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銷商運營
㈠ 經銷商和代理商的區別!
區別如下:
1、經銷商有獨立的經營機構,代理商不一定是獨立機構。
2、經銷商擁有商品的所有權(買斷製造商的產品/服務) ,代理商不擁有商品的所有權(代理製造商的產品/服務)
3、經銷商能獲得經營利潤,代理商是賺取傭金(提成)。
4、經銷商可以多品種經營,代理商經營活動受供貨商指導和限制。
5、經銷商經營活動過程不受或很少受供貨商限制,代理商供貨權力較大。
(1)經銷商運營擴展閱讀:
1、代理商可以是代理單一品牌或多個品牌,一般為單一品牌;分銷商一定是代理眾多品牌,比如世平分銷,龍臨分銷;經銷商是個比較籠統的稱謂,經銷商包括代理商、分銷商還有單純的貿易商(可以從生產廠家也可以從其他地方獲取貨源)。
2、代理商是分銷商也是經銷商,但是分銷商和經銷商不一定是代理商。分銷商和經銷商沒什麼區別。
3、分銷是一個銷售方式概念.分銷商是一個中轉站,一個製造企業將產品委託中轉站銷售.代理商是受製造企業授權在一定區域時間終端等進行銷售.經銷商類似於貿易商,自由貿易。
4、分銷商廣義上包括代理商經銷商;代理商與經銷商存在是否獲得授權.當然,代理商也有分較多性質代理.。
5、主要從產品所有權上區分:經銷商對產品有所有權;代理商一般沒有所有權,只收取品牌代銷傭金。分銷商一般只做渠道不做終端。
6、分銷商:得到原廠授權,銷售全線產品,代表廠家處理業務。經銷商:能夠在原廠拿到貨的貿易商,沒有得到原廠授權,原廠也不會返利。
代理商:得到原廠授權,銷售部分產品,原廠會返利之類。代理商在國外有的也叫分銷商。代理商的支持者是原廠(對於單個品牌存在唯一),我們一般理解的分銷商和經銷商是整合市場資源,為客戶服務,多個點的支持!
7、經銷商分為普通經銷商和特約經銷商。前者無限制就和外面的普通日用品一樣沒有限制,而後者則和大的代理商或廠家有某些在銷售額,產品價格等方面的特別約定。分銷商介於代理商和經銷商之間。
代理商是指某產品在銷售過程中由生產廠家授權在某一區域有資格銷售該產品的商家。它分為地區級、國家級、省市縣級等,又分為獨家代理,總代理,分級代理,所有代理商家都有相應的特權,代理級別低的原則上由高一級的代理商管理。
㈡ 經銷商和代理商有什麼本質區別
本質區別:
利潤不同:經銷商,是用錢向企業進貨再轉手賣出去,所得到的利潤則是其中的利差;代理商,僅僅是作為企業與市場之間的中介,來幫助企業將產品銷售到市場上,並不具有該產品的所有權,只能得到相應的傭金酬勞,相比之下,經銷商的商業風險要比代理商的要大;
渠道不同:經銷商是一個中轉站,一個製造企業將產品委託中轉站銷售,類似於貿易商,自由貿易;代理商是受製造企業授權在一定區域時間終端等進行銷售;
所有權不同:經銷商對產品有所有權;代理商一般沒有所有權,只收取傭金;
流程不同:經銷商(能夠在原廠拿到貨的貿易商),沒有得到原廠授權,原廠不會返利;代理商得到原廠授權,代表廠家處理業務,銷售部分產品,原廠則會返利,得到原廠授權,銷售全線產品;
限制不同:經銷商對無限制就和外面的普通日用品沒有限制,代理商或廠家有某些在銷售額,產品價格等方面的特別約定;
經營不同:經銷商作為一個獨立經營機構,能夠經營多個品種,並且幾乎不受供貨商的限制,自主空間和利潤都較大;而代理商卻不一定是獨立機構,在經營過程中需要接受供貨商的控制和制度。
(2)經銷商運營擴展閱讀:
一般說到的代理商,僅僅是作為企業與市場之間的中介,來幫助企業將產品銷售到市場上,並不具有該產品的所有權,只能得到相應的傭金酬勞。而經銷商則是用錢向企業進貨再轉手賣出去,所得到的利潤則是其中的利差。
可以把經銷商理解為是花錢向企業進貨的單位,企業將產品賣出給經銷商之後便與之沒有利益牽扯;而代理商則只可能需要支付給企業相應的保證金,不需要負責銷售產品的費用,等到產品賣出去了,便可以從企業那裡得到一筆傭金。相比之下,經銷商的商業風險要比代理商的要大。
另外,經銷商作為一個獨立經營機構,能夠經營多個品種,並且幾乎不受供貨商的限制,自主空間和利潤都較大;而代理商卻不一定是獨立機構,在經營過程中需要接受供貨商的控制和制度,僅僅能賺取利潤與提成點。
雖然說經銷商和代理商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概念,但是兩者在銷售渠道上,也是能互相滲透的。在從製造商到零售終端渠道途徑上,經常會有代理商和經銷商的參與,同時代理商和經銷商也會建立起下級代理商和分銷商的模式,通過層級的增多,逐步擴大自己業務管理。
㈢ 經銷商和經營商的區別
經銷商,顧名思義,是指,拿著錢,從企業進貨,他們買貨不是自己用,而內是轉容手賣出去,對於他們只是經過手,再銷售而已,他們關注的是利差,而不是實際的價格。企業對他們不是賒銷,而是收到了錢的。這個商是指商人,也就是一個商業單位。所以「經銷商」,一般是企業,用來說從企業拿錢進貨的商業單位的。
經銷商這個在中國市場上既傳統又中堅的渠道力量,正在遭遇渠道扁平化浪潮和新生渠道力量的考驗,在重重壓力下經銷商或被動或主動地在業務發展戰略上作出了適應性調整:
一是部分經銷商開始向生產商貼牌甚至自行投資建廠生產自有品牌產品,使渠道資源效益發揮最大化;
二是部分經銷商開始進入零售領域,向渠道下游延伸,穩定並鞏固自身在市場中的地位;
三是最大化獲取優勢產品資源,以產品分擔經營成本和經營風險,追求企業經營的品類規模。遺憾的是,更多的經銷商正在成為生產商的附庸,完全被生產商「套牢」,更在終端零售商與生產商的雙重「擠壓」下困難重重,更為可怕的是經銷商中的弱勢群體正在不斷地被淘汰出局。
經營商:就是經銷商上他那裡去進貨!
