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統計個人網路自媒體的通知
需要下載易媒助手,然後在數據明細里,點擊刷新數據,就能查看所有平台的運營數據了,匯總和明細都支持
⑵ 在自媒體時代如何保護網路著作權
在自媒體時代如何保護網路著作權?21世紀以來互聯網一直在不停的飛速發展,這為人們的生活帶來了極大地便利但信息化時代使得各類信息泄露提供了助力這為著作權的保護帶來了諸多困擾。雖然我國先後出台了一系列法律來對網路著作權進行保護但是該體系仍然存在諸多不足,那麼在這樣一個信息時代該怎麼保護網路著作權呢?在自媒體時代如何保護網路著作權?我國網路著作權保護法律體系的主要特色可以概括為以下五個方面:1、網路服務提供者的過錯責任。《網路著作權解釋》第四條規定,提供內容服務的網路服務提供者,明知網路用戶通過網路實施侵犯他人著作權的行為,或者經著作權人提出確有證據的警告,但仍不採取移除侵權內容等措施以消除侵權後果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條的規定,追究其與該網路用戶的共同侵權責任。2、通知與刪除與反通知與恢復程序。《互聯網著作權行政保護辦法》第五條規定,著作權人發現互聯網傳播的內容侵犯其著作權,向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或者其委託的其他機構(以下統稱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發出通知後,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應當立即採取措施移除相關內容,並保留著作權人的通知6個月。該辦法第七條規定,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根據著作權人的通知移除相關內容的,互聯網內容提供者可以向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和著作權人一並發出說明被移除內容不侵犯著作權的反通知。反通知發出後,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即可恢復被移除的內容,且對該恢復行為不承擔行政法律責任。3、授權許可制度。《信息網路傳播權保護條例》第二條規定,權利人享有的信息網路傳播權受著作權法和本條例保護。除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將他人的作品、表演、錄音錄像製品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提供,應當取得權利人許可,並支付報酬。4、合理使用與法定許可制度。合理使用指非著作權人基於合理的理由,以合理的方式使用作品而不需要取得著作權人的同意,並可以不向其支付報酬。《信息網路傳播權保護條例》第六條、第七條填補了我國著作權法體系中關於作品在網路環境下合理使用的空白。法定許可是指根據法律的直接規定,以特定的方式使用他人已發表的作品,可以不經著作人許可,但應當向其支付報酬的制度。《著作權法》確立了該制度,《網路著作權解釋》中第三條也規定:已在報刊上刊登或者網路上傳播的作品,除著作權人聲明或者報刊、期刊社、網路服務提供者受著作權人委託聲明不得轉載、摘編的以外,在網路進行轉載、摘編並支付報酬、註明出處的,不構成侵權。但轉載、摘編作品超過有關報刊轉載作品范圍的,應當認定為侵權。5、技術保護措施及例外。《信息網路傳播權保護條例》第四條規定,為了保護信息網路傳播權,權利人可以採取技術措施。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故意避開或者破壞技術措施,不得故意製造、進口或者向公眾提供主要用於避開或者破壞技術措施的裝置或者部件,不得故意為他人避開或者破壞技術措施提供技術服務。但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可以避開的除外。該條例第十二條則明確了可以避開技術措施的四種情形。關於在自媒體時代如何保護網路著作權?這一問題我們就給大家解答到這里了,如果想要了解更多,請聯系我們在線客服,或撥打八戒知識產權全國免費服務熱線,我們有著多年專業的知識產權代理經驗,專業的業務團隊和全心全意為顧客服務的理念,能幫助您順利申請。
