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光伏開發流程需要多久

您好,光伏發電項目初步基本程序流程:
1、項目前期考察
2、前期資料及批復文件
第一階段:可研階段
第二階段:獲得省級/市級相關部門的批復文件
第三階段:獲得開工許可
後期建設後就是並網發電流程。做光伏電站前期流程大概在20天左右。

② 國內光伏電站開發的公司有哪些

目前國內光伏電站開發的公司有傳統五大電力集團以及中廣核、航天機電內。

光伏電站是指與電網相連並容向電網輸送電力的光伏發電系統,屬國家鼓勵的綠色能源項目。可以分為帶蓄電池的和不帶蓄電池的並網發電系統。太陽能發電分為光熱發電和光伏發電。通常說的太陽能發電指的是太陽能光伏發電。
光伏發電產品主要用於三大方面:一是為無電場合提供電源;二是太陽能日用電子產品,如各類太陽能充電器、太陽能路燈和太陽能草地各種燈具等;三是並網發電,這在發達國家已經大面積推廣實施。到2009年,中國並網發電還未開始全面推廣,不過,2008年北京奧運會部分用電是由太陽能發電和風力發電提供的。

③ 想尋求一個做光伏開發的公司來買我的地

在哪裡啊,有多大面積

④ 想開發光伏發電,不知道前景怎麼樣,或者找個合作

前景是不錯的,我國已成為世界上最大的能源生產國和消費國,盡管我國能源發展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績,但在面對當前日益嚴重的環境和大氣污染現狀下,加快推進光伏產業發展,才能從根本上破解大氣污染之困。對於我國光伏發電設備製造企業來說,這無疑是個發展機遇。
近年來,我國光伏、風電產業快速發展。在國家政策的支持和產業界的共同努力下,新能源產業迅速發展壯大。據《2017-2022年中國光伏發電產業市場前瞻與投資戰略規劃分析報告》顯示,截至2016年底,我國風電和光伏裝機量分別達到1.49億千瓦和7742萬千瓦,累計裝機容量雙雙位列全球第一。
光伏發電在我國擁有廣闊的市場,包括西藏、新疆、青海、甘肅、四川大部等省區市的自然條件均符合光伏產業的發展,這意味著,中國領土的半壁江山都極其適宜發展光伏產業。

⑤ 國內搞光伏電站開發的公司有哪些

目前國內光伏電站開發的公司有傳統五大電力集團以及中廣核、航天機電。

光伏電站是指與電網相連並向電網輸送電力的光伏發電系統,屬國家鼓勵的綠色能源項目。可以分為帶蓄電池的和不帶蓄電池的並網發電系統。太陽能發電分為光熱發電和光伏發電。通常說的太陽能發電指的是太陽能光伏發電。
光伏發電產品主要用於三大方面:一是為無電場合提供電源;二是太陽能日用電子產品,如各類太陽能充電器、太陽能路燈和太陽能草地各種燈具等;三是並網發電,這在發達國家已經大面積推廣實施。到2009年,中國並網發電還未開始全面推廣,不過,2008年北京奧運會部分用電是由太陽能發電和風力發電提供的。

⑥ 光伏電站項目開發工作思路

可研還是申請報告

⑦ 光伏電站開發模式有哪些

光伏電站的開發模式,匯總起來共有種,每種合作模式都適合於特種的條件,各有優缺點,都是綜合考慮各方利益的結果,是目前市場上成熟的可操作的開發模式。
1.工程總承包(EPC)模式

工程總承包(Engineering Procurement Construction)模式,又稱設計、采購、施工一體化模式。是指在項目決策階段以後,從設計開始,經招標,委託一家工程公司對設計-采購-建造進行總承包。在這種模式下,按照承包合同規定的總價或可調總價方式,由工程公司負責對工程項目的進度、費用、質量、安全進行管理和控制,並按合同約定完成工 程。EPC有很多種衍生和組合,例如EP+C、E+P+C、EPCm、EPCs、EPCa等。

優點:
業主把工程的設計、采購、施工和開工服務工作全部託付給工程總承包商負責組織實施,業主只負責整體的、原則的、目標的管理和控制,總承包商更能發揮主觀能動性,能運用其先進的管理經驗為業主和承包商自身創造更多的效益;提高了工作效率,減少了協調工作量;設計變更少,工期較短;

