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要加強互聯網領域的立法
A. 運用政治生活的有關知識 國務院為什麼要求加強互聯網
「互聯網+」是把互聯網的創新成果與經濟社會各領域深度融合,推動技術進步、效率提升和組織變革,提升實體經濟創新力和生產力,形成更廣泛的以互聯網為基礎設施和創新要素的經濟社會發展新形態。在全球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中,互聯網與各領域的融合發展具有廣闊前景和無限潛力,已成為不可阻擋的時代潮流,正對各國經濟社會發展產生著戰略性和全局性的影響。積極發揮我國互聯網已經形成的比較優勢,把握機遇,增強信心,加快推進「互聯網+」發展,有利於重塑創新體系、激發創新活力、培育新興業態和創新公共服務模式,對打造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和增加公共產品、公共服務「雙引擎」,主動適應和引領經濟發展新常態,形成經濟發展新動能,實現中國經濟提質增效升級具有重要意義。
近年來,我國在互聯網技術、產業、應用以及跨界融合等方面取得了積極進展,已具備加快推進「互聯網+」發展的堅實基礎,但也存在傳統企業運用互聯網的意識和能力不足、互聯網企業對傳統產業理解不夠深入、新業態發展面臨體制機制障礙、跨界融合型人才嚴重匱乏等問題,亟待加以解決。加快了推動互聯網與各領域深入融合和創新發展,充分發揮「互聯網+」對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防風險的重要作用。
B. 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加強互聯網領域立法,完善什麼等方面
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加強互聯網領域立法,完善網路信息服務、網路安全保護、網路社會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規,依法規范網路行為。將「依法治網」納入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整體部署。
要正確處理「網路安全和信息化」中「安全和發展」的關系;要爭取盡快在核心技術上取得突破,實現「彎道超車」;互聯網不是法外之地,要建設網路良好生態;要讓人民在共享互聯網發展成果上有更多「獲得感」;要提高我們在全球配置人才資源的能力。
(2)為什麼要加強互聯網領域的立法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第三條國家堅持網路安全與信息化發展並重,遵循積極利用、科學發展、依法管理、確保安全的方針,推進網路基礎設施建設和互聯互通,鼓勵網路技術創新和應用,支持培養網路安全人才,建立健全網路安全保障體系,提高網路安全保護能力。
第四條國家制定並不斷完善網路安全戰略,明確保障網路安全的基本要求和主要目標,提出重點領域的網路安全政策、工作任務和措施。
C. 說說國家為什麼要加強網路安全立法
網路是現代社會重要的信息傳播途徑。
傳播速度快,匿名性,范圍廣。如果不能對網路信息進行有效的管理,很容易被其他利用,對個人,國家的財產造成損失。
在當今世界各國高度重視網路安全,注重依法維護和保障本國網路安全的情形下,我國作為網路大國更應與時俱進,走在維護網路安全的前列,准確發現挖掘網路安全領域面臨的重大問題,以法應對,用法治方式為網路安全運行保駕護航。
D.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關於加強互聯網領域方面的立法有哪些
你的命題有誤。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確立了依法治國的執政理念,教育全黨全國人民都要依法行政,在法律的框架內治國,但是,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不是制定和批准法律的機構,不會對某一具體法律進行修訂和起草。制定法律進行修訂是人大及其常委會的職責,體現人民的意志和政府的需求及變化的形式。
E. 為什麼要加強互聯網領域的立法
簡單的說,立法是必然的,發展到一定的程度,就會
立規矩
,這是自然現象!就好比小城鎮沒有紅綠燈吧,但如果這個
城鎮人口
越來越多,車越來越多,那我們就立規矩了,安裝紅綠燈!明白意思了吧!