⑶ 我是自媒體運營者,手裡面運營者5個賬號,每周統計文章發布效果太麻煩,有什麼工具可以直接抓到這些數
用BlueMC公眾號監測吧!把你想要監測的公眾號名稱輸入進去,就可以看到這些公眾號的發文情況了。自己網路BlueMC就能找到官網了,注冊是免費的。
⑷ 自媒體運營主要做些什麼工作呢
自媒體內容的主要表現形式有文字、圖片、音頻、視頻等,這使得自媒體內容的呈現形式豐富多樣。
而且自媒體的運營是不固定的,沒有統一的標准,也沒有相應的規范。自媒體內容是由自媒體人自行決定的,而目前的自媒體的特點是平民化,由於移動智能手機終端的普及,使自媒體的入門門檻越來越低,導致一些內容變得越來越低俗,信息泛濫也變得越來越嚴重。
運營自媒體的核心和關鍵在於優質內容,只有品質優良的內容才會受到人群的追捧、關注及轉載,而流量變現也就變得更加容易。每一個人的能力大小不一樣、學歷不一樣、道德水準也不一樣,在創作內容時也會體現出領域和專業的區別。
(4)關於統計個人網路自媒體的通知擴展閱讀:
在自媒體運營中,要遵循以下原則:
1、多樣性
自媒體平台類型眾多且不斷推陳出新,這邊剛剛熟悉了官方微博的運營,那邊微信公眾平台又粉墨登場了。面對多樣化的自媒體形式,需要保持對新媒體的敏感度,勇於探索嘗試,一旦有新的自媒體平台出現,就積極響應加入其中。
2、真實性
在通過自媒體平台發布信息時要力求准確,與網友溝通時要客觀真誠,面對網友質疑時要實事求是。
3、趣味性
內容的真實並不影響在自媒體平台上體現一定的趣味性,包括發布趣味性的內容和策劃趣味性的活動。
4、持續性
自媒體的本質是媒體,需要獲得越來越多的媒體受眾。自媒體用戶的增長不可能一蹴而就,只能依靠高質量且持續更新的內容,依靠不斷組織的有創意的活動,才能不斷積累,獲得用戶的穩定增長,保持自媒體影響力不斷擴大。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自媒體
⑸ 自媒體作品統計中的內容,推薦,粉絲怎麼確定的
媒體作品設計中的內容推薦粉絲怎麼確定的?這個應該是你自己好好的,看清楚了,給他確定的,不能夠隨便去推薦什麼粉絲的
⑹ 怎麼統計自媒體平台的收益、播放等所有運營數據
正常只能一個一個平台查看,後期再匯總,方法原始比較笨,可以用易媒助手,直接選擇所有平台需要的數據,直接導出為excel就可以了
⑺ 網路自媒體法律監管的法律有哪些
自媒體時代是指以個人傳播為主的媒介時代。這種媒介基礎憑借其交互性、自主性的特徵使得新聞自由度顯著增高,傳媒生態發生了前所未有的轉變。隨著無線互聯和智能手機的普及,每一個人就是一個電視台,可以直播你所親歷的任何事件,因其權威性無需證明,官方媒體的壟斷地位遭遇巨大挑戰。自媒體時代僅僅是互聯網顛覆人類社會生存現狀的開始。
在自媒體時代,由於每個人在網路上都是信息發布者,他們本身就成為了一名「記者」,通過他們跟蹤記錄和發布生活中的所見所聞,大大拓寬了網路上新聞信息的採集渠道和增大了信息量。同時,由於沒有空間和時間的限制,信息更新速度更為頻繁,時效性不斷增強,網民可以通過互聯網迅速獲得自己感興趣的新聞,並通過網際間的傳播和交流使這些信息廣泛流動。因此,媒體便發展成為一種與廣大受眾「面對面」交流與互動的通訊工具。
從倫理道德角度分析,只要一種行為進入社會領域,並與他人和社會發生聯系,那麼,這種行為就必然受到社會通行的行為准則和規范的制約。由此,我們不難分析,新聞傳播行為在傳播領域同樣會對受眾產生不同程度的有利或有害的影響。
如今的互聯網,早已成為人們現實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所以,惡意傳播的網路虛假新聞,對現實生活造成的沖擊是真實可感,毫不虛擬。因此,網路作為一個公共空間,網路秩序的維護當然也就是一種公共行為。