由於採用的是總價合同,基本上不用再支付索賠及追加項目費用;項目的最終價格和要求的工期具有更大程度的確定性。

缺點:
業主不能對工程進行全程式控制制;總承包商對整個項目的成本工期和質量負責,加大了總承包商的風險,總承包商為了降低風險獲得更多的利潤,可能通過調整設計方案來降低成本,可能會影響長遠意義上的質量;

由於採用的是總價合同,承包商獲得業主變更令及追加費用的彈性很小。

2.項目管理承包(PMC)模式

PMC即Project Management Consultant,即項目管理承包。指項目管理承包商代表業主對工程項目進行全過程、全方位的項目管理,包括進行工程的整體規劃、項目定義、工程招 標、選擇EPC承包商,並對設計、采購、施工、試運行進行全面管理,一般不直接參與項目的設計、采購、施工和試運行等階段的具體工作。PMC模式體現了初步設計與施工圖設計的分離,施工圖設計進入技術競爭領域,只不過初步設計是由PMC完成的。

優點
可以充分發揮管理承包商在項目管理方面的專業技能,統一協調和管理項目的設計與施工,減少矛盾;有利於建設項目投資的節省;該模式可以對項目的設計進行優化,可以實現在給項目生存期內達到成本最低;在保證質量優良的同時,有利於承包商獲得對項目未來的契股或收益分配權,可以縮短施工工期,在高風險領域,通常採用契股這種方式來穩定隊伍。

缺點
業主參與工程的程度低,變更權利有限,協調難度大;業主方很大的風險在於能否選擇一個高水平的項目管理公司。該模式通常適用於:項目投資在1億美元以上的大型項目。缺乏管理經驗的國家和地區的項目,引入PMC可確保項目的成功建成。同時幫助這些國家和地區提高項目管理水平。利用銀行或國外金融機構、財團貸款或出口信貸而建設的項目。工藝裝置多而復雜,業主對這些工藝不熟悉的龐大項目。

3.設計—建造(DB)模式

即設計-建造模式(Design And Build),在國際上也稱交鑰匙模式(Turn-Key-Operate)。在中國稱設計-施工總承包模式(Design- Construction)。是在項目原則確定之後,業主選定一家公司負責項目的設計和施工。這種方式在投標和訂立合同時是以總價合同為基礎的。設計-建 造總承包商對整個項目的成本負責,他首先選擇一家咨詢設計公司進行設計,然後採用競爭性招標方式選擇分包商,當然也可以利用本公司的設計和施工力量完成一 部分工程。

避免了設計和施工的矛盾,可顯著降低項目的成本和縮短工期。然而,業主關心的重點是工程按合同竣工交付使用,而不在乎承包商如何去實施。同時,在選定承包商時,把設計方案的優劣作為主要的評標因素,可保證業主得到高質量的工程項目。

優點
業主和承包商密切合作,完成項目規劃直至驗收,減少了協調的時間和費用;承包商可在參與初期將其材料、施工方法、結構、價格和市場等知識和經驗融入設計中;有利於控製成本,降低造價。國外經驗證明:實行DB模式,平均可降低造價10%左右;有利於進度控制,縮短工期;風險責任單一。

從總體來說,建設項目的合同關系是業主和承包商之間的關系,業主的責任是按合同規定的方式付款,總承包商的責任是按時提供業主所需的產品,總承包商對於項目建設的全過程負有全部的責任。

缺點
業主對最終設計和細節控制能力較低:承包商的設計對工程經濟性有很大影響,在DB模式下承包商承擔了更大的風險;建築質量控制主要取決於業主招標時功能描述書的質量,而且總承包商的水平對設計質量有較大影響;出現時間較短,缺乏特定的法律、法規約束,沒有專門的險種;交付方式操作復雜,競爭性較小。

4.平行發包(DBB)模式

即設計-招標-建造模式(Design-Bid-Build),它是一種在國際上比較通用且應用最早的工程項目發包模式之一。指由業主委託建築師或咨詢工程師進行前期的各項工作(如進行機會研究、可行 性研究等),待項目評估立項後再進行設計。在設計階段編制施工招標文件,隨後通過招標選擇承包商;而有關單項工程的分包和設備、材料的采購一般都由承包商與分包商和供應商單獨訂立合同並組織實施。在工程項目實施階段,工程師則為業主提供施工管理服務。這種模式最突出的特點是強調工程項目的實施必須按照D-B-B的順序進行,只有一個階段全部結束另一個階段才能開始。

