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安全法互聯網
⑴ 《網路安全法》的適用范圍是怎樣的
《網路安全法》的適用范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適用領域是網路的建設、運營、維護和使用以及網路的監督管理。 涉及的主體主要是網路運營商、網路服務商、網路平台、 與網路安全相關的國家管理機關、事業單位和相關組織、廣大網民。
根據《網路安全法》第2條規定,在中華人 民共和國境內建設、運營、維護和使用網路,以及網路安全的監督管理,適用本法。供參考。
⑵ 網路安全法對我國互聯網有什麼影響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今年6月1日開始正式實施。對我國互聯網影響如下:
一、等級保護制度越來越重要
現如今,諸如門戶網站等直接暴露在互聯網上的網站主要是公司和單位宣傳、辦事的窗口,內部系統種類繁多,而且多半涉及公民的隱私、敏感信息,或者涉及金融、財務等重要業務。而這些網站和系統往往缺乏基礎安全防護,容易導致網站和系統被黑客針對性攻擊、惡意入侵,導致系統被篡改或造成數據泄露。在公安部的主導下,多年以來開展的信息安全等級保護測評工作已經取得顯著成效,開展等級保護測評、安全建設整改的系統越來越多,網路安全整體情況有了一定提升。
二、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實行重點保護
現階段,關鍵基礎設施、重點行業信息系統、國家社會層面的重大活動、政府機構的敏感信息,都屬於高級持續性威脅攻擊(APT)的主要目標。
三、網路產品、安全產品和服務規范化,符合國家標准
現階段,網路產品、安全產品和網路相關的服務,存在一些不符合國家標準的情況,存在一定的安全隱患。《網路安全法》中明確網路產品、服務應當符合相關國家標準的強制性要求。網路關鍵設備和網路安全專用產品應當按照相關國家標準的強制性要求。在信息化建設過程中,在網路產品采購,尤其是網路關鍵設備、網路安全專用產品等的采購,必須特別關注相關銷售產品是否符合國家標准,是否具有銷售許可,是否由具備資格的機構安全認證合格或者安全檢測符合要求;所選擇的網路服務、安全服務必須有相應符合國家標準的資質。
四、網信部門統籌協調安全監測預警和信息通報、應急處置等工作
以前,公安部、密碼局、銀監會、衛計委、互聯網應急中心等對各行業的網路安全保障工作基本上處於各自為政,缺乏必要的互相溝通。隨著《網路安全法》的出台,明確了國家網信部門負責統籌協調網路安全工作和相關監督管理工作,明確了網信部門與其他相關網路監管部門的職責分工。
五、關注網路信息安全
《網路安全法》第四章「網路信息安全」著重闡述了個人信息保護的基本原則和要求,相當於一部小型的個人信息保護法,明確網路運營者建立健全用戶信息保護制度,對網路信息安全、個人信息保護的內容進行了規范。(文章觀點出自網域科技。受字數限制,供參考。)
⑶ 中國的網路安全法什麼時候開始實施
3月9日下午,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舉行第二次全體會議,聽取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張德江關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的報告。
張德江在報告中指出,要統籌推進社會、文化等領域立法工作。在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方面,制定中醫葯法、社區矯正法,修改民辦教育促進法、紅十字會法。在深化文化體制改革方面,制定公共文化服務保障法、電影產業促進法等。在促進軍民融合深度發展、深化國防和軍隊改革方面,制定國防交通法,修改現役軍官法等。在推進反腐敗立法方面,制定國際刑事司法協助法,研究修改行政監察法。制定境外非政府組織管理法、網路安全法等。
由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工信部聯合制定的新版《網路出版服務管理規定》3月10日付諸實施,取代2002年頒布的《互聯網出版管理暫行規定》,引起了社會廣泛關注。
