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如何從法律法規方面加強網路直播的規范管理

第一,完善法律法規,是規范網路直播的保障。在網路直播井噴式回發展的同時,直播亂象答層出不窮,有關部門需不斷完善《互聯網直播服務管理規定》、《關於加強國家網路安全標准化工作的若干意見》等多個涉及移動直播業務的管理法規和文件,建立失信主播「黑名單」制度,以此引導農民「網紅」正向發展。

第二,強化平台責任,是杜絕非法直播的基礎。規范網路直播,光靠政府監管顯然不夠,作為規則的最直接執行者,直播平台應承擔起社會責任,加強對直播內容的審查。當然,也要因勢利導,以自信的文化態度,在對其進行監管的同時鼓勵創新。

第三,打好脫貧攻堅戰,是推進農民「網紅」發展的動能。絕大多數農民「網紅」都是運用移動互聯網等手段將鄉村風貌展現給觀眾,由此創造一系列價值。因此,只有在各方共同努力之下,打好脫貧攻堅戰,建設美麗農村,才能使鏡頭之下的鄉村更加美好,更令人喜愛,由此實現良性的循環,促進鄉村振興。

② 網路直播平台及平台表演者需承擔哪些法律責任

您好,
如果網路直播平台不具備經營主體資格,或者網路直播平台以及平台表演者直播內容違法違規,該網路直播經營單位以及平台表演者自身應當承擔相應的主體責任以及法律責任,主體責任主要是自律責任,法律責任形式主要表現為民事責任、行政責任以及刑事責任。
主體責任。網路表演經營單位對本單位提供的網路表演承擔主體責任,對其所提供的產品、服務以及經營行為負責。網路表演經營單位的主體責任主要表現為內容審核方面,健全相關的內容審核管理制度,配備足夠的能夠勝任內容審核的專業技術人員以及相應的管理人員,實現對表演者的表演行為以及互動等關鍵環節的監督和管理。健全相應的技術監控措施,確保在第一時間發現違法違規表演行為並採取措施,通過關閉表演頻道等停止網路傳播,並向所在地文化市場主管部門報告。表演者對於網路表演活動承擔的主體責任,主要表現為,自身要提升相應的道德職業素養,自我約束,自覺抵制包含有低俗、本性、淫穢、暴力、恐怖等內容的表演,自覺進行積極健康向上的網路表演活動。
民事責任。網路表演經營活動中一部分違法違規表演行為,對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組織的人身權利和財產權利,會造成一定的損害,此時其還應當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主要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恢復原狀、賠償損失、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禮道歉等。以上民事責任形式,既可以單獨適用,也可以將兩種以上的民事責任形式進行合並適用。例如侵害名譽權的網路表演活動,可以要求表演者或者網路直播平台賠償損失,這也是造成他人損害的情況下應用最為廣泛的侵權責任形式;可以要求行為補償類責任,包括返還財產、恢復原狀、賠禮道歉、消除影響以及恢復名譽,將消除影響和恢復名譽放在一起規定,是因為兩者關系較為密切,名譽受損時可以將消除影響作為恢復名譽的方法;還可以要求承擔事前事中的行為防控類責任,包括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
行政責任。利用網路表演平台從事違法行為,違反社會治安管理秩序,但是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予以處罰;違反了其他法律、行政法規,但是尚不構成犯罪的,有相應的行政主管部門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罰;對於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或者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行政處罰的形式主要包括:取締、責令限期改正、責令停止互聯網文化活動、罰款、沒收違法所得、責令停業整頓、吊銷許可證等。例如經營性互聯網文化單位提供含有法律禁止的反對憲法確定的基本原則的內容,危害國家統一、主權和領土完整的內容,煽動民族仇恨、宣揚邪教迷信內容等,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門或者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機構,責令停止提供,沒收違法所得,並處特定數額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一直到吊銷相應的經營許可證。
刑事責任。利用網路直播從事煽動推翻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分裂國家,竊取、泄露國家秘密、情報或者軍事秘密,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等破壞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利用網路直播活動銷售偽劣產品、進行虛假宣傳、侵犯他人知識產權、傳播本性、淫穢物品等,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和社會管理秩序;利用網路直播活動侮辱他人、誹謗他人、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進行詐騙、敲詐勒索等侵犯個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人身、財產等合法權益等,構成犯罪的,還應當依照刑法的有關規定追究相應的刑事責任。
希望解答了您的疑問。