F. 談談你對我國互聯網應用監管法律法規的看法
目前我國關於互聯網方面的法律法規有:
《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網路國際聯網管理暫行規定》
2.《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網路國際聯網管理暫行規定實施辦法》
3.《計算機信息網路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
4.《計算機信息系統國際聯網保密管理規定》《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乾重大問題的決定》提出,要加強互聯網領域立法,完善網路信息服務、網路安全保護、網路社會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規,依法規范網路行為,高屋建瓴為全面推進網路空間法治化規劃了藍圖。
要依法治國,就必須依法治網。依法治網就要用法治的思維推動網路空間法治化,這至少包含依法辦網、依法上網、依法管網三個方面。
依法上網不可「違法」。互聯網的虛擬性,給人一種網路是法外之地的錯覺。在應對網路熱點難點問題時,司法解釋、管理規定等確實起到了彌補網路法律缺位的良好功效,如關於網路謠言的認定與處罰,最高法出台信息網路侵權司法解釋明確「人肉搜索」等網路行為要承擔侵權責任,「微信十條」規范即時通信工具公眾信息服務等。但這不宜作為網路法治化建設的常態手段。只有推進和加強互聯網領域立法,完善互聯網法律體系,才能增強依法治網的力度、精度、信度,使用網者不敢、不能、不想去「違法」,也才能實現第14屆中國網路媒體論壇發表的《蘇州共識》,培養「守法的網民」,爭做「守法的網站」,勇當「依法治國的引領者」。
依法辦網保護「隱私」。隨著互聯網技術應用的成熟,越來越多的網路企業將商家利益瞄向法律禁區。尤其是在雲計算、大數據時代,「數據失控」危機變得更為突出:虛擬社會中的每一個數據經過數據採集、存儲、分析階段,最後在應用階段必然會對接到現實社會中的每個人。不法分子肆意挖掘個人私密、家庭、健康等隱私信息,騷擾電話不斷、垃圾簡訊泛濫、「艷照門」事件層出,個人數據權如何保護,如何實現數據管理與開放……對這些內容我國在法律方面尚未能有效規范。這也導致我們既喪失了對數據的控制權,也無法管控這些數據會流向哪裡,更無法影響獲得信息的人將會對這些數據作何處理。因此,只有進一步完善網路信息服務,明確網路服務中對數據使用的規則和標准,才能對網路隱私保護有法可依。
依法管網明確「責權利」。自互聯網進入中國以來,我國先後出台了多部法律、法規為依法治網提供依據,也在不同時期起到了關鍵作用。然而,我國現有的互聯網法律法規中有較強的行政監管色彩:現行的170餘部涉及互聯網的法律法規中,調整行政類法律關系的超過了八成;法律法規也多是從方便政府管理的角度出發,側重規定管理部門的職權、管理和處罰措施等內容;在管理方式上以市場准入和行政處罰為主,在規范設計上以禁止性規范為主,缺乏激勵性規范,多強調網路服務提供者和網路用戶的責任和義務,而對如何保護企業、網民在互聯網中的權利缺乏設計與考慮。這不僅使多個行政部門產生管轄重疊,也常忽略了權利與自由的邊界。因此,只有以互聯網立法協調網路治理權力,明確國家、企業、個人在網路使用中的責任,才能確保網路空間中的權利。才能在法治的環境下,建設具有強大公信力和影響力的新型科技公司、新型主流媒體,提升政府的現代化治理能力。
規范網路空間的行為,離不開互聯網法律、法規的成熟與應用。互聯網立法是規范網路行為的關鍵保障。只有網路主辦者、網路使用者、網路管理者都樹立法律意識、依法規范行為,同心共智、同頻共振、同力共舉,才能建設出一個健康、有序、和諧的法治化網路空間,才能真正建立起網路強國。
G. 為什麼必須加強電子商務立法
原因有三:
1、法律制度和商業規則有待完善,缺乏具有權威性、綜合性的電子商務法律。
2、市場秩序有待規范,交易環境需要健全完善。損害消費者權益現象時有發生,交易糾紛和商業沖突增多。
3、管理體制有待理順,原有管理方式已不能完全適應電子商務快速發展的需要。交易安全保障亟待加強。通過電子商務立法規范市場秩序已經迫在眉睫。
電商作為一種新生事物,已經成為經濟社會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種商業模式、商業形態,其對消費者特別是年輕人的影響,甚至已經大大超過了傳統商業模式和商業形態。要想讓電商行得更穩、走得更遠,必須將其納入法制化軌道,給予更多的行為約束與規范,防止出現各種違規違法行為。
(7)為什麼要加強互聯網領域的立法擴展閱讀:
正如許多新生事物在發展過程中都出現了這樣那樣的問題,電商在快速受到歡迎的同時,也出現了一些需要重視和警惕的問題,發生了一些不該發生的矛盾,如銷售假貨、價格行為不規范、大數據「殺熟」、搭售商品和服務等。應當說,這些問題並不是電商所特有的,在其他商業形態和經營模式中也或多或少存在,只是電商出現這樣的問題,可能比在實體店更難防備,更需要通過完善立法來規范解決。