優點
優點表現在管理方法較成熟,各方對有關程序都很熟悉,業主可自由選擇咨詢設計人員,對設計要求可控制,可自由選擇工程師,可採用各方均熟悉的標准合同文本,有利於合同管理、風險管理和減少投資。

缺點
項目周期較長,業主與設計、施工方分別簽約,自行管理項目,管理費較高;設計的可施工性差,工程師控制項目目標能力不強;不利於工程事故的責任劃分,由於圖紙問題產生爭端多索賠多等。該管理模式在國際上最為通用,以世行、亞行貸款項目和國際咨詢工程師聯合會(FIDIC)的合同條件為依據的項目均採用這種模式。中國目前普遍採用的「項目法人責任制」、「招標投標制」、「建設監理制」、「合同管理制」基本上參照世行、亞行和FIDIC的這種傳統模式。

5.施工管理承包(CM)模式

Construction Management Approach模式又稱「邊設計、邊施工」方式。分階段發包方式或快速軌道方式,CM模式是由業主委託CM單位,以一個承包商的身份,採取有條件的「邊設計、邊施工」,著眼於縮短項目周期,也稱快速路徑法。即Fast Track的生產組織方式來進行施工管理,直接指揮施工活動,在一定程度上影響設計活動,而它與業主的合同通常採用「成本+利潤」方式的這樣一種承發包模式。

此方式通過施工管理商來協調設計和施工的矛盾,使決策公開化。其特點是由業主和業主委託的工程項目經理與工程師組成一個聯合小組共同負責組織和管理工 程的規劃、設計和施工。完成一部分分項(單項)工程設計後,即對該部分進行招標,發包給一家承包商,無總承包商,由業主直接按每個單項工程與承包商分別簽訂承包合同。

這是近年在國外廣泛流行的一種合同管理模式,這種模式與過去那種設計圖紙全都完成之後才進行招標的連續建設生產模式不同,一般的招標發包方式與階段發包方式的比較。

CM模式的兩種實現形式: CM單位的服務,分代理型和非代理型。

代理型CM(「Agency」 CM):以業主代理身份工作,收取服務酬金。

風險型CM(「At-Risk」 CM):以總承包身份,可直接進行分發包,直接與分包商簽合同,並向業主承擔保證最大工程費用GMP,如果實際工程費超過了GMP,超過部分由CM單位承擔。

優點
在項目進度控制方面,由於CM模式採用分散發包,集中管理,使設計與施工充分搭接,有利於縮短建設周期;

CM單位加強與設計方的協調,可以減少因修改設計而造成的工期延誤;

在投資控制方面,通過協調設計,CM單位還可以幫助業主採用價值工程等方法向設計提出合理化建議,以挖掘節約投資的潛力,還可以**減少施工階段的設計變更。如果採用了具有GMP的CM模式,CM單位將對工程費用的控制承擔更直接的經濟責任,因而可以**降低業主在工程費用控制方面的風險;

在質量控制方面,設計與施工的結合和相互協調,在項目上採用新工藝、新方法時,有利於工程施工質量的提高;5)分包商的選擇由業主和承包人共同決定,因而更為明智。

缺點
對CM經理以及其所在單位的資質和信譽的要求都比較高;分項招標導致承包費可能較高;CM模式一般採用「成本加酬金」合同,對合同範本要求比較高。

6.建造-運營-移交(BOT)模式

即建造-運營-移交(Build-Operate-Transfer)模式。是指一國財團或投資人為項目的發起人,從一個國家的政府獲得某項目基礎設施的 建設特許權,然後由其獨立式地聯合其他方組建項目公司,負責項目的融資、設計、建造和經營。在整個特許期內,項目公司通過項目的經營獲得利潤,並用此利潤償還債務。在特許期滿之時,整個項目由項目公司無償或以極少的名義價格移交給東道國政府。

BOT模式的最大特點是由於獲得政府許可和支持,有時可得到優惠政策,拓寬了融資渠道。BOOT、BOO、DBOT、BTO、TOT、BRT、BLT、 BT、ROO、MOT、BOOST、BOD、DBOM和FBOOT等均是標准BOT操作的不同演變方式,但其基本特點是一致的,即項目公司必須得到政府有 關部門授予的特許權。該模式主要用於機場、隧道、發電廠、港口、收費公路、電信、供水和污水處理等一些投資較大、建設周期長和可以運營獲利的基礎設施項目。