③ 網路直播是國家那個部門監管的

網路直播並不歸屬某個單一的國家部門管理,而是由以下幾個部門聯合管理。

1、國家廣回電總局

因為答涉及視聽文化產品傳播,所以在傳播層面上講,歸廣電總局管理;

2、文化部

直播行業屬於娛樂類,所以在行業性質上文化部門也有管轄權;

3、網監部門

因為直播屬於網路傳播,所在平台所屬區域的網路監管部門,對直播平台有直接的行政監督管理許可權。

(3)文化執法網路直播擴展閱讀:

網路直播的監管情況以及相關規定:

2016年9月9日,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下發《關於加強網路視聽節目直播服務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重申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機構開展直播服務,必須符合《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管理規定》和《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業務分類目錄》有關規定。

2016年11月4日,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發布了《互聯網直播服務管理規定》,該規定主要實行「主播實名制登記」、「黑名單制度」等強力措施,且明確提出直播平台「雙資質」要求。

2016年12月12日,文化部印發《網路表演經營活動管理辦法》,對網路表演單位、表演者和表演內容進行了進一步的細致規定。

④ 網路直播將迎來六部門聯合監管嗎

近日,全國「掃黃打非」辦會同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文化和旅遊部、國家廣播電視回總局、國家互聯答網信息辦公室聯合下發《關於加強網路直播服務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強調落實用戶實名制度,加強網路主播管理,建立主播黑名單制度。

突出對網路直播行業的基礎管理,細化了直播行業相關規定的執行標准,將成為「掃黃打非」部門建立完善直播行業長效監管機制的有力舉措,有效防範直播領域各類有害信息的出現和傳播。《通知》強調,落實用戶實名制度,加強網路主播管理,建立主播黑名單制度,健全完善直播內容監看、審查制度和違法有害內容處置措施。網路接入服務提供者、應用商店應立即組織存量違規網路直播服務清理。

⑤ 網路直播平台被列入文化部查處名單,查了為什麼還在運營

直播平台等於網紅效應很難做首先你要有才口才慢慢積累粉絲直播的時候打軟廣告你的鐵桿粉絲就會去購買或者關注看行業而定有的行業不適合你是什麼行業的?

⑥ 斗魚等20家網路直播平台受到文化部查處會封嗎

不一定,要看各傢具體的違法情況,一般的話都是要求限期整改,整改後就可以繼續營業了,比較嚴重的就有可能直接關停了。

⑦ 文化部為了規范直播平台做了哪些事情

5月24日,文化部就嚴查嚴管網路表演市場召開新聞發布會,文化部從100家主要網路表演經營單位中隨機抽取50家單位,開展了「全身體檢」式執法檢查。經查,15家網路表演平台涉嫌提供含有禁止內容的網路表演。



文化部同時公布了網路表演市場集中執法檢查活動舉報電話010-59881010和舉報平台www.12318.gov.cn,歡迎社會公眾對違規網路表演經營單位進行舉報監督。

⑧ 文化部查處斗魚等19家網路直播平台引熱議我怎麼看

好 支持文化部,重度嚴厲打擊。

⑨ 政治從文化傳播的角度談談你對網路直播的認識

網路直播豐富了我們來的生自活,各式各樣的內容層出不窮,內涵程度參差不齊。好的直播自然可推動文化傳播,甚至可以讓人知道許多生僻的文化知識,但並不是所有網路直播都是優秀的。有些網路直播嚴重違規,更有甚者觸犯法律,影響人的三觀,想法,不要提推動文化傳播,不毀文化就不錯了,所以網路直播對文化傳播是把雙刃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