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智慧城市有哪些常用的建設運營模式

我國目前已有幾十個城市或地區提出建設智慧城市的目標,地方政府對智慧城市的著重點多在於現實應用,其中關注於能夠短期內形成經濟拉動力的信息產業、物聯網等。目前各地智慧城市建設整體處於以光纖和無線網路為代表的基礎設施建設布局階段,個別領先城市開始從基礎設施布局建設階段邁向具體智能應用開發部署階段。借鑒相關國際經驗,我國智慧城市建設中應注意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

一、高起點建設示範城市(區)

歐洲和亞洲智慧城市建設的成功經驗顯示,智慧城市建設難以全面鋪開,選擇特定點進行示範開發是目前較普遍的做法。示範城市建設對探索智慧城市在投資、技術保障及網路安全等方面問題的解決都有重大意義。具體選擇可以考慮兼顧老城和新城。選擇老城示範,主要檢驗智慧城市對於城市更新和城市核心功能釋放的助力效果;選擇新城示範,主要通過智慧城市建設支持新城破解功能塑造和吸引力瓶頸,應強調通盤考慮、全面設計,整體試驗智慧服務、智慧經濟和智慧資源開發等各類應用的介面。

二、科學選擇城市智慧應用領域

智慧城市建設難以全面鋪開,一方面是指空間層面難以實現全覆蓋,另一方面是指應用領域難以全面開展。根據國際既有的智慧城市建設內涵,大致包涵經濟、政務、交通、就業、教育、醫療、環境、能源等多重領域。但尚無城市可以實現全領域覆蓋,而在應用方向上呈現多元化的特徵。我國的智慧城市建設應該結合城鎮化發展中面臨或即將面臨的重大課題為解決導向,可重點突出城市管理、醫療、交通三大領域的智慧應用。

例如,我國城市的發展正逐漸由「建設為主」進入「建管並舉」的時代。利用先進、可靠的信息技術,配合以更好的城市管理體制、理念和平台保障城市社會的良好秩序將是重大課題。重點包括網格化社會管理系統,市政、水務以及市容等專業網格化管理系統,市場信息平台,智能水網和智能電網,安全生產,災害消防等智能化系統。

又如,我國人口紅利正在消退,而不少城市已經進入老齡化社會,老齡化發展的態勢將日益嚴重,市民醫療是城市社會面臨的重大問題。結合智慧城市建設,解決「看病難」刻不容緩,重點包括以下智能化工作:

1、建設覆蓋各級各類公立醫療衛生機構的健康信息網路,連通醫療服務與公共衛生服務相關信息系統;

2、按照相應的基本架構和數據標准,建立涵蓋市民個人基本信息和主要衛生服務記錄的電子健康檔案;

3、建立輔助決策和協同醫療服務系統,支撐用葯智能提醒,開展影像會診、遠程醫療咨詢等醫療服務,為制定醫療衛生發展政策提供輔助決策;

4、建設市民健康服務門戶網站,為市民提供在線健康咨詢、個人健康檔案和檢驗檢查報告網上查詢、醫療服務資源網上查詢和預約的「一站式」服務。

再如,交通問題也是我國城鎮化發展中面臨的重要難題,利用先進的信息技術和感知手段,加強交通各行業間信息共享和實時交換,提高交通信息化對交通組織、運行、管理的支撐作用,為公眾、交通運輸企業和政府部門提供綜合交通信息服務非常有必要。目前而言包括三大服務系統:

1、道路交通綜合信息服務平台,為公眾提供城市實時道路通行信息;

2、公共交通信息服務系統,實時提供公共交通各類運行動態信息和客流數據、公共停車場信息採集等;

3、是交通管理綜合管理系統,整合這種交通信息數據,及時進行交通管理分析並提供決策服務。

三、創新智慧城市投資運行模式

在智慧城市建設的進程中,特別是在先期試點的過程中,謀求投資的多元化、技術的完善化等都是非常必要的。從國際已有智慧城市的開發運作模式看,可有多種模式。但在智慧城市方案規劃設計的過程中,必須堅持國內智慧城市方案提供商主導、國際智慧城市方案提供商參與的多元合作模式,以保障城市信息安全。
金鵬信息智慧城市解決方案