優點:
可以減少政府主權借債和還本付息的責任;可以將公營機構的風險轉移到私營承包商,避免公營機構承擔項目的全部風險;可以吸引國外投資,以支持國內基礎設施的建設,解決了發展中國家缺乏建設資金的問題;BOT項目通常都由外國的公司來承包,這會給項目所在國帶來先進的技術和管理經驗,既給本國的承包商帶來較 多的發展機會,也促進了國際經濟的融合。

缺點:
在特許權期限內,政府將失去對項目所有權和經營權的控制;參與方多,結構復雜,項目前期過長且融資成本高;可能導致大量的稅收流失;可能造成設施的掠奪性 經營;在項目完成後,會有大量的外匯流出;風險分攤不對稱等。政府雖然轉移了建設、融資等風險,卻承擔了更多的其他責任與風險,如利率、匯率風險等。

7.公共部門與私人企業合作模式(PPP)

民間參與公共基礎設施建設和公共事務管理的模式統稱為公私(民)夥伴關系(Public Private Partnership—簡稱PPP)。具體是指政府、私人企業基於某個項目而形成的相互間合作關系的一種特許經營項目融資模式。由該項目公司負責籌資、 建設與經營。政府通常與提供貸款的金融機構達成一個直接協議,該協議不是對項目進行擔保,而是政府向借貸機構做出的承諾,將按照政府與項目公司簽訂的合同 支付有關費用。

這個協議使項目公司能比較順利地獲得金融機構的貸款。而項目的預期收益、資產以及政府的扶持力度將直接影響貸款的數量和形式。採取這種融資 形式的實質是,政府通過給予民營企業長期的特許經營權和收益權來換取基礎設施加快建設及有效運營。

PPP模式適用於投資額大、建設周期長、資金回報慢的項目,包括鐵路、公路、橋梁、隧道等交通部門,電力煤氣等能源部門以及電信網路等通訊事業等。

無論是在發達國家或發展中國家,PPP模式的應用越來越廣泛。項目成功的關鍵是項目的參與者和股東都已經清晰了解了項目的所有風險、要求和機會,才有可能充分享受PPP模式帶來的收益。

優點:
公共部門和私人企業在初始階段就共同參與論證,有利於盡早確定項目融資可行性,縮短前期工作周期,節省政府投資;可以在項目初期實現風險分配,同時由於政府分擔一部分風險,使風險分配更合理,減少了承建商與投資商風險,從而降低了融資難度;參與項目融資的私人企業在項目前期就參與進來,有利於私人企業一開始就引入先進技術和管理經驗;

公共部門和私人企業共同參與建設和運營,雙方可以形成互利的長期目標,更好地為社會和公眾提供服務;使項目參與各方整合組成戰略聯盟,對協調各方不同的利益目標起關鍵作用;政府擁有一定的控制權。

缺點:
對於政府來說,如何確定合作公司給政府增加了難度,而且在合作中要負有一定的責任,增加了政府的風險負擔;組織形式比較復雜,增加了管理上協調的難度;如何設定項目的回報率可能成為一個頗有爭議的問題。

總 結

上述合作模式都是在不同的條件下,經過市場運作和檢驗而形成的,但合作模式不是固定不變的,上述7種合作模式都可以在特定的條件下進行調整,也以經過創造提出全新的合作模式,唯一的准則就是要符合各方利益的訴求,滿足特定的條件。

⑧ 我是做光伏電站開發的,想找塊地或者是大型企業的屋頂做光伏電站。有沒有這方面的資源

可與廣東省佛山市南海區的一汽大眾聯系。因曾在該廠做過安裝,該廠的屋頂結構對太陽能光伏電板的鋪設十分有利,你可網上搜索該廠的聯系電話。

⑨ 太陽能光伏項目開發協議書

鏈接1漢能控股集團簡介:漢能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簡稱漢能控股集團)成立於1994年。集團總部設於北京,在國內10多個省份以及美國、英國、荷蘭、香港等國家和地區設有子公司和分支機構。集團以水電等傳統清潔能源為基礎,已建、在建水電項目權益總裝機容量超過600萬千瓦;以太陽能光伏產業為主導,在廣東、四川等地投資建設產能約超過3GW的太陽能光伏研發生產基地,是當今國內規模最大、專業化程度最高的民營清潔能源發電企業。

