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展運營企業
❶ 請問一般的會展公司主要經營那些業務
傳統的方式是透來過電銷源進行尋找新客戶,效果比較明顯的是通過老客戶的維系、口碑的打造,在企業協會中針對目標群體進行宣傳,也有在會展中積極拓展人脈,多認識各個行業的外貿人員。現在我也在會展公司工作,雅信達會展商務公司,現時感覺不錯,學到很多東西,也希望可以幫到你!
❷ 會展公司的大致經營范圍
會展公司分為兩大類,一種是承辦方,一種是第三方。
承辦方就是一個執行公司,甲方提出要辦一個展會,承辦方就要把這個展會做起來,包括招商、找場地、推廣以及對參展商的工作對接,展會的開幕式、新聞發布會的策劃,整個公司就是圍繞這個展會來進行運營。
而第三方,就是小型的會展公司,這種公司承接會展服務、展台搭建/布置、展板設計、活動策劃、展會物料租賃等,一般只針對其中某一個項目來做。比如說,我參展需要一個桁架,那我就找第三方來租,我需要展板背景的設計,那我也可以找第三方只做設計。
❸ 會展公司是主辦方嗎
會展公司不是主辦方,會展公司承辦政府、企事業單位、高校及其他非盈利性機構舉辦的各類國際、國內會議、產品發布會、論壇、研討會、年會、慶典演出等活動。也就是說會展公司承辦「主辦方」舉行的會展或者其他活動。
會展主辦方是擁有合法的資格和資質,可以發起、舉辦展覽會或會議及其配套活動的組織機構。
在國際展覽業內,商業性的展覽會主辦方被稱為組展商。在會展業中,任何一個會展項目的舉辦,都離不開主辦方。
會展策劃是在會展主辦方領導或授權下展開的一項業務工作。會展策劃工作必須服務並服從於主辦方的需要。換言之,會展策劃工作絕不可能游離於主辦方的需求之外而單獨存在。
在中國,會展的主辦方主要分為政府、社會團體或公司三大類。
一、政府及其部門主辦的會展項目
在國內,主辦會展的政府及其部門,包括中央和地方兩個層次。中央政府主辦會展,擔任主辦單位的基本是國務院的組成部門,如商務部自1956年起就主辦「中國出口商品交易會」(「廣交會」)。地方政府主辦會展,擔任主辦單位的主要是省(自治區)直轄市和省會城市政府及其組成部門,也有部分地級或縣級政府擔任主辦單位。
由政府及其部門主辦的展覽會,在業內稱為「政府展」。
由政府及其部門主辦的會議,在業內稱為「官方會議」。
由政府及其部門主辦的展覽會或會議,其展覽會或會議項目的所有權屬於政府。
商務部是國務院主管商業貿易的行政部門,也是會展業的主管機構。改革開放後,商務部不但參與主辦了國內數十個展覽會,而且在「十二五」期間圍繞國際貿易主題明確了本部門重點主辦的展覽會項目。
據不完全統計,全國每年由地方政府主辦的以經濟貿易為主題的展覽會不少於500個,其中,大部分是按年制度化舉辦的項目。
近年來,一些地方政府設立博覽局,專事當地大型「政府展」的操作。如廣西自治區博覽局專事「中國-東盟博覽會」承辦工作,吉林省博覽局專事「中國-東北亞博覽會」承辦工作。
二、社會團體主辦的會展項目
國內主辦會展的社會團體,主要分為行業協會、專業學會和商會三類。
在行業協會中,製造業的行業協會幾乎都辦有本行業的展覽會。預計全國每年由國家級製造業行業協會主辦的大型展覽會(展覽面積在5萬平方米以上),數量不少於150個。目前,在國內巡迴展出的大型展覽會有30多個,大多是行業協會主辦的展覽會。因此,行業協會的展覽會在國內展覽業中,尤其是在大型專業展項目中,具有舉足輕重的地位。
專業學會是主辦會議的主要力量。如中華醫學會及其專業委員會2012年主辦的學術性會議多達249個。行業協會也大量主辦會議。
商會主辦展覽會,集中於貿促會、工商聯合會兩大系統。其中,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舉辦展覽會不但歷史長,而且項目多。該委員會受商務部委託,負責國內機構出境辦展或組團參展的行政審批工作。
三、公司主辦的會展項目
國內主辦展覽會或會議的公司,大體可分為四種:
一是國有企業。
國有的展覽公司數量雖然不多,但各地都有。其中,尤以「中國對外貿易中心」(隸屬商務部,機構位於廣州)、「中國國際展覽中心集團公司」(隸屬中國貿促會,公司位於北京)和「上海東浩集團公司」(隸屬上海市國資委,公司位於上海)實力最強。此三機構分別以「北上廣」為大本營,都擁有自營的大型展覽場館/會議場所,既雄據一方又輻射全國甚至海外,是中國展覽業大型企業的代表。中國國際旅行社、中國青年旅行社是舉辦會議較多的大型國有控股公司。