B. 城市運營商是什麼

城市運營商是自覺圍繞城市的總體發展目標,結合城市發展的特殊機遇,以市回場化答的方式,在滿足消費者需求的同時,使自己的開發項目能夠成為城市發展建設的有機組成部分的城市開發商。和一般的房地產開發商相比,它在內涵和外延上都有很大的突破和超越。

城市運營商是政府與市場之間必不可少的中間環節。城市運營商要承政府之上,啟發展商之下,對所在的區域統一規劃與布局,整合各種發展商來投資、經營,用全新的商業模式去打造一個新的區域和城市。

C. 什麼是"城市運營商"

城市運營商是自覺圍繞城市的總體發展目標,結合城市發展的特殊機遇,以市場化的方式,在滿足消費者需求的同時,使自己的開發項目能夠成為城市發展建設的有機組成部分的城市開發商。和一般的房地產開發商相比,它在內涵和外延上都有很大的突破和超越。

城市運營商是政府與市場之間必不可少的中間環節。城市運營商要承政府之上,啟發展商之下,對所在的區域統一規劃與布局,整合各種發展商來投資、經營,用全新的商業模式去打造一個新的區域和城市。

D. 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公司該如何運營

十年代以來,為改變計劃經濟下的建設投資和管理模式,盤活城市資產,按市場規律經營城市,城市投資公司應運而生。城投公司的有效運作,為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和發展作出了貢獻。 但在一些城市中,尤其是城市投資體制改革剛剛起步的城市中,城投公司的發展也面臨著諸多誤區和困難。作為城市投融資體制改革的一項重要內容,城投公司的可持續發展與城市經營戰略的成功與否休戚相關。 城投公司發展的現狀 由於運營時間、市場化程度以及創新意識的不同,我國的城投公司良莠不齊,一部分公司已建立多元化融資體制,步入良性循環道路,如寧波城投公司已經開始資本化運作。而一部分城投公司則舉債建設,入不敷出,瀕臨破產的邊緣。對新建的城投公司而言,它面臨的是許多老大哥曾經面臨的問題,如何借鑒外地成功經驗,理順與政府的關系,解決資金矛盾,盡快縮短"陣痛期",將是決定它存亡的關鍵。 資金回收周期太長,使用效率低下。作為一個可盈利或准盈利性投資項目,一般要經過投資(借貸)→經營→回收→還貸(有盈利)→再投入的一個過程。由於一些城市中資金經過多個部門的道道關卡,不僅數量減少,使用效率大大降低,而且回收時間拉長,給企業再投入增加了壓力。如在一些城市中,城投公司主要承擔的老城區舊城改造土地拍賣項目,從計委立項到土地拍賣後土地出讓資金到位少說要一年。如此長的周轉期,捆住了企業再投入再發展的手腳。 融資渠道單一,負債率居高不下。由政府投入的城建資產運營權沒有得到充分落實,引起城投公司融資功能不夠完善,對外融資多以銀行的長短期商業貸款等負債方式進行。一方面由於一些城建項目收益不高,引起銀行慎貸程度越來越高,另一方面城投公司資產負債率越來越高,債務償還難以保障。因此,繼續靠負債融資不但難以滿足日益增長的建設資金的需要,而且城投公司的可持續發展也受到一定的威脅。 項目建設仍延用計劃經濟的管理模式。在城投公司成立之初,有些城市政府還無法擺脫計劃經濟的管理模式,表現為:政府直接參與經濟活動,重建設、輕經營,重形象、輕管理,在財政體制上統收統支,資金高度集中。支出大包大攬,不論大小項目,都必須按計劃本子執行,即使實際情況發生變化,經費追加或調整都必須經過計劃的調整,周期較長。一方面城市建設項目過分依賴財政的投資,另一方面財政投下去的資金又沒人監管,用款單位資金投資效益較差,沒有形成可以進行資本流動的循環投資的體制,阻礙了市場體系的培育和發展。 城建基礎設施建設部門分散、管理分散、資金分散,阻滯了城投公司建立多元化融資體制的進程。由於政府仍按計劃經濟模式直接參與城市經營活動,為調動所謂的各方積極性,多方籌措資金,往往把城建基礎設施工程交給多個部門負責,這在短時間內保證了工程資金和進度,但從長遠看,它所帶來的資金分散、人力分散、管理分散卻不利於城投公司開展資本化運作、吸納民間資金、盤活城建存量、內外舉債等多元化融資的嘗試。資金、人力的分散將使城投公司必須像老大哥一樣,經歷一個從小到大的緩慢的原始積累過程,而不能站在巨人的肩膀上,以龐大的資產,高起點地探索多元化融資體制。 城投公司的職能定位及經營發展方向 在計劃經濟體制下,政府既是城市建設的決策者,又是城市資產的經營者,還是城市資產的管理者、協調者。為解決計劃經濟體制下城市建設資金嚴重缺乏,建設效率低的矛盾,一些城市雖然進行了城市建設管理體制改革,但在實際操作中仍然延續了這一習慣思維,對城投公司也還是按老思路進行管理,因而投資公司實際上是政府城市建設的職能部門。這導致城投公司無法擺脫重建設、輕經營、輕管理的計劃管理模式,一方面背上沉重的經濟包袱,另一方面又無法建立多元化的投資體系。