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營造良好營商環境有什麼積極意義

國務院開年第一會研究的主題是優化營商環境。政府工作報告引人注目地強調「優化營商環境」。要求深化「放管服」改革,達到「解放生產力、提高競爭力,破障礙、去煩苛、築坦途,為市場主體添活力,為人民群眾增便利」的高度。

據媒體報道,目前營商環境雖整體有所改善,但仍然是部分地區發展的「軟肋」和「硬傷」。具體歸納起來有:一是經濟增長內生動力還不夠足,創新能力還不夠強,發展質量和效益不夠高,部分地區經濟下行壓力較大,一些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經營困難,民間投資增勢疲弱;二是搞地方保護,有的市場准入門檻高,各種隱性壁壘不同程度存在;三是政府職能轉變還不到位,投資環境惡劣,有的部門不依法行政,隨意執法、手續繁瑣、效率低下、遇事「推繞拖」等辦事難現象依然存在……

為什麼優化營商環境這么重要?

首先,優化營商環境,這是針對我國經濟社會面臨的發展瓶頸精準發力。總理在報告中提及「安不忘危,興不忘憂」,清醒認識到發展不平衡不充分的一些突出問題。其中相當一部分都和營商環境欠優、放管服改革滯後有千絲萬縷聯系。

其次,優化營商環境,就是解放生產力,就是提高綜合競爭力,這是一個地方也是一個國家發展的重要軟實力。「政府要嚴守承諾,不能新官不理舊賬、對企業不公平對待或搞地方保護」;「保障不同所有制企業在資質許可、政府采購、科技項目、標准制定等方面公平待遇,堅決查處濫用行政權力排除和限制競爭的行為」;「一定要讓我們的企業家、市場主體真正感覺到營商環境的切實優化」;要讓中國成為世界上的最佳投資地……

第三,優化營商環境,也是凈化社會風氣,打造法治國家的要求。一些地方頻頻發生的污化營商環境的事例,正是對法治的藐視,對規則,對公平正義的破壞。

優化營商環境是一個系統工程,既要改善基礎設施等硬環境,更要在提高服務水平、營造法治環境等軟環境建設上有新突破,更好發揮制度的支撐、保障、激勵作用。公共服務是營商環境的試金石,建議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對標國際最高標准,學習借鑒先進地區經驗,努力打造法治化、國際化、便利化的營商環境:

一要做好簡政放權的「減法」。營商環境是一個系統性的環境,除了基礎設施的可得性外,更強調企業開辦、運營、關閉和市場維護全流程的便利化:要持續推進放管服改革,制定全國市場准入負面清單,進一步清理廢除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各種規定和做法,最大程度實現准入環節的便利化;要搭建「多規合一」聯合審批平台,形成以「表單共享、材料共享、流程共享」為特徵的全新審批模式,提交「一套申報材料」,填寫「一份申請表單」,即可「完成多項審批」,優化審批流程,壓縮審批時限,不斷提高建設項目審批效率。

二要做強監管的「加法」。著眼優化公平公正的法治化環境,實施嚴格的知識產權保護,實施懲罰性賠償制度,對知識產權違法行為依法從嚴從快處理;進一步構建親、清新型政商關系,健全企業家參與涉企政策制定機制,激發和保護企業家精神,增強企業家信心;政府要嚴守承諾,不能「新官不理舊賬」,不能對企業不公平對待,不能搞地方保護,要保障不同所有制企業在資質許可、政府采購、科技項目、標准制定等方面的公平待遇,堅決查處濫用行政權力排除和限制競爭的行為;抓緊建立營商環境的評價機制,制定相關評價指標和辦法,推動各地由過去的爭資金、爭項目向爭創優質營商環境轉變。同時加快建立以信用承諾、信用公示為特點的新型監管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