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的包命名規則 java的類命名規則 java的函數命名規則 java的注釋規則 請求一個具體完整的例子,謝謝。

package p1;
class EdioIdcard{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Idcard i=new Idcard();
i.id="wangxin";//通過有參構造方法Idcare(String id)給default類型屬性id賦值。
i.getPassword();//此處通過調用公開的getpassword()方法查看private屬性password的值。
i.setPassword("234567");//此處是通過調用公開的setpassword()方法來給private屬性password賦值。
i.getPassword();//此處再次通過調用公開的getpassword()方法查看private屬性password的值。
System.out.println(i.id);
Goldcard b=new Goldcard();//此處是基於Idcard類創建的一個子類Goldcard的對象。
b.id="pzx";//此處是給繼承來的父類的(default)id賦值。
System.out.println(b.id);//此處是列印賦值後的id屬性。
b.getPassword();//此處是通過父類創建的對象通過public方法getpassword來訪問父類的私有類屬性password。
}
}
class Idcard{
String id;
private String password="123456";
public Idcard(){
System.out.println("這是一個無參構造方法");
}
public Idcard(String id){
this();
this.id=id;
}
public void getPassword(){
System.out.println(password);
}
public void setPassword(String password){
this.password=password;
}
}
class Goldcard extends Idcard{
public Goldcard(){
super(); //再次調用父類的無參構造方法
System.out.println("這是子類的無參構造方法");
}
}

② java在建的時候項目 包 類名的怎麼樣規范的定義

簡單點講:單詞間「_」連接項目 首字母小寫 以後每個單詞大寫 包 首字母小寫 以後每個單詞大寫 類 首字母大寫 以後每個單詞大寫

③ 作業java程序中包名要求要甚麼

java包的名字都是由小寫單片語成。1般採取域名的反寫。

④ java中,類名,方法,變數,包名等大小寫如何規范

Java包的名字都是由小寫單片語成。但是由於Java面向對象編程的特性,每一名Java程序員都可以編寫屬於自己的Java包,為了保障每個Java包命名的唯一性,在最新的Java編程規范中,要求程序員在自己定義的包的名稱之前加上唯一的前綴。由於互聯網上的域名稱是不會重復的,所以程序員一般採用自己在互聯網上的域名稱作為自己程序包的唯一前綴。

例如: net.frontfree.javagroup


類的名字必須由大寫字母開頭而單詞中的其他字母均為小寫;如果類名稱由多個單片語成,則每個單詞的首字母均應為大寫例如TestPage;如果類名稱中包含單詞縮寫,則這個所寫詞的每個字母均應大寫,如:XMLExample,還有一點命名技巧就是由於類是設計用來代表對象的,所以在命名類時應盡量選擇名詞。
例如:
Circle

interface RasterDelegate;
interface Storing;

方法的名字的第一個單詞應以小寫字母作為開頭,後面的單詞則用大寫字母開頭。
例如:
sendMessge

變數(Variables)
除了變數名外,所有實例,包括類,類常量,均採用大小寫混合的方式,第一個單詞的首字母小寫,其後單詞的首字母大寫。變數名不應以下劃線或美元符號開頭,盡管這在語法上是允許的。

變數名應簡短且富於描述。變數名的選用應該易於記憶,即,能夠指出其用途。盡量避免單個字元的變數名,除非是一次性的臨時變數。臨時變數通常被取名為i,j,k,m和n,它們一般用於整型;c,d,e,它們一般用於字元型。
char c;
int i;
float myWidth;
實例變數(Instance Variables)
大小寫規則和變數名相似,除了前面需要一個下劃線 int _employeeId;
String _name;
Customer
_customer;

