要求賠償損失。
總之,如果雙方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了退房的條件,法律會首先充分尊重當事人的個人意願,當所約定的條件成就時,會支持購房人退房的請求。只有當事人在合同中對退房的條件沒有約定的情況下,才依照法律的規定來衡量是否可以退房。
二、法律規定的退房情形有哪些
從我國現有法律、法規等規定來看,購房者可以退房的法定理由可歸納為以下幾點:
(一)出賣人未告知買受人而將房屋抵押給第三人;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8條第1項之規定,商品房買賣合同訂立後,出賣人未告知買受人又將該房屋抵押給第三人,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無法取得房屋的買受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
(二)一房兩賣;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8條第2項之規定,商品房買賣合同訂立後,出賣人又將該房屋出賣給第三人,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無法取得房屋的買受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
因為房屋買賣屬於不動產買賣,而根據民法原理,不動產物權的公示方法為登記,這就使開發商在已售商品房的價格出現大幅上漲時有條件「一房兩賣」,以牟取更多的利潤。
另外,如果開發商與第三人惡意串通,另行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並將房屋交付使用,導致購房者無法取得房屋,購房者可以請求法院或仲裁機構確認開發商與第三人訂立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無效。
(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存在欺詐;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9條第1項之規定,出賣人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時,故意隱瞞沒有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的事實或者提供虛假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買受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開發商在預售商品房前必須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否則不得預售商品房。
(四)出賣人故意隱瞞所售房屋存在抵押的事實;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9條第2項之規定,出賣人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時,故意隱瞞所售房屋已經抵押的事實,買受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
(五)出賣人故意隱瞞所售房屋已出售事實;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9條第3項之規定,出賣人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時,故意隱瞞所售房屋已經出賣給第三人或者為拆遷補償安置房屋的事實,買受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
(六)出賣人故意隱瞞所售房屋為拆遷補償安置房屋的事實;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9條第3項之規定,出賣人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時,故意隱瞞所售房屋已經出賣給第三人或者為拆遷補償安置房屋的事實,買受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
③ 開發商買了塊地國家收回了給退買地錢嗎
肯定會給的。
只是手續麻煩點。
說不定,開發商還坐地起價,賺點呢。
賺國家的,畢竟畢竟難。
④ 出讓土地被開發商摘牌,前者已交的出讓金能退還嗎
我理解你這個問題是不是說,一塊掛牌土地,兩方競爭,一方摘地後,另一方的土地保內證金是否能退還容。如果是這個問題,那答案是,當然能。當土地為掛牌出讓時,有多方進行摘地,在規定時間內提交保證金,摘地完成後,摘牌方在規定時間內補繳全額的土地出讓金,其餘各參與方,在規定時間內(一般是30天內),收到國土部門退還的土地保證金。全手打,望點贊
⑤ 買的房屋已被開發商土地抵押,可要求開發商退還定金么
買的房屋抄已被開發商土地抵押,襲可要求開發商退還定金。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九條規定,開發商故意隱瞞所售房屋已經抵押的事實,購房人可以要求開發商退房。
開發商把出售的房屋抵押給第三人或將房屋又出賣給第三人。如果開發商在出售房屋之前就把所售房屋抵押,或將房屋出售給購房者後,又將房子抵押給他人,或直接將房屋又出售給第三人,購房者在查明情況屬實後,就可以要求開發商退房,並且有權要求開發商承擔賠償損失以及違約責任。
⑥ 房子首付交完了,想退,但是開發商領導同意退,就是不給退,買的這房子還是一片地,只有土地證
對方房子不具備預售條件,你可以要求確認合同無效,要求退款
⑦ 交房款一年開發商沒拿下來土地 如何退款
如果是來新房,可以起訴源開發商,及時辦理房產證,否則要求退款,如果是二手房,和原房主協商及時辦理房產證,否則也可以起訴,要求解除買賣合同,退還房款。
根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的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內,將需要由其提供的辦理房屋權屬登記的資料報送房屋所在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協助商品房買受人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和房屋所有權登記手續.
由於開發商的原因造成購房者未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取得房產證;或者期房預購人在房屋交付之日起90日內未取得房產證或者已竣工商品房的買受人自訂立合同之日起90日內未能取得房產證的,開發商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⑧ 付好定金才知道開發商拿地已經10年多了,這樣可以退定金嗎
定金按理來說是不能退的,但是有協議嗎?沒有協議它也不是真正的協議,他們也不佔理,可以要求退,要不然就去相關部門反應。
⑨ 我買的新房子還剩42年產權,開發商需要向我退土地出讓金嗎
不是這樣的;除非你能證明你的購房款里明確了對土地出讓金全額出資部分,但是一般不會寫有這樣的內容。或者另外一種情形就是開發商子啊合同中僅明確有50年產權,沒有明確實際產權日期。
⑩ 如何做才能讓開發商退回地上車位款
只能到房管局城建局消協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