漢能控股集團以不斷開拓創新的現代企業精神,歷經15年創業期和發展期,奠定了「一基兩翼」的產業發展戰略構架。即:以傳統清潔能源水力發電板塊為基礎,以太陽能研發與生產等高科技能源板塊為左翼,以太陽能光伏應用等為右翼的產業結構。「一基」是漢能「兩翼」發展的基礎,「兩翼」是漢能實現使命的新引擎,「一基兩翼」的布局形成漢能完整的清潔能源產業鏈和價值鏈。

鏈接2漢能集團太陽能光伏產業基地項目介紹:該項目投資建設總產能為1GW的硅基薄膜太陽能電池研發製造基地,總佔地面積1500畝,總投資約210億元人民幣(約合30億美元)。分三期投資建設:首期200MW產能,總投資約40億元人民幣,將在項目開工後12~14個月投產;二期300MW產能,投資約65億元;第三期500MW,投資約105億元。該項目達產後可帶來140億元年產值,年上繳稅收約13億元,可解決2000人就業。

鏈接3漢能集團太陽能光伏產業基地項目落戶後可能帶來的其他投資:

1.光伏玻璃企業:漢能項目每年將需要22.5萬噸光伏玻璃,這么大量的玻璃需求,必然吸引玻璃製造企業落戶,以降低玻璃運輸成本。

2.特種氣體企業:漢能項目每年需要24萬立方米硅烷,32萬立方米三氟化氮,432噸液態DEZ,2.86萬立方米磷烷,3.2萬立方米硼烷及其他特種氣體。這些氣體運輸成本巨大,特氣企業必將在漢能項目周邊建廠生產。

3.其他原材料生產企業:漢能項目還需要大量的電氣配件、電池封裝材料、清洗劑等生產材料及零部件,這些材料和部件的需求量大,利潤穩定。對於相關企業具有很強的投資吸引力,漢能項目的落戶必將帶動相關企業的投資落戶。

4.物流企業:漢能每年至少需要向外運輸22.5萬噸產成品,向內運輸生產用原材料和輔料。這部分物流業務漢能全部外包給專業物流企業,將極大帶動當地物流業的發展。

鏈接4太陽能光伏產業在全球發展前景:太陽能利用的范圍廣泛、形式多樣、大小規模皆可,符合低碳減排的全球大趨勢,具備長期戰略發展條件。在經濟危機的推動下,成為刺激經濟復甦所需的新型產業,又具備短期策略發展條件。目前,太陽能發電量(光伏、光熱)佔全球發電量的份額仍十分微弱,即使是在佔全球光伏累計裝機容量二分之一的德國,其太陽能發電量也僅佔全國發電總量的1%。按照歐盟、美國、日本等國的可再生能源規劃,至2020年可再生能源利用將占能源總消耗的20%以上,光伏發電對此目標的達成無疑起到至關重要的決定性作用。至目前為止,全球共有60個國家和地區頒布實施了光伏扶植政策和相關可再生能源扶植政策,許多國家並且制訂了十分明確的發展目標。這些都為光伏產業的未來發展奠定了穩定、長期的政策環境和發展導向,為全球光伏市場未來發展提供了宏觀發展環境和機遇。

⑩ 光伏產業在中國未來五至十年的前景怎樣

前瞻網近年來,我國西部地區大力發展光伏發電,但是隨著集中式光伏電站的大規模建設,一些問題已經有所顯現。部分地區用電量低,已經無法完全消納這些電量,並且受到電力系統接納能力限制無法大規模發展。因此,鼓勵東、中部地區發展分布式發電,鼓勵自發自用,成為光伏發電的發展方向。

前瞻產業研究院《中國分布式能源行業市場前瞻與投資戰略規劃分析報告》資料顯示,分布式發電通常是指利用分散式資源,裝機規模較小的、布置在用戶附近的發電系統,它一般接入低於35千伏或更低電壓等級的電網。分布式光伏發電特指採用光伏組件,將太陽能直接轉換為電能的分布式發電系統。

目前,浙江、山東和廣東等省份的分布式光伏發電建設規模較大,預計到今年底,將分別達到60萬千瓦、40萬千瓦和40萬千瓦。部分省份還在積極探索分布式光伏發電應用項目管理方式。江蘇開展了工業園區光伏發電集中應用、光伏示範村(小區),風光互補、漁光互補、農業大棚光伏應用。浙江省嘉興市秀洲工業園區形成了政府協調推動、發揮企業作用、統一規劃的項目開發模式。

希望可以幫到你 還望點贊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