二是外資公司。
進入中國的外資展覽公司,以德資、英資公司為多,有近20家。全球展覽業營收規模排序第一的英國勵展博覽集團,上世紀80年代進入中國,到2013年在中國各地舉辦的展覽會達53個,涵蓋能源、電子製造與裝配、機床與金屬加工、建築、醫葯與醫療器械、汽車後市場、包裝、禮品與家居、旅遊等多個領域。勵展公司在中國通過項目並購,合資組建了6家展覽公司。其與中國醫葯集團總公司組建的「國葯勵展展覽公司」,成立於2006年,目前在國內主辦的醫葯與醫療類展覽會有14個,涉及原料葯、葯品、家庭用葯、獸葯、保健品、制葯設備、醫療器械、實驗室儀器、口腔醫學、葯店、醫院管理等細分市場。在國內鮮見以經營會議為業的外資公司。
三是民營公司。
國內民營的展覽公司自上世紀90年代初期興起,早期創業者多在廣州入行,而後擴散至全國。到2012年,民營展覽公司約有4000家,是中國展覽業中數量最多的主辦方。
會議業中的民營公司數量偏少,有影響力的就更少。
四是媒體機構。
媒體機構一向熱衷主辦會議。近年來,許多地方黨報為拓寬發展領域,涉足展覽業的日益增多。其利用自身擁有的廣告客戶,以乘用汽車、房地產、旅遊、食品為主題展開展覽業務,成為展覽市場上一支新軍。
國內的官方媒體機構大多實行企業化運營,非官方的媒體在體制上就是企業。因此,將媒體機構劃為公司辦展辦會一類。
❹ 會展公司的大致經營范圍是什麼
會展公司分為兩大類,一種是承辦方,一種是第三方。
承辦方就是一個執行公司,甲方提出要辦一個展會,承辦方就要把這個展會做起來,包括招商、找場地、推廣以及對參展商的工作對接,展會的開幕式、新聞發布會的策劃,整個公司就是圍繞這個展會來進行運營。
而第三方,就是小型的會展公司,這種公司承接會展服務、展台搭建/布置、展板設計、活動策劃、展會物料租賃等,一般只針對其中某一個項目來做。比如說,我參展需要一個桁架,那我就找第三方來租,我需要展板背景的設計,那我也可以找第三方只做設計。
(4)會展運營企業擴展閱讀
設計須知
1、有關展台的規定。高度限制:展覽會對展架及展品都有限制規定,尤其對雙層展台、樓梯、展台頂部向外延伸的結構等限制更嚴,限高往往不是禁止超高,如果辦理有關手續並達到技術標准,有可能獲准超高建展台、布置展品。
開面限制:很多展覽會禁止全封閉展台,如果展台封閉,展覽會就失去展示作用,參觀者就會有抱怨,但是展出者需要封閉辦公室、談判室、倉庫等,因此,協調的辦法一般是規定一定比例的面積朝外敞開。這個比例一般是70%,允許30%以下的面積封閉。
2、有關展覽用具的規定。展架展具材料的限制:在很多國家,展覽會規定必須使用經防火處理的材料,限制使用塑料,限制危險化學品。電器的規定:絕大部分國家的展覽會對電器都有嚴格的規定,所用電器的技術指標必須符合當地規定和要求。
3、有關人流的規定。走道限制:主要是對走道寬度的規定和限制,為保證人流的暢通,展覽會規定走道寬度,禁止展出者的展台、道具、作品佔用走道;電視、零售商品往往造成堵塞,因此也有相應的要求,比如電視不得面向走道,櫃台必須離走道一定距離等。
4、有關消防的規定。消防環境的規定:如果是大面積的展台,必須按展館面積和預計的觀眾人數按比例設緊急通道或出口並設標志。消防器材的規定:必須配備消防器材。人員的規定:有些展覽會要求展台指定消防負責人,並要求全體展台人員知道消防規定和緊急出口等。
5、有關展品的規定和限制。主要是對異常展品包括超高、超重展品的規定。只要採取適當措施一般都可以解決。比如限高,只要展館高度足夠,就可以與展館商量解決;超重展品可以使用地托,分散單位負荷。
6、有關環境的規定。音量限制:背景音樂由展覽會組織者安排,展出者的聲像設備的音量必須控制在不影響周圍展出者的范圍內。色彩限制:若展覽會組織者想取得協調效果,往往會提出色彩要求。要求展出者使用某種基本色調或標題色調。
7、有關勞工的規定。很多國家(尤其是發達國家)規定,展場勞工必須是工會注冊工人。不允許展出者自己動手。比如在美國紐約,如果展出者拿起錘子想釘根釘子,當地工人就會奪下錘子阻止你幹活。美國人剝奪你的「勞動權」,聽起來很荒唐,但是卻是事實,還必須遵守。