常量的名字應該都使用大寫字母,並且指出該常量完整含義。如果一個常量名稱由多個單片語成,則應該用下劃線來分割這些單詞。
例如:
MAX_VALUE

⑤ java項目包名如果由多個單片語成,怎麼命名

我的做法來是一般按變數源名規則命名,但是如果某一個單詞是大寫字母縮寫,就以原來的大寫字母縮寫開始,就算是第一個單詞也一樣,不是大寫字母縮寫的其它單詞按原駝峰法命名。但是只有一個單詞,且為大寫字母縮寫時,改為全小寫。
例:
一個單詞的時候:
XML->
xml//縮寫改為全小寫
Util->util//一般單詞改為全小寫
兩個單詞的時候:
XMLUtil->XMLUtil//第一個單詞是縮寫,按原寫法,第二個單詞按駝峰法首字母大寫
UtilXML->utilXML//第一個單詞按駝峰法,首字母小寫,第二個單詞按原寫法
但是一般我看到的對大寫字母的處理也是按駝峰法
例如:
XMLUtil->xmlUtil
UtilXML->utilXml
我是為了突出縮寫的單詞才更改規則,因為是個人程序包,所以規則我可以自己定。你可以按最後這種方式來做。

⑥ Java中類的命名規范

一、Java程序,包名:Package的名字應該都是由小寫單片語成,如:text.demo.example
具體的示例如下:
com.icss下面為平台包。stmacmbas為本項目的根程序包。
stmacmbas.base為本項目的開發基礎包。
stmacmbas.commerce為商業企業程序包。
stmacmbas.example為示常式序包。
stmacmbas.instry為工業企業程序包。
stmacmbas.stma為國家局程序包。
stmacmbas.util為工具包。

二、文件名。
1. 文件名由英文單片語成,每個單詞的首字母大寫,最好不要超過4個單詞,如:ShipOrder.java。
2. Java文件的文件名要與程序中的public類名相同。
3. Servlet文件要以Servlet作為結尾,如:AddCompanyServlet.java。

三、類名:每個單詞的首字母大寫。同上。

四、變數名。
1. class變數的命名:變數的名字必須用一個小寫字母開頭,後面的單詞用大寫字母開頭。
2. static final變數的命名:static final變數的名字應該都大寫並且指出完整含義。
3. 用有意義的名字命名變數:首先,用完整的英語單詞或約定俗成的簡寫命名變數(不允許用漢語拼音),如:firstName,zipCode。
4. 用復數命名Collection類變數。Collection包括數組,vector等。命名時使用復數:customers, classmates。

五、方法名。
1. 方法的名字必須用一個小寫字母開頭,後面的單詞用大寫字母開頭。
2. 方法的名字要與該方法的用途相關。

六、參數名。
1. 參數的命名:參數的名字必須和變數的命名規范一致。
2. 方法的參數:使用有意義的參數命名,如果可能的話,使用和要賦值的欄位一樣的名字。

⑦ java中的命名規范到底是怎樣的

1、 項目名全部小寫
2、 包名全部小寫
3、 類名首字母大寫,如果類名由多個單片語成,每個單詞的首字母都要大寫。
如:public class MyFirstClass{}
4、 變數名、方法名首字母小寫,如果名稱由多個單片語成,每個單詞的首字母都要大寫。
如:int index=0;
public void toString(){}
5、 常量名全部大寫
如:public static final String GAME_COLOR=」RED」;
6、所有命名規則必須遵循以下規則:
1)、名稱只能由字母、數字、下劃線、$符號組成
2)、不能以數字開頭
3)、名稱不能使用JAVA中的關鍵字。
4)、堅決不允許出現中文及拼音命名。

⑧ Java類的命名規則是什麼

1.使用完整描述符來准確地描述變數、欄位或類。

例如,使用的名稱可以是 FirstName、GrandTotal 或 Corporate Customer。雖然像 x1、y1 或 fn 這樣的名稱較短容易輸入,但是它們並不提供任何信息指出它們所代表的內容。這樣對代碼的理解、維護和增強會造成一定困難。

2.使用適用於領域內的術語。

如果您的用戶將他們的客戶稱為顧客,則對這個類使用術語Customer來代替Client。許多開發人員曾經犯了這樣一個錯誤:當業界或領域中已存在更貼切的術語時,他們還冥思苦想,准備為一些概念創建通用術語。