自媒體時代的他律
他律有兩個層面的含義:一是憲法與法律的層面;另一個是政策與規章的層面。
他律在一定歷史時期與某些特定的職業中,可以產生立竿見影的效果,可以使行業不正之風在法律規范的約束下得到扭轉。所以,在自媒體時代,如何在有效保證網民言論自由的同時,引導一些意見不一的信息朝著健康的輿論導向發展,便成了應對復雜的自媒體網路環境的一道難題。
首先,職能部門應加強對自媒體的法律監管。
就我國現行的網路管理體系來說,只有一些相應的規章制度,而嚴格意義上的網路監管法律還沒有正式出台。當前,我們可以做的是效仿一些大型門戶網站,實行實名制認證。網民在微博、微信上發布信息,必須進行有效的身份認證,這樣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約束一些網民隨意發布信息的行為,有效規避一些虛假和不實信息的傳播。另一方面,對各大網站要制定一些通行的規章制度及懲戒措施,以此來規范其經營行為,並通過網站的規范運行來帶動廣大網民養成良好的上網行為,從而逐步形成網路道德良性發展的氛圍。
其次,網路媒體要積極探索虛擬空間管理模式。
網路媒體要加快網路誠信體系建設,自覺遵守新聞宣傳紀律,提高網路人員的道德素質,完善信息製作和發布流程,確保網站信息的真實可靠。網路媒體要進一步提高自律意識,加強自我管理、自我約束,主動提高網路管理水平,在廣大網民可接受的范圍內積極探索虛擬空間的教育模式,如通過傳統媒體與新媒體的相互合作,宣傳與網路安全相關的法律法規,提高虛擬空間監管者和網民的道德素質修養,進而培育監管部門和監管者在網路虛擬空間協調配合的網路管理理念。
自媒體時代的自律
自媒體的良性發展,特別需要網路參與者的公民意識和素養。自媒體時代對德育的發展是一種監督,對公民的道德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德育則促進了自媒體時代向更文明的方向發展,給公民一個公平、自由、和諧的言論環境,更有利於保障公民的各項權利。
首先,管得住「嘴」才能充分行使話語權。
在自媒體時代,每個人都是網路信息的傳播者和接受者。也就是說,每個人在網路上都經營著自己的一個媒體「小櫃台」。但是,自媒體不應該僅僅是指網民可以在網路空間享有充分的言論自由,更應該體現出網民在這一個虛擬世界中的自律和自覺,管好自己的「嘴」,對一些未經證實的信息,要謹慎轉載和妄加評論,要千萬注意不讓自己成為虛假信息的傳播者,甚至是製造者。只有這樣,每一位網民才能更加有效地行使手中的話語權,承擔起共同凈化網路空間的重任,讓自己的言論和觀點發揮引領輿論導向的正能量。
其次,把握好「底線」才能有效實現參與性。
⑻ 有沒有統計我的自媒體作品收益的軟體
有專自媒體助手有收益統計功能,將你的自媒體賬戶添加到助手上並通過助手發布作品後,助手可以自動統計發文收益,隨時反饋數據,十分方便。
⑼ 自媒體時代該如何保護網路著作權
自媒體時代該如何保護網路著作權?21世紀以來互聯網一直在不停的飛速發展,這為人們的生活帶來了極大地便利但信息化時代使得各類信息泄露提供了助力這為著作權的保護帶來了諸多困擾。雖然我國先後出台了一系列法律來對網路著作權進行保護但是該體系仍然存在諸多不足,那麼在這樣一個信息時代該怎麼保護網路著作權呢?自媒體時代該如何保護網路著作權?我國網路著作權保護法律體系的主要特色可以概括為以下五個方面:1、網路服務提供者的過錯責任。《網路著作權解釋》第四條規定,提供內容服務的網路服務提供者,明知網路用戶通過網路實施侵犯他人著作權的行為,或者經著作權人提出確有證據的警告,但仍不採取移除侵權內容等措施以消除侵權後果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條的規定,追究其與該網路用戶的共同侵權責任。2、通知與刪除與反通知與恢復程序。