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個人的車輛可以辦理營運證嗎

可以。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所說的「車輛營運證」,是指道路運內輸管理機構根據申請人的容申請,經依法審查,依照道路運輸條例第十條、第二十五條規定,決定向符合本條例規定條件的申請人頒發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時,向申請人投入運輸的車輛配發的車輛營運證。

拓展資料:

車輛營運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所說的「車輛營運證」,是指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根據申請人的申請,經依法審查,依照道路運輸條例第十條、第二十五條規定,決定向符合本條例規定條件的申請人頒發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時,向申請人投入運輸的車輛配發的車輛營運證。

二、營運證年審流程

營運證年審需要材料:

1、經營者的身份證復印件(單位持法人身份證);

2、機動車行駛證正、副本;

3、機動車車輛登記證書;

4、機動車駕駛證正、副本;

5、從業人員資格證;

6、《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副本;

7、停車服務費;

8、《道路運輸證》正本、待理證;

9、二級維護卡;

10、車輛綜合性能檢測合格證。

B. 汽車營運證在哪裡辦理

要去駕管所辦理:

1、工商辦理個體戶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

2、辦理道路經營許可證;

3、領取工商營業執照;

4、領取稅務登記證;

5、車輛到車管所上牌(外地車過戶到工商所核準的個體戶名稱);

6、領取營運證

(2)車管所運營擴展閱讀

車輛營運證是從事道路運輸經營活動的車輛的合法憑證,如果車輛沒有營運證,那麼就是無證經營,也就是通常所說的「黑車」。

根據道路運輸條例第三十四條規定,道路運輸車輛應當隨車攜帶車輛營運證。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在實施道路運輸監督檢查過程中,發現沒有車輛營運證又無法當場提供其他有效證明的車輛,應當依據該條例第六十三條的規定,對該車輛予以暫扣。並根據該條例第六十九條規定責令改正,處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罰款。

行車證是貨車,原則需要以下要件:

1,車輛所在車籍的工商執照,(個人名頭的車輛有的地方不予受理)。

2,行駛證原件,復印件(含正本,副本,車輛照片)

3,車輛登記證書原件,復印件

4,駕駛員從業資格證原件,復印件

5,符合制證要求的車輛照片

6,乘運人保險

7,車輛檢測單

C. 車輛營運證辦理是怎麼回事

車輛營運證辦理是申請從事客運經營的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有關登記手續,符合規定條件的申請人頒發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時,向申請人投入運輸的車輛配發的車輛營運證。

營運證的辦理要花錢,並且有一輛車有兩次季度檢超期還需要繳納罰款。

申請資料:

1、負責人身份證明,經辦人的身份證明和委託書;

2、《道路貨物運輸經營申請表》;

3、聘用或擬聘用駕駛員的機動車駕駛證、從業資格證及其復印件;

4、機動車輛行駛證、車輛檢測合格證明復印件;擬投入運輸車輛的承諾書,承諾書應當包括車輛數量、類型、技術性能、投入時間等內容;

5、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文本;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材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相關規定:

第八條申請從事客運經營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有與其經營業務相適應並經檢測合格的車輛;

2、有符合本條例第九條規定條件的駕駛人員;

3、有健全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申請從事班線客運經營的,還應當有明確的線路和站點方案。

第九條從事客運經營的駕駛人員,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取得相應的機動車駕駛證;

2、年齡不超過60周歲;

3、3年內無重大以上交通責任事故記錄;

4、經設區的市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對有關客運法律法規、機動車維修和旅客急救基本知識考試合格。

第十條申請從事客運經營的,應當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有關登記手續後,按照下列規定提出申請並提交符合本條例第八條規定條件的相關材料。

第七十條違反本條例的規定,客運經營者、貨運經營者不按規定維護和檢測運輸車輛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改正,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

違反本條例的規定,客運經營者、貨運經營者擅自改裝已取得車輛營運證的車輛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改正,處5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

(3)車管所運營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十條規定:

1、從事縣級行政區域內客運經營的,向縣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提出申請;

2、從事省、自治區、直轄市行政區域內跨2個縣級以上行政區域客運經營的,向其共同的上一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提出申請;

3、從事跨省、自治區、直轄市行政區域客運經營的,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提出申請。

依照前款規定收到申請的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日內審查完畢,作出許可或者不予許可的決定。予以許可的,向申請人頒發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並向申請人投入運輸的車輛配發車輛營運證;不予許可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對從事跨省、自治區、直轄市行政區域客運經營的申請,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道路運輸管理機構依照本條第二款規定頒發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前,應當與運輸線路目的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協商;協商不成的,應當報國務院交通主管部門決定。