3.巧妙節儉地使用縮寫。

這表示您應該維護一份標准短格式(縮寫)的列表,應該明智地選擇它們,並在使用時保持一貫性。例如,如果要使用字 arithmetic 的短格式, 選擇 ar、ari 或 art 中的一個,記錄下所選的縮寫(到底是哪個並不重要),並只使用這一個。

4.使用大小寫混合增強名稱的可讀性。

通常應該使用小寫字母,但是將類名和介面名稱的第一個字母寫成大寫,將所有非起始單詞的第一個字母也寫成大寫。

5.將標准首字母縮寫詞的第一個字母大寫。

名稱會經常包含標准縮寫,如 SQL 表示「Standard Query Language」。諸如表示屬性的 sqlDatabase 或表示類的 sQLDatabase 等名稱比sQLDatabase 和SQLDatabase 更便於閱讀。

6.避免長型名稱(最大 15 個字元比較合適)。

雖然類名 AllImplemented IterfacesAndSubclass 可能是個比較好的類名(當然,在此示例中有些誇張),但是這個名稱顯然太長,應該把它重命名為較短的名稱才好。

7.避免名稱過於相似或僅在大小寫方面有區別。

不應該同時使用變數名 myObject 和 myObjects,也不應該同時使用 myOraDatabase 和 anORADatabase。

(8)java包名規范擴展閱讀:

Java類的命名規范如下:

1、 項目名全部小寫

2、 包名全部小寫

3、 類名首字母大寫,如果類名由多個單片語成,每個單詞的首字母都要大寫。

如:public class MyFirstClass{}

4、 變數名、方法名首字母小寫,如果名稱由多個單片語成,每個單詞的首字母都要大寫。

如:int index=0;

public void toString(){}

5、 常量名全部大寫

如:public static final String GAME_COLOR=」RED」;

6、所有命名規則必須遵循以下規則:

1)、名稱只能由字母、數字、下劃線、$符號組成

2)、不能以數字開頭

3)、名稱不能使用JAVA中的關鍵字。

4)、堅決不允許出現中文及拼音命名。

⑨ java包名必須小寫嗎加下劃線可以嗎

沒有硬性規定說包名必須小寫,這只是一種規范,包名可以加下劃線的,親

⑩ java包名的約定,如Dao,vo,之類,誰能告訴我盡量多的這些約定啊

O/R Mapping 是 Object Relational Mapping(對象關系映射)的縮寫。通俗點講,就是將對象與關系資料庫綁定,用對象來表示關系數據。在O/R Mapping的世界裡,有兩個基本的也是重要的東東需要了解,即VO,PO。
VO,值對象(Value Object),PO,持久對象(Persisent Object),它們是由一組屬性和屬性的get和set方法組成。從結構上看,它們並沒有什麼不同的地方。但從其意義和本質上來看是完全不同的。

1.VO是用new關鍵字創建,由GC回收的。
PO則是向資料庫中添加新數據時創建,刪除資料庫中數據時削除的。並且它只能存活在一個資料庫連接中,斷開連接即被銷毀。

2.VO是值對象,精確點講它是業務對象,是存活在業務層的,是業務邏輯使用的,它存活的目的就是為數據提供一個生存的地方。
PO則是有狀態的,每個屬性代表其當前的狀態。它是物理數據的對象表示。使用它,可以使我們的程序與物理數據解耦,並且可以簡化對象數據與物理數據之間的轉換。