《互聯網著作權行政保護辦法》第五條規定,著作權人發現互聯網傳播的內容侵犯其著作權,向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或者其委託的其他機構(以下統稱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發出通知後,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應當立即採取措施移除相關內容,並保留著作權人的通知6個月。該辦法第七條規定,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根據著作權人的通知移除相關內容的,互聯網內容提供者可以向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和著作權人一並發出說明被移除內容不侵犯著作權的反通知。反通知發出後,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即可恢復被移除的內容,且對該恢復行為不承擔行政法律責任。3、授權許可制度。《信息網路傳播權保護條例》第二條規定,權利人享有的信息網路傳播權受著作權法和本條例保護。除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將他人的作品、表演、錄音錄像製品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提供,應當取得權利人許可,並支付報酬。4、合理使用與法定許可制度。合理使用指非著作權人基於合理的理由,以合理的方式使用作品而不需要取得著作權人的同意,並可以不向其支付報酬。《信息網路傳播權保護條例》第六條、第七條填補了我國著作權法體系中關於作品在網路環境下合理使用的空白。法定許可是指根據法律的直接規定,以特定的方式使用他人已發表的作品,可以不經著作人許可,但應當向其支付報酬的制度。《著作權法》確立了該制度,《網路著作權解釋》中第三條也規定:已在報刊上刊登或者網路上傳播的作品,除著作權人聲明或者報刊、期刊社、網路服務提供者受著作權人委託聲明不得轉載、摘編的以外,在網路進行轉載、摘編並支付報酬、註明出處的,不構成侵權。但轉載、摘編作品超過有關報刊轉載作品范圍的,應當認定為侵權。5、技術保護措施及例外。《信息網路傳播權保護條例》第四條規定,為了保護信息網路傳播權,權利人可以採取技術措施。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故意避開或者破壞技術措施,不得故意製造、進口或者向公眾提供主要用於避開或者破壞技術措施的裝置或者部件,不得故意為他人避開或者破壞技術措施提供技術服務。但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可以避開的除外。該條例第十二條則明確了可以避開技術措施的四種情形。關於自媒體時代該如何保護網路著作權?這一問題我們就給大家解答到這里了,如果想要了解更多,請聯系我們在線客服,或撥打八戒知識產權全國免費服務熱線,我們有著多年專業的知識產權代理經驗,專業的業務團隊和全心全意為顧客服務的理念,能幫助您順利申請。
⑽ 人人自媒體的時代,個人自媒體要如何發展
趨勢之一:內容專業化----更垂直、更長尾、更可信
首先是從業者更加專業化,草根為王的時代已經過去。未來隨著國內傳媒行業繼續洗牌,預計將有更多傳統媒體人投身於自媒體,他們將把更多新聞專業主義的規范注入到自媒體的內容生產中來。未來,類似高曉松的「曉說」、羅振宇的「羅輯思維」、王凱的「凱子曰」、遲宇宙的商業人物、秦朔的「秦朔的朋友圈」等專業化運作方式將成為頭部自媒體內容的主流生產方式,並且不斷塑造自媒體公信力,而那些主要靠文摘、資訊整合的生產方式註定會沒落。
其次是內容生產更垂直。目前,從互聯網金融、母嬰到旅遊,幾乎每一個細分領域都已形成一批少數頭部自媒體。未來,這些頭部自媒體預計仍將保持內容的高度垂直,並在專業度上繼續提升。相比以整合既有資訊、以搞笑逗樂為主、帶有濃厚草根氣息的自媒體,聚焦高質量原創性內容生產的自媒體將更容易獲得資本注意,並贏得更高估值。
