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熔斷機制
A. java springcloud中為什麼用熔斷,不用異常機制
一個微服務的超時失敗可能導致瀑布式連鎖反映,當對某個微服務的調用版失敗達到一個特定的閥值(5秒之權內發生20次失敗是Hystrix定義的預設值), 鏈路就會被處於open狀態, 之後所有所有對這個微服務的調用都不會被執行。
超時是靠異常捕獲的,熔斷是一個調度管理機制。
B. 熔斷機制的機製作用
熔斷機制對於股指期貨 ,乃至整個期貨市場的風險控制都是非常有效的。事實上,自從1988年美國股市引入熔斷機制之後,已經有18年沒有發生股災,其作用可謂功不可沒。
熔斷制度對於股指期貨的作用主要表現在如下幾個方面:
1、對股指期貨市場的交易風險提供預警作用,有效防止了風險的突發性和風險發生的嚴重性。從我國股指期貨熔斷機制的設計來看,在市場波動達到 10%的漲跌停板之前,引入了一個6%的熔斷點,即股指期貨的指數點升跌幅達到6%,即在此後的10分鍾交易里指數報價不能超出熔斷點之外,這不僅給股指期貨的交易者提出了一種警示,也為期貨交易的各級風險管理提出了一種警示。這時,包括對期貨股指期貨的交易者、代理會員、結算會員和交易所都有一種強烈的提示,使他們都意識到後面的交易將是一種什麼狀態,並採取相應的防範措施,從而使交易風險不會在無任何徵兆的情況下突然發生。
2、為控制交易風險贏得思考時間和操作時間。由於在市場波動達到6%的熔斷點時,會有10分鍾的熔斷點內交易,這足以讓交易者有充裕的時間考慮風險管理的辦法和在恢復交易之後將體現自己操作意願的交易指令下達到交易所內供計算主機撮合成交。
3、有利於消除陳舊價格導致期貨市場流動性下降。在出現股指期貨異常波動的單邊行情中,由於大量的買盤(或賣盤)的堵塞會延遲行情的正常顯示,從而產生陳舊性價格,這時人們所看到的價格實際上是上一個時刻的價格,按此價格申報交易必不能成交;不成交指令不斷地大量進入交易系統將造成更嚴重的交易堵塞,使數據的顯示更加滯後。有了10分鍾的熔斷期,可以消除交易系統的指令堵塞現象,消除陳舊性價格,保證交易的暢通。
4、為逐步化解交易風險提供了制度上的保障。當異常波動的極端行情出現時,沒有熔斷機制的市場會橫沖直撞,通常情況下需要數月甚至一年的波幅在頃刻之間完成,這會打作錯方向的交易者一個觸手不及,一倍甚至數倍於交易保證金的賬戶被迅速打穿,這將增加結算難度和帶來數不清的糾紛。在這種情況下,採取停市的辦法也不能奏效。一個典型的例子就是,香港期交所在世界性股災之後的1987年10月20日宣布停市四天,以減少股災損失,但此舉並沒有起到應有的效果,累積的市場風險如潰堤之水泛濫成災,開市之後香港的恆生指數又下跌了33%,多數會員因保證金穿倉而無法履約,違約事件頻頻發生,交易所幾乎破產。
這樣當股指期貨交易引入熔斷機制之後,就能做到分階段逐步化解交易風險,而不至於一步到位、措手不及。
C. 熔斷機制的主要作用是
盈富財經學院的老師說,熔斷機制的存在是為市場提供更平穩的價格走向,有利於穩定市場情緒,盡可能的減少市場大的波動。
尤其是出現漲跌停板時,給予市場一定時間的冷靜期,向投資者發出警示風險,同時還對個股此形成一定的限制,有利於更長久的市場發展。
D. 熔斷機制的實行過程
2015年9月6日,中國證監會負責人以答新華社記者問的形式發表談話,表示要把穩定市場、修復市場和建設市場有機結合起來。負責人稱,目前股市泡沫和風險已得到相當程度的釋放。今後當市場劇烈異常波動、可能引發系統性風險時,證金公司仍將繼續以多種形式發揮維穩作用。
證監會負責人晚間答記者問時表示,證監會將研究制定實施指數熔斷機制。
證監會負責人表示,股市漲跌有其自身運行規律,一般情況下政府不幹預,但在股市發生劇烈異常波動、可能引發系統性風險時,政府絕不會坐視不管,將及時果斷採取多種措施穩定股市。
2015年9月7日,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和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發布徵求意見通知,擬在保留現有個股漲跌幅制度前提下,引入指數熔斷機制。
2015年12月4日,經有關部門統一,證監會正式發布指數熔斷相關規定,並將於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 2016年1月4日,A股遇到史上首次「熔斷」。早盤,兩市雙雙低開,隨後滬指一度跳水大跌,跌破3500點與3400點,各大板塊紛紛下挫。午後,滬深300指數在開盤之後繼續下跌,並於13點13分超過5%,引發熔斷,三家交易所暫停交易15分鍾,恢復交易之後,滬深300指數繼續下跌,並於13點34分觸及7%的關口,三個交易所暫停交易至收市。
2016年1月7日,早盤9點42分,滬深300指數跌幅擴大至5%,再度觸發熔斷線,兩市將在9點57分恢復交易。開盤後,僅3分鍾,滬深300指數再度快速探底,最大跌幅7.21%,二度熔斷觸及閾值。這是2016年以來的第二次提前收盤,同時也創造了休市最快記錄 2016年1月7日晚間,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發布通知,為維護市場穩定運行,經證監會同意,自1月8日起暫停實施指數熔斷機制。
證監會新聞發言人鄧舸對此表示,引入指數熔斷機制的主要目的是為市場提供「冷靜期」,避免或減少大幅波動情況下的匆忙決策,保護投資者特別是中不投資者的合法權益;抑製程序化交易的助漲助跌效應;為應對技術或操作風險提供應急處置時間。
鄧舸表示,熔斷機制不是市場大跌的主因,但從近兩次實際熔斷情況看,沒有達到預期效果,而熔斷機制又有一定「磁吸效應」,即在接近熔斷閾值時部分投資者提前交易,導致股指加速觸碰熔斷閾值,起了助跌的作用。權衡利弊,負面影響大於正面效應。因此,為維護市場穩定,證監會決定暫停熔斷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