㈣ 什麼叫代理商什麼叫經銷商
兩者的區別主要在有沒有涉及商品所有權上。代理只是在買賣雙方之間起到媒介作用,
組成交易,從中賺取傭金。而經銷指對所經營的商品有產權的獨立經營。
區分點一:
例如你在杭州賣菜。
我給你0.1元一斤,市場零售0.8元一斤。和你簽100000斤的采購合同並且交給我10萬保
證金。除你之外,我不再向杭州供貨,但是你必須在3個月內向我提夠100000斤的白菜,
否則保證金歸我。我給你提供15天價保。怎麼把這100000斤賣掉,怎麼宣傳,怎麼做廣
告是你的事。賣得好了,下一個新品種也交給你賣。如此,你是代理商了。
我給你0.5元一斤,劃定西湖區是你的銷售區域,一個月提夠5000斤給你0.1元返利,降
價了我給你價保。我還給你提供宣傳支持。你盡量去賣吧。如此,你是經銷商了。
經銷商與代理商除了對商品擁有的所有權不同之外;
還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兩者的利潤獲取方式不同,前者是加價銷售,獲得經營利潤.後者按照規定價格售賣
,賺取傭金也就是所謂的提成;
二是兩者的經營許可權也有所不同,前者可以經營多品種——甚至經營競品,後者經營品類
較少,一般不經營競爭品牌;
三是廠商的對兩者控制的難易程度不同;對兩者的成本投入不同;
㈤ 一個企業走代理商經營模式跟經銷商和流通渠道的經營模式有什麼不一樣。
不知道說的什麼領悟,建材行業我是這么理解的
代理有區域保護,主屬性強一點,比如市級代理,省級代理。
經銷商一個區域品牌可以多個授權。
流通渠道局限渠道。
㈥ 經銷商如何經營好商場店
當時有客戶來公司維修機器,我隨口問了問,「在哪裡采購的?」當他告訴我是在商場時,不經意間的問話不僅改變了我原來的想法,也萌芽了美捷美新的銷售模式。在那之前,我和大多數人一樣認為在商場里很難賣IT產品,但實際上,商場也積聚了一批潛在的用戶群,比如商場的忠實客戶、認為中關村采購環境不理想的客戶、返券消費的客戶等。
陸續地,我們開拓了當代商城、燕莎友誼商城、北京百貨大樓、藍島等商場,銷售情況都非常理想,目前美捷美在商場中的銷售額能佔到全年銷售額的五分之一左右。目前,在商場開專賣店正面臨著新變化,由於商場都在走「精品」路線,因此IT專賣店的面積也越做越小、產品越做越精、從注重流水到看重形象……認識到這些變化的IT經銷商也需要採取積極的應對措施。
我感受為未來儲備資源
賣IT產品和賣服裝、鞋帽一樣,與商場都是一種聯營合作模式,經銷商提供產品、銷售人員等,周期性地與商場按比例分成……隨著想進駐商場的品牌、經銷商越來越多,到商場開IT專賣店已不再是一件簡單的事情,但也沒有想像中那麼復雜。
主動尋找其實,開拓任何一種新的銷售渠道都是公司在「主動」為未來儲備資源,以謀求更好的發展,將專賣店開進商場也需要「主動求變」。
眾所周知,進駐商場首先是「關系營銷」。人脈是第一要素,卻不是絕對的。如今,無論去哪家商場,我都會習慣性地去IT專賣區轉一轉,以了解最新的變化。只有了解商場變化,知道商場未來的調整規劃,才能有針對性地制定入駐計劃,把握最佳的進駐時機。一般來說,商場在調整期時,經銷商談進駐會稍顯容易。燕莎、藍島都是我主動尋上門的商機。
美捷美非常慶幸當商場IT專賣店還不被廣泛看好時,即在商場銷售方面積累了一些經驗,因此多了一些與商場談判的「先天優勢」。但經驗並不是萬能的,做任何事情都有一個不斷摸索的過程,如果經銷商對商場定位不清晰、對目標用戶群不具體分析,而商場領導對IT專賣店的理解、認識還不到位時,盲目進駐都會讓經銷商多走彎路。
把握技巧隨著用戶需求、采購習慣的變化,商場IT專賣店裡賣的產品一定要科學、合理組合。一般來說,商場以賣家用產品為主,商用產品的比例控制在三分之一左右即可。最初,美捷美在商場僅賣噴墨低端產品兼做一些耗材,後來我們才逐漸導入列印機產品,最後才慢慢導入筆記本產品。