D. 新車如何辦理營運手續

如果是盈利目的的車輛需要辦理營運證,否則不需要辦理營運證。
辦理流程
1、工商辦理個體戶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
2、辦理道路經營許可證;
3、領取工商營業執照;
4、領取稅務登記證;
5、車輛到車管所上牌(外地車過戶到工商所核準的個體戶名稱);
6、領取營運證。
所需資料
初次辦理所需資料
1、負責人身份證明,經辦人的身份證明和委託書;
2、《道路貨物運輸經營申請表》;
3、聘用或擬聘用駕駛員的機動車駕駛證、從業資格證及其復印件;
4、機動車輛行駛證、車輛檢測合格證明復印件;擬投入運輸車輛的承諾書,承諾書應當包括車輛數量、類型、技術性能、投入時間等內容;
5、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文本;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材料。
營運證過戶需要的資料
1.目標公司執照、道路運輸許可證
2.現公司的執照、道路運輸許可證
3.登記證書、行駛證、照片
4.過戶申請表、委託書、經辦人身份證
5.公章
相關處罰
根據《辦法》,非法經營者最高將被處以50萬元的罰款,對觸犯刑律的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有關管理部門必須對非法經營行為依法及時查處,對非法經營者實施查封、扣押財物、沒收、拍賣的處理權。對觸犯刑律的非法經營罪,分重大責任事故罪、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危險物品肇事罪或其它罪進行量刑處理,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不夠刑事處罰的,處2萬元以下的罰款。
對非法經營規模較大、社會危害嚴重者,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非法經營危害人體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威脅公共安全、破壞環境資源者,除沒收非法經營設備外,並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拒絕、阻礙管理部門依法查處者,將被予以治安處罰或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 牌照,車管所,運營牌照,私家車牌照

不一樣,
車管所只有年檢和發牌權,沒有真正的車輛管理權。
私家車的管理權在於交管部門。而營運車的管理部門在於運管局,即如果是運營車輛由運管局給出許可證後,到因車管所由交管部門的檢驗合格證領行駛證及牌

F. 車輛營運證怎麼辦理

申請從事貨運經營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與其經營業務相適應並經檢測合格的車輛;

(二)有符合本條例第二十三條規定條件的駕駛人員;

(三)有健全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第二十三條從事貨運經營的駕駛人員,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取得相應的機動車駕駛證;

(二)年齡不超過60周歲;

(三)經設區的市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對有關貨運法律法規、機動車維修和貨物裝載保管基本知識考試合格。

第二十四條申請從事危險貨物運輸經營的,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5輛以上經檢測合格的危險貨物運輸專用車輛、設備;

(二)有經所在地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考試合格,取得上崗資格證的駕駛人員、裝卸管理人員、押運人員;

(三)危險貨物運輸專用車輛配有必要的通訊工具;

(四)有健全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第二十五條申請從事貨運經營的,應當按照下列規定提出申請並分別提交符合本條例第二十二條、第二十四條規定條件的相關材料:

(一)從事危險貨物運輸經營以外的貨運經營的,向縣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提出申請;

(二)從事危險貨物運輸經營的,向設區的市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提出申請。

依照前款規定收到申請的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日內審查完畢,作出許可或者不予許可的決定。予以許可的,向申請人頒發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並向申請人投入運輸的車輛配發車輛營運證;不予許可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貨運經營者應當持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有關登記手續。

第二十六條貨運經營者不得運輸法律、行政法規禁止運輸的貨物。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必須辦理有關手續後方可運輸的貨物,貨運經營者應當查驗有關手續。

第二十七條國家鼓勵貨運經營者實行封閉式運輸,保證環境衛生和貨物運輸安全。

貨運經營者應當採取必要措施,防止貨物脫落、揚撒等。

運輸危險貨物應當採取必要措施,防止危險貨物燃燒、爆炸、輻射、泄漏等。

第二十八條運輸危險貨物應當配備必要的押運人員,保證危險貨物處於押運人員的監管之下,並懸掛明顯的危險貨物運輸標志。

托運危險貨物的,應當向貨運經營者說明危險貨物的品名、性質、應急處置方法等情況,並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包裝,設置明顯標志。

G. 請問去車管所辦理非營運車輛轉營運車輛要帶什麼證件。謝謝。

辦理非營運車轉營運車《道路運輸的證》的相關事項:
1.須備資料
(1)與申請人相符的《機動車行駛證》復印件(正、副證雙面),並交驗原件。
(2)申請車輛的近期(半年內)綜合性能檢測報告書(車輛技術等級須達到二級以上)復印件,並交驗原件。
(3)填寫完整並加蓋公章的《廣東省汽車貨運營運證申請表》(一式二份)。
(4)申請人有效的《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副本復印件(無《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的,按開業程序辦理)。
2.辦理程序
(1)業務員持上述資料到2樓貨運業務窗口辦理。
(2)業務員接通知後,憑受理回執到2樓收費窗依章繳納運管費,領取《繳訖證》及《專業票據》。
(3)業務員憑受理回執、《繳訖證》、《專業票據》到貨運業務窗口領取《道路運輸證》及營運標志牌。
3.時限
收齊資料後,3個工作日內辦結。

H. 汽車營運證到一般什麼部門辦理需要什麼條件才可以辦理

要去駕管所辦理,需要的手續如下:

1. 車主身份證明,如果是別人代辦也要開一個代辦人的身份證明和委託書;

2. 填寫一份《道路貨物運輸經營申請表》;

3. 如果車主招聘駕駛員,還要有駕駛員的機動車駕駛證、從業資格證及其復印件;

4. 還要有車輛行駛證、在當地機動車檢測站班裡的車輛檢測合格證明報告的復印件;打算投入運輸車輛的承諾書,承諾書包含的內容以當地車管所要求為准;

5.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文本;

6. 相應的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材料。

拓展資料:

車輛營運證是指從事營運性質的、以車牟利的車輛的合法憑證,如果你的車沒有營運證,那麼就是無證經營,也就是大家通常所說的「黑車」,就像一些私家車從事出租一樣。沒有營運證的車輛被警察逮到會給警告或者進行2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