此次網路出版新規對「網路出版物」首次做了專門界定,「是指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提供的,具有編輯、製作、加工等出版特徵的數字化作品」。新規還明確規定,從事網路出版服務,必須依法經過出版行政主管部門批准,取得《網路出版服務許可證》。新規第23條規定:「網路出版服務單位實行編輯責任制度,保障網路出版物內容合法。」新規細化明確了「內容審核責任制」和「責任校對制」等內部管理制度,對凈化網路環境大有裨益。
此外,全國人大代表、南京郵電大學校長楊震在接受訪談時表示,建議國家盡早啟動個人信息保護法立法。2016年1月底,零點研究咨詢集團開展了一項關於2015年網路生態環境變化的調查。調查顯示,98.1%的網民支持對網路安全專門立法。依法治網,符合民心。
⑷ 新的網路安全法與以前的安全法相比,有哪些不同
你好硬體辨識,《網路安全法》出台的重大意義,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服務於國家網路安全戰略和網路強國建設
二、助力網路空間治理,護航「互聯網+」
三、構建我國首部網路空間管轄基本法
四、提供維護國家網路主權的法律依據
五、在網路空間領域貫徹落實依法治國精神
六、成為網路參與者普遍遵守的法律准則和依據
整體來看,《網路安全法》的出台,順應了網路空間安全化、法制化的發展趨勢,不僅對國內網路空間治理有重要的作用,同時也是國際社會應對網路安全威脅的重要組成部分,更是中國在邁向網路強國道路上至關重要的階段性成果,它意味著建設網路強國、維護和保障我國國家網路安全的戰略任務正在轉化為一種可執行、可操作的制度性安排。盡管《網路安全法》只是網路空間安全法律體系的一個組成部分,但它是重要的起點,是依法治國精神的具體體現,是網路空間法制化的里程碑,標志著我國網路空間領域的發展和現代化治理邁出了堅實的一步。
⑸ 網路安全法明確禁止網路使用者的七類行為有哪些
《中華人民共抄和國網襲絡安全法》明確禁止網路使用者的七類行為來自第二十七條,具體為:
任何個人和組織不得從事非法侵入他人網路、干擾他人網路正常功能、竊取網路數據等危害網路安全的活動;不得提供專門用於從事侵入網路、干擾網路正常功能及防護措施、竊取網路數據等危害網路安全活動的程序、工具;明知他人從事危害網路安全的活動的,不得為其提供技術支持、廣告推廣、支付結算等幫助。
(5)網路安全法互聯網擴展閱讀:
互聯網在便利人們生活的同時,人們的正當權益也在網路空間面臨著各種新型威脅的沖擊和挑戰。目前,相關部門已對互聯網企業過度追求商業利益以及不良競爭、對影響廣大普通網民幸福生活的新型網路欺詐、對網路空間非法販賣個人信息的犯罪行為等,開始了一系列治理工作。
與此同時,相關的法律法規與戰略規劃建設也在高速推進之中。《網路安全法》《國家網路空間安全戰略》《網路空間國際合作戰略》等一系列法規和文件的出台,初步奠定了中國網信事業發展所必需的法律框架和戰略架構。
⑹ 網路安全法是什麼啊
網路安全法主要是維護咱們網路的主權和保障我們現在用的網路產品和網路運行安全,
保護網友的個人信息等等。現在的木馬病毒和那些詐騙已經形成了完整的產業鏈,有組織有預謀的來侵害我們廣大網友的利益,雖然像騰訊這樣大企業每次都可以第一時間進行攔截和查殺,所以互聯網安全大會馬上就要召開了,只有政企合作才會有好的安全生態圈。
⑺ 新出台的《網路安全法》對企業有哪些影響
隨著互聯網與實體經濟、傳統生產等的逐步融合,網路安全尤為關鍵。《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以下簡稱:網路安全法)最近由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於2017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這部備受關注的網路安全基礎性法律的出台,將會對個人、企業等相關主體產生哪些影響?
對個人:個人信息受保護更加明確
目前,我國網路用戶群體龐大。據中國互聯網路信息中心《第38次中國互聯網路發展狀況統計報告》,截至2016年6月底,中國網民規模達7.1億,互聯網普及率達51.7%,其中手機網民規模達6.56億,網路安全問題不可掉以輕心。那麼,網路安全法的出台,將會給個人帶來哪些影響?