由此可見,要掃除城投公司運作中的"攔路虎",必須擯棄舊觀念、舊模式,從經營城市的角度,明確城投公司在城市經營中的定位、發展方向。 城投公司的職能定位。所謂城市經營,就是以城市發展、社會進步、人民物質與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為目標,通過市場機制對城市中的土地資本以及道路、橋梁等人力作用資本和路、橋等冠名權等相關延伸資本實行重組和營運,改變過去在計劃經濟條件下形成的政府對市政設施只建設,不經營,只投入,不收益的狀況,走以城建城之路。這個定義明確了政府和城投公司在城市經營戰略中的"角色",政府應行使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的規劃、立項審批、監督管理等職能,而將城市基礎設施項目投資基本上交給代表政府的市場主體--即城投公司來實施。城投公司的根本任務在於不斷提高城市基礎設施的投資運營效率,促進城市建設事業的健康發展。這個定位明確了城投公司的兩個任務:一是建設城市基礎設施,二是按市場規律對城市基礎設施管理、運營。 城投公司的經營發展方向。首先,城投公司應該是城市建設投融資的運作主體。作為城市基礎設施投融資主體的城投公司,應將計劃經濟條件下各部門分散投資、分散管理的政府行為,轉變為控股公司集融資、投資、建設和經營相結合集約管理的企業行為,徹底解決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投資與經營責權不明,政企不分問題。城投公司在城建資金運作的方式上,應按照城建項目收益性、准收益性、非收益性等不同性質,採取不同方式。公益性、准經營性城市基礎設施項目建設資金主要由政府投資,並通過城投公司行使投資職能,不足部分由城投公司籌集運作,政府的財政城建資金及土地收益,過橋過路費可作為償還債務的保證;經營性城市基礎設施項目的建設,可由城投公司作為項目發起人,吸引多元投資,也可由其他投資方投資建設,這可使讓城投公司從繁瑣的日常管理性事務中脫離出來,像某一舊城區拆遷項目,就可委託開發公司或其他項目公司操作。 其次,城投公司應該是城建資產的運營主體。經過長期投入,形成大量的城建存量資產,在城市資產中佔有相當大的比重。由於過去政府或主管部門既是投資者,又是經營者,實際上這部分國有資產沒有明確的業主,往往造成建設時熱火朝天,建成後管理薄弱、無人管理,需要大量的城建維護補貼。現在用市場經濟觀念進行審視和分析,大部分城建資產不但可以形成新的產出,還可以運用市場手段,使存量資產盤活變現。以城投公司為主體,運用市場手段運營城建資產,不僅可以解決城建資金不足這一難題,還可以提高城建資產的運營效率,形成城建資產投入、產出良性循環,促進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的可持續發展。 城投公司的發展重點 建立城建資金的監管機制。由於目前許多城建項目是舉債經營,政府對城投公司的財務進行監管尤為重要。一方面政府要建立規范的出資人制度,加強對項目的投資管理。另一方面又要建立一套行之有效、切實可行的資金監管制度,建立必要的債務預警體系,控制債務風險。確立資金使用回報比例,定期考核資金回收周期,考核資金使用效率,加強對工程投入成本審計,調動城建投資公司獲取最佳投資效益的主動性、開拓性,徹底改變政府與城投公司項目建設上"心貼心",資金管理上"背靠背"的現狀。 確立城投公司在城建資產運營的主體地位。政府首先要明確城建投資公司在城建資產經營中的地位,並將經營權落實到位,為建立包括實施資本運作在內的多元化融資體制創造條件。要改變過去城建資產分散管理、無人負責的現狀,強化城投公司投資主體地位,將歷史形成的城市資產(包括自然資本、人力資本和相關的延伸資本)、 政府安排的城建項目的配套資金劃歸城投公司;由城投公司進行統一經營管理,盤活存量,其收益用於城市基礎項目建設。 培育收益性城市基礎設施項目。對政府移交給城投公司的三類資本進行仔細梳理,徹底盤查,培育收益性項目,以解決資金需求的矛盾問題。通過不斷培育高收益的項目,保持公司的可持續融資能力,減少公司的資產負債率,縮短資金回收周期,提高項目資金的使用效率。這是城投公司發展的重點方向。 增加城投公司的現金流量。財政城建資金統一由城投公司運作,發揮有限資金的最大效益。在資本運作中,保持實物資本與貨幣資本的合理比例,是保持資本流動性、實現資本增值的前提。就城投公司來說,流動資本沒有優勢,將財政城建資金統一由城投公司運作,一方面可大大緩解城投公司流動資金不足問題,減少貸款利息支出額度,降低負債率,另一方面將這部分資金由城投公司運作,將資金變為資本,資金的利用效率將會大大提高。

