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怎麼在網上查海員資歷

你好,我是海員,指紋釆集己經做了,現在下船怎麼沒有收到海事發的手機簡訊

Ⅱ 中國船員證書服務資歷查詢系統

用你的身份證號碼在你所在的省份「**省海事局船員電子申報及綜合信息平台」注冊信息就可以查看了,

Ⅲ 海員資歷 查詢

對於資歷而言,是白費,不用多想了。但有些問題我搞不明白,你們就真的認為那些造假的資歷那麼重要?4.1之後,資歷不能造假。努力提高自己吧,給船東留下深刻印象,這比資歷重要多了!

Ⅳ 海員資歷查詢

一、2013年4月1日起,海事局正式使用船舶船員業務協同管理: 以船舶、船員資料庫為基礎,以船舶動態為主線,依靠信息化手段實現船舶船員業務信息共享、船舶配員自動核查、船員任職資質自動校驗、船員資歷自動採集和船員動態實時監控,有效解決船舶配員不足、船員假證、人證不符、假資歷等問題,促進水上交通安全,維護航運市場公平有序,保障船舶適航、船員適任。 二、資歷報備要求 1、自2013年4月1日零時起,所有進出港中國籍海船在第一次辦理進出港手續時,應攜帶在船中國籍船員(持適任證或見習船員)的二代居民身份證、《船舶簽證簿》或船舶IC卡或公司相關證明材料(如公司開具的船員派遣單、服務協議或勞動合同等),集中辦理一次船員任職登記,完成在船船員信息的初始化。 2、4月1日仍在境外的中國籍船舶上任職的持證船員,由派出機構在4月15日前通過船員電子申報系統中的「船員派遣信息報備」模塊,完成船員4月1日後的在船信息報備登記手續。 3、自2013年4月1日起,已辦理過船員任職登記的船舶發生船員變更時,應攜帶解職下船和新上船任職船員的二代居民身份證、《船舶簽證簿》或船舶IC卡或公司相關證明材料(如公司開具的船員派遣單、服務協議或勞動合同等)辦理船員解職和變更登記。 4、對於在境外上船任職和解職下船的中國籍持適任證船員和見習船員,船員派出機構應在船員上(下)船後5個工作日內,通過船員電子申報系統的「派遣信息報備」模塊完成船員派遣信息的報備工作;外派海員按現行要求報備派遣信息。 5、船員任解職登記信息和派遣信息報備數據將成為船員資歷的重要參考依據,請及時辦理船員任解職變更登記手續,未經信息採集的船員請盡快到海事部門設置的船員信息採集點完成船員基本信息採集,以免影響正常任職和資歷計算。 三、4月1-15日數據補錄要求 n中國船員在船初始化 n船在國內,到現場刷卡 n船在國外,分段補全資歷 n4月1日前的資歷通過服務資歷補報 n4月1日之後的資歷可通過派遣信息報備補報 4月1日前的資歷 船在國內 任解職申報 上船、下船 任何時間均可申報 船在國外 任解職申報 上船、下船 任何時間均可申報 4月1日之後的資歷 現場刷卡 上下船從4月1日起 派遣信息報備 仍在船上的,報4月1日上船 派遣信息已報備上船的 國際航行的五星旗船舶在國內港口現場刷卡下船 派遣信息報備正常下船 四、過渡期間要求 1、2013年4月1日是一個重要的時間節點,派遣信息報備在4月1日到4月15日期間確報時間范圍有所寬松:2013年4月1日, 可報備的是2013年3月25日上船的資歷(前推5工作日),2013年4月6日到2013年4月15日,最早仍可報備2013年4月1日的上船信息。2013年4月16日,可報備2013年4月9日的資歷(5工作日前)。 2、目前船員服務簿上的船長簽字的資歷信息仍然按原要求執行,與系統中的數據要求大體一致。 3、2013年4月1日前船員考試發證使用的任解職資歷,仍然使用業務報備-船員任解職信息功能向海事局提交電子化數據,以方便申報系統進行資格校驗。該功能中解職日期最晚只能選擇2013年3月31日。 4、如果船員的一段資歷恰好發生在2013年3月1日至5月1日之間。此類情況需將資歷拆分為兩段,3月1日至3月31日的資歷通過船員任解職信息維護功能進行報備,4月1日至5月1日的資歷只能通過派遣信息報備功能申報或在下船時從簽證點進行下船登記。