網路安全法對保護個人信息有了明確規定,如「網路運營者不得泄露、篡改、毀損其收集的個人信息」「任何個人和組織不得竊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獲取個人信息,不得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個人信息」等。
中國信息安全研究院副院長左曉棟指出,保護個人信息是當前網路工作中的重要方面,隨著雲計算、大數據時代的到來,越來越多的企業和機構擁有搜索個人信息的能力,個人信息的使用、交互、跨境傳輸越發頻繁。雖然相關部門此前有一些政策法規,但總體比較分散、不成體系,正需要這樣一部上位法。
360網路安全專家裴智勇指出,個人信息泄漏有多種原因,如網站存在安全漏洞,黑客或釣魚網站的竊取,無良商家的盜賣等。第三方機構已披露的數據顯示,2015年,中國網站因為安全漏洞可能泄漏的個人信息多達55.3億條,其中包括大量的用戶實名信息。
中國互聯網協會「互聯網+」研究咨詢中心副主任李易表示,未來網上聊天記錄、郵件往來等,都可以作為證據進行留存取證,網路糾紛和安全問題更便於追溯。這對網民網上消費生活信心的極大提升。他打了個比方,如果個人用戶在手機上下載並使用某個APP而導致個人信息泄露,過去沒法投訴提供服務的應用商,但網路安全法提供了明確的法律依據,「這意味著以後涉及互聯網領域的官司可能會越來越好打了。」
另一方面,網路安全法提出的「網路運營者為用戶辦理網路接入、域名注冊服務,辦理固定電話、行動電話等入網手續,或者為用戶提供信息發布、即時通訊等服務,應當要求用戶提供真實身份信息」等規定,也以法律形式明確了「網路實名制」。這給遏制如今網路謠言肆意傳播、網路暴力泛濫等亂象,提供了法治基礎。
左曉棟認為,從打擊犯罪、維護國家安全等角度看,這次提出的網路實名制比以往的電話實名制范圍更廣,且其「前台匿名、後台實名」的原則也充分保護個人隱私,如個人上網發帖子以後照樣可以匿名或用網名,只是在涉及執法時後台能追蹤調查到個人。
對企業:提高了准入門檻和運行安全能力要求
一旦互聯網企業或系統出現問題乃至發生癱瘓,會造成重大損失。在業內專家看來,互聯網發展到現階段,需要設置門檻,不能再「野蠻生長」;這個門檻就是安全,而網路安全法正是「安全保障之門」。
中國政法大學傳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指出,網路安全法對企業的安全資質、內部技術、制度等有了具體規定,要求網路服務提供者開展業務、提供服務的同時保障安全,若達不到要求無法進行服務。這將作為互聯網企業發展的一個衡量標准。
同時,網路安全法也對互聯網公司提出了更高要求。特別是,大型互聯網公司現在已可被視為基礎信息平台,如阿里、網路、騰訊等擁有數億用戶,這些企業應承擔起相應的義務。李易認為,互聯網企業必須有與其基礎信息平台相匹配的技術能力,如應對黑客攻擊、避免用戶損失等。同時,也要有相關的法律條款,對大企業的「霸王條款」進行規制。
業內專家也提出,網路安全法中「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運營者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運營中收集和產生的個人信息和重要數據應當在境內存儲」等規定,也對在我國經營的國外互聯網企業有了規范要求。
總的來說,網路安全法將提高互聯網企業的市場准入門檻,對發展運行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尤其,在法律規范下,不具備安全技術能力的中小企業,未來可能更容易被淘汰。
專家建議:具體規定仍待細化
網路安全法出台到具體落實,還有一段過渡時間。在不少專家看來,不少具體規定要「落地」,還有一些配套措施需要完善。
朱巍說,網路實名制問題,到現在還沒有徹底落實,主要原因在技術上,是採用手機還是EID(網路電子身份證)等,方式仍未確定。另外,網站的主體責任問題目前仍未落實;仍未明確不同行業應遵循的具體標准;對於網站創建網民協議、搜集用戶信息、用戶知情權等的具體規定,也較缺乏。而且,現在很多互聯網企業並不保存點對點的信息記錄,一旦出現問題還是很難溯源。
朱巍認為,網路安全法「落地」,需要實施細則、個人數據保護法等其他法規的「配合」,網民協議制度、行業自律規范、技術能力等也都要跟上。
李易說,可以考慮推行評級系統,互聯網企業要正常運營,網路安全評級或可信度需要達到一定的等級,「這也相當於一個准入標准。」
北京師范大學法學院教授、亞太網路法律研究中心主任劉德良表示,未來要處理好網路安全法與一些相關法律法規的關系,如民事侵權責任、個人信息保護、軟硬體市場准入等相關法律法規,在保障網路安全的同時,避免在法律適用等環節出現問題。
互聯網領域新生事物的快速發展,對監管部門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業內專家指出,強制要求備案,所有互聯網企業域名解析、伺服器託管需要相關認證等規定,都是對互聯網企業創業的基本要求,尤其對於中小企業。左曉棟等表示,網路安全法到明年正式施行,還有幾個月時間,相關部門當抓緊制定和完善相關細則規定,推動相關企業做好准備工作。
⑻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對網路運營者有什麼影響
明確網路運營者應建立健全用戶信息保護制度,對網路信息安全、個人信息保護的內容進行規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