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停止運營是什麼意思和破產有什麼區別

來一:停止運營只是暫時性的,以後自還可以繼續運營。
二:破產是指公司由於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不能繼續經營,被法院宣告停止營業,進行債權債務清理的狀態。業務必須停止,不能繼續運行。由破產財產託管人來拍賣公司資產,所得資金用來償還公司債務,隨後進入破產清算程序。
三:兩者最本質的區別是是否以後還能運行。

B. 公司怎麼申請暫停經營

雙定戶納稅人如遇需要暫停營業的情形,應在當月5日前(最後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期滿的次日為期限的最後一日;在期限內有連續3日以上法定休假日的,按休假日天數順延),到辦稅服務廳辦理停業手續。

1、 到辦稅服務廳「稅務登記」窗口領取並填寫《停業申請審批表》和《稅務文書附送資料清單》。

2、 持以下資料:①稅務登記證副本;②《發票領購簿》;③尚未查驗繳銷的發票和收款收據;④稅務機關要求報送的其他有關證件資料;⑤《停業申請審批表》;⑥《稅務文書附送資料清單》,到辦稅服務廳「稅務登記」窗口辦理暫停營業手續。

3、 到辦稅服務廳「發票發售」窗口辦理發票繳銷手續。

4、 到辦稅服務廳「申報徵收」窗口辦理稅款徵收手續(在納稅專戶中存入上月應納稅款)。

5、 將《停業申請審批表》交稅務分局分管局長審簽後,交辦稅服務廳「稅務登記」窗口錄入電腦,並領取《核准停業通知書》。

停業期間,將停止發票和收款收據的供應,遇特殊情況需延長停業時間的,應在停業期滿即日內,到辦稅服務廳「稅務登記」窗口領取並填寫《延期復業申請審批表》,將《延期復業申請審批表》交稅務分局分管局長審簽後,交辦稅服務廳「稅務登記」窗口錄入電腦,並領取《核准延期復業通知書》。

C. 公司想暫停營業,該怎麼做稅務處理

1.停業登記:
①納稅人遇特殊情況需暫時停業一個月以上的,應持主管部門批準的停業申請報告到資料發售窗口領取《企業停業報告表》。
②納稅人將停業報告和填妥的《企業停業報告表》交至稅務登記窗口。申請停業六個月(含)以內的納稅人需將發票、收據交由發票審批窗口審核,並將未用完的發票、收據截角作廢。在《企業停業報告表》上簽署意見後,稅務登記窗口需對納稅人下發《核准停業通知書》批准停業。對申請停業六個月以上的納稅人需提供帳冊、報表、票據等資料,移交個體稅收管理組,由個體稅收管理組清帳並在《企業停業報告表》上簽署意見後,核發《核准停業通知書》。

附:申報材料: 一、納稅人書面申請報告;二、工商行政部門或主管部門核准停業的證明文件及復印件;三、主管稅務機關發放的稅務登記證件(正、副本);四、《申請停業稅務登記報告表》;五、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有關證件、資料。

2.復業登記
納稅人停業期滿需復業的,持主管部門批準的復業申請報告到資料發售窗口領取《復業報告表》,填妥後連同原《核准停業通知書》到稅務登記窗口辦理。

補充:雖然辦理停業登記,但是每個月還是要去稅務局進行零申報的。

D. 公司停止營業,會自動注銷嗎

公司停止營業,不會自動注銷的。
根據《個體工商戶條例》 第十二條個體工商戶不再從事經營活動的,應當到登記機關辦理注銷登記。
第十四條登記機關將未按照規定履行年度報告義務的個體工商戶載入經營異常名錄,並在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上向社會公示。
此外,每年公司年檢期限在3-6月。
如果在規定時間內未參加年檢,在年檢截止日期前未申報年檢,屬於公司的,依照《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六十八條的規定,處以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 根據《公司登記管理條例》 第六十八條公司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時,未依照本條例規定辦理有關變更登記的,由公司登記機關責令限期登記;逾期不登記的,處以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
其中,變更經營范圍涉及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須經批準的項目而未取得批准,擅自從事相關經營活動,情節嚴重的,吊銷營業執照。
(4)公司暫停運營擴展閱讀: 根據《公司登記管理條例》 第六十七條公司成立後無正當理由超過6個月未開業的,或者開業後自行停業連續6個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記機關吊銷營業執照。
第四十一條公司解散,依法應當清算的,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10日內將清算組成員、清算組負責人名單向公司登記機關備案。
第四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組應當自公司清算結束之日起30日內向原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注銷登記: (一)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 (二)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但公司通過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續的除外; (三)股東會、股東大會決議解散或者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外商投資的公司董事會決議解散; (四)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五)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解散情形。
參考資料來源:搜狗網路——《個體工商戶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