最後,內容開發更長尾。自媒體的內容生產還將進一步打通上下游產業鏈,類似餐飲老闆內參這樣,把上游供應商、下游餐飲實體店與用戶全產業鏈打通的做法將得到更多同行的效仿和升級。此外,基於內容的周邊產品開發也將更加活躍,比如關注二次元文化的自媒體將更多地進入到電商領域,關注情感問題的自媒體還有可能與線下心理咨詢沙龍相互結合。
趨勢之二:組織結構化----從個體戶走向公司化
與第一代自媒體大都以個體戶方式的生產內容相比,未來自媒體若想更為穩定地生產高質量內容,還需要搭建完整的團隊,以機構化的方式運作,以便為後期的商業化提供各種組織介面,在組織形態上將朝公司化的方向轉變,並且一些頭部自媒體將加大從傳統媒體引進人才的力度,以壯大其內容生產實力。
以視頻類自媒體「二更」為例,該自媒體目前的運營團隊已超過100人,在北京、上海、成都等多地設有分公司,已經接近一家傳統新聞類周刊的人員規模。未來,除了少量頭部自媒體繼續保持個人化運作之外,絕大多數頭部自媒體將朝公司化、機構化方向發展,在組織架構上將日益接近新媒體公司。
與此同時,一些從傳統媒體也開始推出一些類似自媒體的賬號,比如《人民日報(海外版)》的「俠客島」,《北京青年報》的「團結湖參考」,都是傳統媒體試圖建立人格化、試水粉絲經濟、與自媒體爭奪用戶的嘗試。但是自媒體有別於傳統媒體的優勢在於,文本表達的更加自由、激勵機制的完善。
可以預見,在人格化、粉絲經濟的道路上,自媒體與傳統媒體必將狹路相逢,而非漸行漸遠。
趨勢之三:投資常規化----更多優質自媒體將被投資
目前,在新媒體的陣營中,自媒體仍然處於較為弱勢的地位,要想實現跨越式發展,離不開資本的介入。騰訊科技企鵝智酷調查表明,2015年自媒體對微信公眾號的投入力度加大,2014年約53%的運營者對公眾號進行投入,2015年這一比例上升到64%,且各個投資區間的投入都有所上升。這說明自媒體正經歷著優勝劣汰的過程,且資本的投入在不斷加大,只有投入資本、增強實力,才能實現長遠發展。
分析已獲投資的自媒體發現,具有以下兩個特徵的自媒體融資成功率更高。第一個特徵是專業垂直,相比較而言,垂直自媒體更容易獲得融資,最近半年,已經有12缸汽車、有車以後、車早茶、玩車教授等四家汽車類自媒體獲得了融資。第二個特徵是創始人有媒體高管經歷,「一條」創始人徐滬生曾擔任《外灘畫報》執行主編、「新榜」的徐達內曾擔任《東方早報》副總編、「羅輯思維」創始人羅振宇曾是央視《對話》製片人、「大象公會」創始人黃章晉曾擔任《鳳凰周刊》副主編、「商業人物」創始人遲宇宙曾任《中國經濟周刊》主編等。從總體上看,投資界對自媒體仍然處於零星投資狀態,其中由吳曉波牽頭成立的獅享家新媒體基金錶現最為活躍,多投資於垂直自媒體的第一名。
趨勢之四:強化內容授權與平台自律
自媒體經歷較長時間的野蠻生長,「侵權者生,不侵權者死」已經不再是主流自媒體團隊的共識,隨著司法、行政以及微信公眾號等主流平台治理力度的強化,正版化與合規運營已經成為自媒體商業化的主旋律。自媒體由「野蠻」走向「文明」,既是互聯網知識產權保護與內容治理的必然要求,也是自媒體持續發展與升級迭代的必然趨勢。
新浪微博、今日頭條等國內自媒體平台均不斷建立完善其平台的侵權通知刪除制度,強化了版權授權與利益分享機制,持續加強自媒體知識產權保護。另外,微信公眾號平台於2015年1月公測上線「原創聲明功能」,通過相似文本比對技術以及快速處理機制構建原創保護生態,推動自媒體內容保護由被動時代跨入主動時代。並且,微信還將其技術能力向外輸送,幫助其他內容平台上的用戶更便捷的向微信進行版權侵權投訴,知乎與豆瓣都相繼開通微信公眾號侵權投訴渠道,帶動了自媒體知識產權生態的整體凈化。同時,可以看到,更多的自媒體自發進行內容授權與付費轉載,法律自媒體高杉LEGAL、法律讀庫、知產庫等均建立了完善的內容授權付費機制,在平台自律方面起到良好的標桿作用。
未來,在新型互聯網治理機制中,自媒體將更多地完成從傳統的「治理受體」向「治理主體」角色的轉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