商場中的IT專賣店由於受統一裝修的限制,不能自由表達個性;但銷售技巧的把握卻需要經常學習。舉個簡單的例子,「貨賣堆山」的道理相信大家都懂,即將最賺錢的產品永遠放在消費者第一視線接觸的地方,這樣才會刺激消費需求。
「用人」是關鍵
「疑人不用,用人不疑」,但前提是要選對合適的人。為了讓優秀的人才脫穎而出,不妨採取末位淘汰制,這樣不僅能盡早淘汰不適合企業發展的人,也能最大限度地挖掘銷售人員潛力;為了讓優秀的人才留下為你所用,有效的激勵機制必不可少。激勵機制的出台需要完備的績效考核,除了固定的提成方法,有針對性地做一些方向性指導,比如在引導高端產品的銷售方面,加大獎勵力度可以激發銷售熱情。
在我看來,只有20%的人天生會做銷售,80%的人需要培訓後才能達到20%的人的水平,因此培訓意義重大。目前美捷美採取的各種銷售培訓中,最原始的「師傅帶徒弟」、定期分享銷售心得、「體驗式培訓」等都被證明是有效的培訓方法。
除了選人、用人,在專賣店的經營中,還有一些特別需要注意的環節,比如保證合理的現金流運轉。與商場合作,經銷商一般不會面臨回款風險,但由於商場的統一收銀系統,最終的回款往往要經過一兩個月,而經銷商的業務往往並不局限於某一種銷售模式,因此,協調好零售與分銷的關系、零售與零售的關系,將錢用在刀刃上,方可保證公司的正常運轉。
「做企業只能向發展,否則只能被市場淘汰。」這是我很深的感觸。
㈦ 經銷商和代理商怎麼區分,各是什麼意思
經銷商是廠家直接賣貨,代理商是代賣貨物
從與廠家的關系看
廠家與代理商是代理的關系
廠家與經銷商是買賣的關系
代理商從廠家拿貨,由於是代理而不是買賣的關系,所以一般可能不會現款現結,而廠家希望增加現金流轉速度,就直接找經銷商啦.
經銷商
★獨立的經營機構
★擁有商品的所有權(買斷製造商的產品/服務)
★獲得經營利潤
★多品種經營
★經營活動過程不受或很少受供貨商限制
★與供貨商責權對等
代理商
★不一定是獨立機構
★不擁有商品的所有權(代理製造商的產品/服務)
★賺取傭金(提成)
★經營活動受供貨商指導和限制
★供貨權力較大
從製造商到零售終端的渠道途徑
1、製造商→經銷商→消費者
2、製造商→總代理→經銷商→消費者
3、製造商→總代理→一級代理→經銷商→消費者
4、製造商→總代理→一級代理→二級代理→…→經銷商→分經銷商→消費者
代理商主要分為總代理、區域與分品牌代理、總代理自己建立的省級分公司等。代理商的建立,可以分擔廠商的風險,使廠商與代理商共同拉動市場從而降低廠商的經營風險。
在代理商的層次上,除設立總代外,代理商還可以根據廠商的渠道模式,下設一級代理或區域代理並同時與終端銷售商合作。這樣,代理商從簡單的分銷轉換成具有管理職能的渠道維護者,除業務管理外,代理商同時具備品牌管理、促銷管理、服務對接、財務管理等各項職能。
代理制和經銷制也能互相滲透,各類銷售渠道的主要區別在於代理商或經銷商層級的增多。目前,廠商對於代理商和經銷商的管理主要側重於價格和貨源的管理,對於人員培訓及廣告等還會提供一些支持。對於代理商和經銷商而言,其利潤則主要來自於銷售利潤、返利、安裝和維修服務等。
㈧ 多少人知道經銷商是怎麼運營呢
經銷商取得行業內的優勢,基本方式有二:一是成為某一品項的專業戶,產品專家。就如我們平時在市場上常常見到的:牛奶大王,飲料大王、衛生巾衛生紙經銷商等。這種經營模式為許多經銷商所推從。二是專做某一類渠道。如專做餐飲渠道、專做商超渠道或專做流通渠道。把一類渠道做專做透,形成自己的渠道優勢,成為渠道專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