E. 智慧城市的運營模式有哪幾種

中國智慧城市建設的主要重點集中在七個領域:智能電網、智能交通、智能環保、智能城管、智能旅遊、智能醫療、智能家居。智慧城市關鍵技術主要包括:無線感測器網路技術

智慧城市的切入點主要集中於以物聯網產業發展作為建設智慧城市的重要關注點;以基礎設施建設為先導作為智慧城市的建設切入點;以民生保障與服務作為智慧城市建設的重要關注點;以社會管理與服務作為智慧城市建設的重要突破口;以促進本地特色產業發展作為智慧城市建設的重要突破口。

模式一:政府獨自投資建設和運營,如美國德克薩斯的Corpus Christi市無線城市,特徵是政府負責基礎設施/平台的投資、建設、維護和運營。優勢是政府有絕對控制權;劣勢是,政府財政壓力較大,必須獲得足夠的收益才能維持網路運轉,同時也面臨業務的運營、推廣以及後期維護等困難。




模式二:政府和運營商共同投資,運營商建設並運營,如「無線費城」。它的特徵是由政府和運營商共同出資、共同擁有,日常建設和運營管理由運營商進行;優勢是,可以減輕政府財政壓力;劣勢是,面臨著產權難以界定、利用運營商網路資源會產生糾紛等問題。模式三:政府投資,委託運營商/第三方建設、運營,如新加坡「智能國家2015」。它的特徵是政府進行投資,並通過招標等方式委託一家或多家運營商建設和運營;優勢是,政府有絕對控制權,專業公司進行運營和維護;劣勢是,政府財政壓力較大,後續網路的升級、運維等容易導致權責不明朗。模式四:政府牽頭,BOT(建設-經營-轉移)模式,如「無線台北」。它的特徵是通過市場化方式引進企業資金投資基礎設施建設,許諾投資方在建成後的一段時期內擁有經營權,到期後再由政府收回管理經營;優勢是,減輕政府財政壓力;劣勢是,所有權和經營權的分離造成企業的短視,政府運營經驗的缺乏導致到期收回對政府壓力較大。模式五:運營商/第三方獨立投資建設和運營,如上海市智慧虹橋商務區。它的特徵是綜合實力較強的運營商或者第三方獨立負責智慧城市子任務(例如一項基礎設施、平台或者應用建設)的投資建設和運營工作;優勢是,產權清晰,減少政府財政壓力,可以充分利用電信運營商經驗和實力解決「無線城市」的運營、管理和維護等問題;劣勢是,需要有持續的盈利模式。模式六:聯合建設運營,如台北市智慧園區。它的特徵是產業鏈上運營商、應用開發商、系統集成商、終端設備提供商中的兩家或多家聯合開發智慧平台或應用並共同推廣;優勢是,利於產業鏈良性運轉,綜合解決能力較強;劣勢是,多方合作,合作協調工作量大。

模式七:聯合公司化運營,如杭州市一卡通項目。它的特徵是由產業鏈成員,如運營商、應用開發商、系統集成商等共同成立一個管理公司及系列子公司進行智慧城市的投資、建設、運營;優勢是,利於產業鏈良性運轉,綜合解決能力較強,公司化運作更加靈活;劣勢是,多方合作,合作協調工作量大。