Ⅳ 怎麼進入中國船員證書服務資歷查詢系統

用你的身份證號碼在你所在的省份「**省海事局船員電子申報及綜合信息平台」注冊信息。

Ⅵ 如何查詢船員個人資歷

注冊登錄海事局船員電子申報系統,或綁定"幸福船員"微信公眾號查個人信息。

Ⅶ 海員個人資歷查詢

個人資歷是工作的時間

Ⅷ 求助:請問怎麼查詢海員資歷報備情況

中國海員證查詢目前只能在中國船員網上查詢。
第一,網路海員幫幫網,找到證書查詢網站。
第二,進入網站,命令欄里找到船員,進入後會發現有一個船員證書查詢。
第三,輸入船員證書號碼,就可以查詢本海員的相關資料。不過資料並不十分全,因為要保護船員個人信息。

Ⅸ 船員個人資歷查詢

船員所在的航運公司、服務機構掌握相關信息。
海事管理機構掌握全部船員的資歷,但是沒有法律、法規依據對外提供查詢服務。

Ⅹ 船員怎樣在海事網站上查看任職資歷

一、2013年4月1日起,海事局正式使用船舶船員業務協同管理:
以船舶、船員資料庫為基礎,以船舶動態為主線,依靠信息化手段實現船舶船員業務信息共享、船舶配員自動核查、船員任職資質自動校驗、船員資歷自動採集和船員動態實時監控,有效解決船舶配員不足、船員假證、人證不符、假資歷等問題,促進水上交通安全,維護航運市場公平有序,保障船舶適航、船員適任。

二、資歷報備要求
1、自2013年4月1日零時起,所有進出港中國籍海船在第一次辦理進出港手續時,應攜帶在船中國籍船員(持適任證或見習船員)的二代居民身份證、《船舶簽證簿》或船舶IC卡或公司相關證明材料(如公司開具的船員派遣單、服務協議或勞動合同等),集中辦理一次船員任職登記,完成在船船員信息的初始化。
2、4月1日仍在境外的中國籍船舶上任職的持證船員,由派出機構在4月15日前通過船員電子申報系統中的「船員派遣信息報備」模塊,完成船員4月1日後的在船信息報備登記手續。
3、自2013年4月1日起,已辦理過船員任職登記的船舶發生船員變更時,應攜帶解職下船和新上船任職船員的二代居民身份證、《船舶簽證簿》或船舶IC卡或公司相關證明材料(如公司開具的船員派遣單、服務協議或勞動合同等)辦理船員解職和變更登記。
4、對於在境外上船任職和解職下船的中國籍持適任證船員和見習船員,船員派出機構應在船員上(下)船後5個工作日內,通過船員電子申報系統的「派遣信息報備」模塊完成船員派遣信息的報備工作;外派海員按現行要求報備派遣信息。
5、船員任解職登記信息和派遣信息報備數據將成為船員資歷的重要參考依據,請及時辦理船員任解職變更登記手續,未經信息採集的船員請盡快到海事部門設置的船員信息採集點完成船員基本信息採集,以免影響正常任職和資歷計算。
三、4月1-15日數據補錄要求
n中國船員在船初始化
n船在國內,到現場刷卡
n船在國外,分段補全資歷
n4月1日前的資歷通過服務資歷補報
n4月1日之後的資歷可通過派遣信息報備補報
4月1日前的資歷

船在國內

任解職申報
上船、下船
任何時間均可申報

船在國外
任解職申報
上船、下船
任何時間均可申報

4月1日之後的資歷

現場刷卡
上下船從4月1日起

派遣信息報備
仍在船上的,報4月1日上船

派遣信息已報備上船的

國際航行的五星旗船舶在國內港口現場刷卡下船
派遣信息報備正常下船

四、過渡期間要求
1、2013年4月1日是一個重要的時間節點,派遣信息報備在4月1日到4月15日期間確報時間范圍有所寬松:2013年4月1日, 可報備的是2013年3月25日上船的資歷(前推5工作日),2013年4月6日到2013年4月15日,最早仍可報備2013年4月1日的上船信息。2013年4月16日,可報備2013年4月9日的資歷(5工作日前)。
2、目前船員服務簿上的船長簽字的資歷信息仍然按原要求執行,與系統中的數據要求大體一致。
3、2013年4月1日前船員考試發證使用的任解職資歷,仍然使用業務報備-船員任解職信息功能向海事局提交電子化數據,以方便申報系統進行資格校驗。該功能中解職日期最晚只能選擇2013年3月31日。
4、如果船員的一段資歷恰好發生在2013年3月1日至5月1日之間。此類情況需將資歷拆分為兩段,3月1日至3月31日的資歷通過船員任解職信息維護功能進行報備,4月1日至5月1日的資歷只能通過派遣信息報備功能申報或在下船時從簽證點進行下船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