3.VO的屬性是根據當前業務的不同而不同的,也就是說,它的每一個屬性都一一對應當前業務邏輯所需要的數據的名稱。
PO的屬性是跟資料庫表的欄位一一對應的。

PO對象需要實現序列化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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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是持久化對象,它只是將物理數據實體的一種對象表示,為什麼需要它?因為它可以簡化我們對於物理實體的了解和耦合,簡單地講,可以簡化對象的數據轉換為物理數據的編程。VO是什麼?它是值對象,准確地講,它是業務對象,是生活在業務層的,是業務邏輯需要了解,需要使用的,再簡單地講,它是概念模型轉換得到的。
首先說PO和VO吧,它們的關系應該是相互獨立的,一個VO可以只是PO的部分,也可以是多個PO構成,同樣也可以等同於一個PO(當然我是指他們的屬性)。正因為這樣,PO獨立出來,數據持久層也就獨立出來了,它不會受到任何業務的干涉。又正因為這樣,業務邏輯層也獨立開來,它不會受到數據持久層的影響,業務層關心的只是業務邏輯的處理,至於怎麼存怎麼讀交給別人吧!不過,另外一點,如果我們沒有使用數據持久層,或者說沒有使用hibernate,那麼PO和VO也可以是同一個東西,雖然這並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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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va的(PO,VO,TO,BO,DAO,POJO)解釋

PO(persistant object) 持久對象
在o/r映射的時候出現的概念,如果沒有o/r映射,沒有這個概念存在了。通常對應數據模型(資料庫),本身還有部分業務邏輯的處理。可以看成是與資料庫中的表相映射的java對象。最簡單的PO就是對應資料庫中某個表中的一條記錄,多個記錄可以用PO的集合。PO中應該不包含任何對資料庫的操作。

VO(value object) 值對象
通常用於業務層之間的數據傳遞,和PO一樣也是僅僅包含數據而已。但應是抽象出的業務對象,可以和表對應,也可以不,這根據業務的需要.個人覺得同DTO(數據傳輸對象),在web上傳遞。

TO(Transfer Object),數據傳輸對象
在應用程序不同tie(關系)之間傳輸的對象

BO(business object) 業務對象
從業務模型的角度看,見UML元件領域模型中的領域對象。封裝業務邏輯的java對象,通過調用DAO方法,結合PO,VO進行業務操作。

POJO(plain ordinary java object) 簡單無規則java對象
純的傳統意義的java對象。就是說在一些Object/Relation Mapping工具中,能夠做到維護資料庫表記錄的persisent object完全是一個符合Java Bean規范的純Java對象,沒有增加別的屬性和方法。我的理解就是最基本的Java Bean,只有屬性欄位及setter和getter方法!。

DAO(data access object) 數據訪問對象
是一個sun的一個標准j2ee設計模式,這個模式中有個介面就是DAO,它負持久層的操作。為業務層提供介面。此對象用於訪問資料庫。通常和PO結合使用,DAO中包含了各種資料庫的操作方法。通過它的方法,結合PO對資料庫進行相關的操作。夾在業務邏輯與資料庫資源中間。配合VO, 提供資料庫的CRUD操作...

O/R Mapper 對象/關系 映射
定義好所有的mapping之後,這個O/R Mapper可以幫我們做很多的工作。通過這些mappings,這個O/R Mapper可以生成所有的關於對象保存,刪除,讀取的SQL語句,我們不再需要寫那麼多行的DAL代碼了。

實體Model(實體模式)
DAL(數據訪問層)
IDAL(介面層)
DALFactory(類工廠)
BLL(業務邏輯層)
BOF Business Object Framework 業務對象框架
SOA Service Orient Architecture 面向服務的設計
EMF Eclipse Model Framework Eclipse建模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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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全稱是
persistant object持久對象
最形象的理解就是一個PO就是資料庫中的一條記錄。
好處是可以把一條記錄作為一個對象處理,可以方便的轉為其它對象。

BO:全稱是
business object:業務對象
主要作用是把業務邏輯封裝為一個對象。這個對象可以包括一個或多個其它的對象。
比如一個簡歷,有教育經歷、工作經歷、社會關系等等。
我們可以把教育經歷對應一個PO,工作經歷對應一個PO,社會關系對應一個PO。
建立一個對應簡歷的BO對象處理簡歷,每個BO包含這些PO。
這樣處理業務邏輯時,我們就可以針對BO去處理。