(智慧城市研發平台匯新雲徐生)

F. 什麼是城市運營

城市運營包括兩層含義:就是指政府和企業在充分認識城市資源基礎上,運用政策、市場和法律的手段對城市資源進行整合、優化、創新而取得城市資源的增殖和城市發展最大化的過程。

對於城市來說,城市資源不僅包括如土地、山水、植被、礦藏、物產、道路、建築物等自然資源,還包含涉及歷史文化遺產、社會文化習俗、城市主流時尚、居民文化素質、精神面貌等人文資源。

增強一個城市綜合競爭能力,就是既有效增加城市的物質財富,又增加城市的精神內涵。通過城市運營,把城市的自然資源和精神資源有效地推向市場,使城市的綜合競爭力得到提高。

城市的財富增加,城市居民生活質量和幸福感得到提升,這是城市運營問題的關鍵,也是城市運營的終極目的。

(6)城市建設運營擴展閱讀:

2018中國城市運營論壇召開探索智慧城市運營創新之路

以「AI+城市運營:探索智慧城市運營創新之路」為主題的2018中國城市運營論壇在京舉行。論壇上,《中國人工智慧城市白皮書》正式發布,中國智慧城市運營聯盟正式發起成立。

中信改革發展研究基金會理事長、中信集團原董事長孔丹在論壇致辭中表示,人工智慧在科技創新中扮演著越來越重要的角色,已成為世界各國竭力搶占的技術高地。

大數據、人工智慧、雲計算、物聯網、邊緣計算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術,不僅深刻改變了人們的生產和生活方式,也正在從根本上變革城市的運營、管理、服務方式。

使得城市生活更加智能化,並由此催生了智慧城市全新服務模式。以數字化轉型為核心的第四次工業革命,已經開始引領城市運營的新方向。

嘉賓們圍繞「AI+城市運營:探索智慧城市運營創新之路」的主題展開探討。中國工程院院士何鏡堂認為,城市讓生活更美好,建築讓城市更美好,建築必須跟時代結合。

與當今時代的科學技術和當今人的審美觀和思維方法結合。從地域中挖掘有益的基因成為設計的依據,從文化的層面深化和提升,與現代的科技和觀念相結合。

並從空間的整體觀和時間的可持續發展觀融為整體,構成了設計的哲學基礎和理論基礎。中美綠色基金董事長徐林指出,智慧技術一定要更多的融入城市的社會治理。

智慧技術可以在社會治安,在公共服務,特別在公眾參與方面,更好的實現管理者和被管理者之間的互動。中國城市運營聯盟理事長林竹表示,人工智慧城市是人工智慧+實體。

通過遵循城市發展規律和滿足社會經濟發展需要的前提下,以城市科學、人工智慧、信息物理系統、系統工程理論為支撐在城市大腦的統一管理下。

在人類智慧空間、信息空間、物理空間的支撐下綜合採用人工智慧大數據、雲計算、物聯網、移動互聯網、工業互聯網、現代通信、區塊鏈等新一代的信息技術,實現實時感知,高效傳輸。

自主控制,自主學習,智能決策,自組織協同,個性化定製的八大特徵的高度智能化城市。人工智慧城市的運用要堅持政府引導,市場主導,同時將產城融合和產融結合等各種政策法規融合貫通執行。

G. 城市運營商的定義

所謂城市運營商是指那些自覺圍繞城市的總體發展目標和發展規劃,充分運用市場化的機制和手段,通過發揮企業產業優勢和資源優勢,結合城市發展的特殊機遇,在滿足城市居民需求的同時,使自己的開發項目能夠成為城市發展建設的有機組成部分的經營開發商。它的出現,解決了政府和市場兩方面的問題。既以經濟利益為導向,又注意兼顧長遠的社會效益,以此帶動城市和區域經濟的發展,順應了中國城市發展的必然。城市運營商可以分為多種類型,例如基礎設施型的城市運營商(如公建設施開發商);居住建設型的城市運營商(郊區化開發商);資源整合型的城市運營商(如新城市、城鎮開發商,提前進入規劃,參與規劃,幫助政府搞好規劃);城市營銷型的城市運營商(如參與經營奧運會的開發商)。和一般的房地產開發商相比,它在內涵和外延上都有很大的突破和超越。從某種意義上可以說,正是因為「城市運營商」的崛起,才標志著中國的城市發展進入了一個嶄新的時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