嚴格相關立法程序,廣泛徵求社會各方面意見,有助於讓電子商務立法更加符合實際,符合電商發展要求。隨著電子商務法出台日益臨近,從事電商業務的平台和從業人員需要認識到,更嚴格的法律規范即將到來,需要更加自覺地按照規范要求從事電商經營活動,避免某些「習慣性」違規違法行為給自己造成傷害。
H. 為什麼加快網路監管立法是全面落實依法治網的核心
首先,網路立法就是要破除網路成為「法外之地」的錯誤思想。中央總書記在第二屆世界互聯網大會上強調,「網路空間是虛擬的,但運用網路空間的主體是現實的」。虛擬與現實的辯證關系成為我國網路現代化立法思路的重要指導思想。網路空間就是連接虛擬與現實的紐帶,猶如一把雙刃劍,用的好就會把網路變成「阿里巴巴的寶庫」,用的不好就會變成「潘多拉魔盒」,反過來傷害到全體網民合法權益、國家安全和社會經濟秩序。
所以,網路立法的基礎就是提升互聯網的工具性和效率性,破除互聯網的虛擬性和無序性。多年以來,網民最為頭疼的當屬電信詐騙和網路虛假宣傳,究其原因,就是缺乏事後責任溯源機制,犯罪分子「躲在暗處」,利用網路虛擬性來逃避法律責任。網路實名制就是將虛擬與現實結合起來的重要手段。近年以來,從國家網信辦出台的「微信十條」、「賬號十條」、「APP新政」到「直播新規」,再到《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以下簡稱《網路安全法》)都將網路實名製作為依法治網的重要基礎。據悉,我國電信實名制已經基本落實,下一步就是強化網路平台的全面真實信息認證核實工作,這就為我國「十三五」網路法治化開局開了好頭。
其次,網路立法是以保障網民合法權益作為最重要的核心。互聯網時代的網民權益保護主要分為三大層次,第一個層次是網路安全。互聯網+、社交平台、大數據和移動支付等產業的蓬勃發展,讓用戶金融信息和隱私數據變的更加危險。沒有網路安全的技術發展就是與虎謀皮,缺乏完全保障的互聯網就會變成用戶權益受害的集散地。依法確保網路安全就是依法保護用戶的合法權益,這也是國家網信部門近年來集中立法的重要原因。特別是《網路安全法》更是將用戶安全保障放到了最高位置,從網站信息保障義務到信息泄露緊急預案,從用戶信息的自我控制權到國家監管職責都做出了具體而明確的規定。
第二個層次是網路消費者權益保護。網路消費時代的到來,讓網路消費和網路交易成為公眾的生活必備品,相應的網路消費者權益保護也就需要提升到更高的層面。為此,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修法中,將網路交易消費形式、網路購物的無理由退貨、網站主體責任等都做出了進一步明確。2016年交通運輸部出台的網約車新政中,也將消費者安全放到了最高的保障位置。同時,我國《電子商務保護法》(草案)也已經公開向社會徵求意見,這部旨在規范電子商務的法律,必將在未來對網路消費權益和平台消費責任認定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
第三個層次是用戶知情權保護。實踐中,包括虛假網路廣告、標題黨、網路謠言、商業詆毀等大量非法信息集中涌現,尤其是在自媒體時代,侵害用戶知情權的情況時有發生。從網路虛假廣告到網路刷信刷單,從聳人聽聞的標題黨到擾亂社會的網路謠言,這些都是嚴重侵擾用戶知情權的違法行為。針對這些違法違規亂象,以我國網信部門為代表的政府執法和立法部門,相繼出台了「互聯網廣告新規」、「網路搜索新規」等一系列保障用戶知情權的新舉措。與此同時,也相繼開展了整治虛假廣告和標題黨、打擊網路謠言、治理網路直播等專項行動,目前已經取得了顯著的階段性成果。
最後,網路立法是促進我國互聯網產業健康發展的前提。我國互聯網的發展速度,大量「獨角獸」公司集中涌現,市場規模和產業覆蓋不斷擴大。但是,最近幾年互聯網企業的無序競爭,與損害消費者權益的惡意競爭多有發生。互聯網經濟也是法治經濟,脫離了法治就會變成無序競爭之地。近年來針對互聯網市場的競爭秩序,我國工信部、工商總局、網信辦等各個部門都相繼出台了保障市場競爭秩序的法律法規。目前,《中國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正在修法之中,其中的動因之一也是為更好地保證互聯網產業的競爭秩序。
總之,網路立法就是讓互聯網市場和企業做到有法可依,以秩序代替叢林法則,重申誠信規則和依法競爭,在任何情況下也不能犧牲網路安全與用戶權益作為競爭的砝碼。
I. 加強互聯網領域立法完善什麼等方面的法律法規
在中國工信部網站上有相關法律法規,你可以根據需要上工信部網站查詢。
J. 網路發展已有二三十年為什麼不立法為什麼沒有法律約束網路亂象
誰說網路沒立法,只是你不清楚罷了,網路有專業的網警管理規范,打擊網路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