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如何查詢信訪事項辦理情況

上訪條例》中 上訪是什麼 申訴再審能否適應《上訪條例》 如 不能 為什麼 ? 接待申訴狀的地方是上訪處?? 信訪條例第十四條 信訪人對下列組織、人員的職務行為反映情況,提出建議、意見,或者不服下列組織、人員的職務行為,可以向有關行政機關提出信訪事項: (一)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 (二)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及其工作人員; (三)提供公共服務的企業、事業單位及其工作人員; (四)社會團體或者其他企業、事業單位中由國家行政機關任命、派出的人員; (五)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及其成員。 對依法應當通過訴訟、仲裁、行政復議等法定途徑解決的投訴請求,信訪人應當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程序向有關機關提出。 第十五條 信訪人對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以及縣級以上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職權范圍內的信訪事項,應當分別向有關的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提出,並遵守本條例第十六條、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第十九條、第二十條的規定。第二十二條 信訪人按照本條例規定直接向各級人民政府信訪工作機構以外的行政機關提出的信訪事項,有關行政機關應當予以登記;對符合本條例第十四條第一款規定並屬於本機關法定職權范圍的信訪事項,應當受理,不得推諉、敷衍、拖延;對不屬於本機關職權范圍的信訪事項,應當告知信訪人向有權的機關提出。 有關行政機關收到信訪事項後,能夠當場答復是否受理的,應當當場書面答復;不能當場答復的,應當自收到信訪事項之日起15日內書面告知信訪人。但是,信訪人的姓名(名稱)、住址不清的除外。 有關行政機關應當相互通報信訪事項的受理情況。 第三十三條 信訪事項應當自受理之日起60日內辦結;情況復雜的,經本行政機關負責人批准,可以適當延長辦理期限,但延長期限不得超過30日,並告知信訪人延期理由。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三十四條 信訪人對行政機關作出的信訪事項處理意見不服的,可以自收到書面答復之日起30日內請求原辦理行政機關的上一級行政機關復查。收到復查請求的行政機關應當自收到復查請求之日起30日內提出復查意見,並予以書面答復。 第三十五條 信訪人對復查意見不服的,可以自收到書面答復之日起30日內向復查機關的上一級行政機關請求復核。收到復核請求的行政機關應當自收到復核請求之日起30日內提出復核意見。 問: 向法院提出的信訪事項是否遵守 信訪條例第二十二條的規定??

② 國家信訪事項查詢碼丟了,怎麼辦,

當選擇對「個人公開」時,只有輸入「用戶名」和「查詢碼」才能看到辦理情況。因此,建議你重新提交信訪事項,等待結果。
注意:為避免被「判重」或判定為重復信訪件,建議你換個用戶名,再提交信訪事項。

③ 為什麼國家信訪局注冊後,要查詢卻說用戶名和密碼不存在以前登錄都可以啊,怎麼會這樣呢

信訪部不收老百姓親至送去的信件,郵寄也發不出去,網上信訪用戶名不存在,老百姓是可以騙的,但是事實是不會騙人的?

④ 怎樣查詢信訪局網上投訴具體情況

怎麼查詢在國家信訪局投訴的情況

⑤ 怎麼在網上找國家信訪局投訴中心案件處理情況

應該是不可能的來,因為源自己去都不會能夠得到處理,更何況在網路上,不要太天真,建議應該按照信訪流程,逐級信訪,你到國家信訪局也是要轉到地方,只是增加了關注度而已,不會督辦的,因為就是信訪案件嗎,不是特大復雜的案件,所以你要一環扣一環,一步一步來。

⑥ 信訪結果怎麼查詢

如果有回復,一般會給你打電話去領回執涵的。或者給你打電話告訴你結果。

⑦ 如何在網上查詢信訪接收單位發回的信訪事項回復

找他們要,或者到同級、上級信訪部門要求相關責任部門出具書面答復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