VO :
value object值對象
ViewObject表現層對象
主要對應界面顯示的數據對象。對於一個WEB頁面,或者SWT、SWING的一個界面,用一個VO對象對應整個界面的值。

DTO :
Data Transfer Object數據傳輸對象
主要用於遠程調用等需要大量傳輸對象的地方。
比如我們一張表有100個欄位,那麼對應的PO就有100個屬性。
但是我們界面上只要顯示10個欄位,
客戶端用WEB service來獲取數據,沒有必要把整個PO對象傳遞到客戶端,
這時我們就可以用只有這10個屬性的DTO來傳遞結果到客戶端,這樣也不會暴露服務端表結構.到達客戶端以後,如果用這個對象來對應界面顯示,那此時它的身份就轉為VO

POJO :
plain ordinary java object 簡單java對象
個人感覺POJO是最常見最多變的對象,是一個中間對象,也是我們最常打交道的對象。

一個POJO持久化以後就是PO
直接用它傳遞、傳遞過程中就是DTO
直接用來對應表示層就是VO

DAO:
data access object數據訪問對象
這個大家最熟悉,和上面幾個O區別最大,基本沒有互相轉化的可能性和必要.
主要用來封裝對資料庫的訪問。通過它可以把POJO持久化為PO,用PO組裝出來VO、DT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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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persistant object持久對象,可以看成是與資料庫中的表相映射的java對象。最簡單的PO就是對應資料庫中某個表中的一條記錄,多個記錄可以用PO的集合。PO中應該不包含任何對資料庫的操作.

VO:value object值對象。通常用於業務層之間的數據傳遞,和PO一樣也是僅僅包含數據而已。但應是抽象出的業務對象,可以和表對應,也可以不,這根據業務的需要.個人覺得同DTO(數據傳輸對象),在web上傳遞.

DAO:data access object數據訪問對象,此對象用於訪問資料庫。通常和PO結合使用,DAO中包含了各種資料庫的操作方法。通過它的方法,結合PO對資料庫進行相關的操作.

BO:business object業務對象,封裝業務邏輯的java對象,通過調用DAO方法,結合PO,VO進行業務操作;

POJO:plain ordinary java object 簡單無規則java對象,我個人覺得它和其他不是一個層面上的東西,VO和PO應該都屬於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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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值對象、視圖對象
PO:持久對象
QO:查詢對象
DAO:數據訪問對象
DTO:數據傳輸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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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uts 里的 ActionForm 就是個VO;
hibernate里的 實體bean就是個PO,也叫POJO;
hibernate里的Criteria 就相當於一個QO;
在使用hibernate的時候我們會定義一些查詢的方法,這些方法寫在介面里,可以有不同的實現類.而這個介面就可以說是個DAO.
個人認為QO和DTO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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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或叫BO,與資料庫最接近的一層,是ORM中的O,基本上是資料庫欄位對應BO中的一個屬性,為了同步與安全性考慮,最好只給DAO或者Service調用,而不要用packcode,backingBean,或者BO調。
DAO,數據訪問層,把VO,backingBean中的對象可以放入。。。。
DTO,很少用,基本放入到DAO中,只是起到過渡的作用。
QO,是把一些與持久性查詢操作與語句放入。。
VO,V層中用到的基本元素與方法等放其中。如果要其調用BO,則要做BO轉換VO,VO轉換BO操作。VO的好處是其頁面的元素屬性多於BO,可起到很好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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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的不對吧,PO是持久化對象。BO=business object—業務對象。
PO可以嚴格對應資料庫表,一張表對映一個PO。
BO則是業務邏輯處理對象,我的理解是它裝滿了業務邏輯的處理,在業務邏輯復雜的應用中有用。
VO:value object值對象、view object視圖對象
PO:持久對象
QO:查詢對象
DAO:數據訪問對象——同時還有DAO模式
DTO:數據傳輸對象——同時還有DTO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