8、有關手續的規定。展覽會大多要求展出者將設計送審,並要求展出者施工前辦理手續。
參考資料來源:
網路-會展
❺ 1分析會展企業運營管理與戰略管理的差異2談談會展客戶管理的基礎理念。
會 展 企 業 戰 略 管 理 是 會 展 管 理 專 業 的 一 門 必 修 課 程 , 本 課 程 主 要 針 對 會 展 管 理 本 科 專 業 高 年 級 學
生 設 計 , 是 一 門 將 會 展 管 理 理 論 與 實 踐 相 互 融 合 、 著 重 提 高 學 生 發 現 問 題 、 分 析 問 題 和 解 決 問 題 能 力
的 綜 合 應 用 課 程 。
在 經 濟 全 球 化 背 景 下 , 現 代 企 業 競 爭 日 趨 激 烈 , 企 業 競 爭 從 本 地 化 、 國 內 化 過 渡 到 國 際 化 、 全 球
化 , 企 業 面 臨 的 環 境 更 加 復 雜 多 變 , 企 業 經 營 管 理 已 進 入 一 個 以 戰 略 管 理 為 核 心 的 戰 略 經 營 時 代 , 企
業 戰 略 管 理 正 是 順 應 這 一 時 代 潮 流 的 產 物 。 會 展 業 是 一 個 新 興 的 產 業 , 會 展 企 業 一 誕 生 即 與 經 濟 全 球
化 以 及 現 代 管 理 技 術 的 應 用 緊 密 結 合 在 一 起 , 會 展 管 理 人 才 培 養 需 要 一 門 啟 發 管 理 者 戰 略 性 思 維 這 樣
的 綜 合 性 課 程 , 會 展 企 業 戰 略 管 理 主 要 就 是 為 了 適 應 企 業 對 於 跨 職 能 、 綜 合 性 管 理 技 能 的 需 求 而 設 計
的 。
本 課 程 主 要 講 述 旅 游 企 業 戰 略 管 理 的 基 本 概 念 、 旅 游 企 業 環 境 分 析 、 企 業 戰 略 選 擇 及 企 業 戰 略 制
定 、 實 施 和 控 制 。 通 過 本 課 程 的 學 習 , 使 學 生 旅 游 掌 握 企 業 戰 略 管 理 的 基 本 知 識 、 基 本 原 理 , 熟 悉 基
本 的 旅 游 企 業 戰 略 分 析 、 制 定 、 實 施 等 方 法 , 並 能 聯 系 實 際 , 分 析 旅 游 企 業 如 何 通 過 戰 略 管 理 來 獲 得
競 爭 優 勢 。
本 課 程 屬 於 綜 合 應 用 性 課 程 , 要 求 理 論 和 實 踐 相 結 合 , 強 調 培 養 學 生 分 析 問 題 、 診 斷 問 題 的 能 力 ,
提 高 學 生 戰 略 性 思 維 的 能 力 。
本 課 程 屬 於 高 年 級 必 修 課 程 , 學 生 應 先 行 修 完 管 理 學 原 理 、 會 展 概 論 、 會 展 營 銷 、 會 展 項 目 管 理
等 專 業 基 礎 課 程 。
本 課 程 的 第 一 、 二 、 三 、 四 、 五 、 八 章 為 重 點 章 , 要 求 掌 握 其 中 的 基 本 概 念 和 重 要 的 分 析 方 法 。
本 課 程 的 第 七 、 十 章 為 次 重 點 章 , 要 求 掌 握 其 中 的 基 本 概 念 。
本 課 程 的 第 九 、 十 一 章 為 一 般 章 , 學 生 以 了 解 和 領 會 為 主 。
本 課 程 的 第 六 、 十 二 章 不 作 考 核 要 求 。
一 、 考 試 內 容
要 求 掌 握 企 業 戰 略 的 基 本 概 念 與 層 次 , 掌 握 企 業 遠 景 與 使 命 的 概 念 , 初 步 掌 握 企 業 遠 景 和 使 命 的
表 述 方 法 , 了 解 企 業 目 標 體 系 的 構 成 。
二 、 考 核 知 識 點
1 . 企 業 遠 景 、 企 業 使 命 的 概 念 及 其 相 互 關 系
2 . 企 業 戰 略 的 構 成 要 素 和 層 次
三 、 考 核 要 求 :
1 . 識 記 : 企 業 遠 景 、 企 業 使 命 的 概 念 。
2 . 領 會 : 企 業 戰 略 的 構 成 要 素 和 層 次 。
3 . 綜 合 應 用 : 企 業 遠 景 與 企 業 使 命 的 關 系 , 企 業 遠 景 和 使 命 的 表 述 方 法 。
一 、 考 試 內 容
要 求 掌 握 企 業 戰 略 管 理 的 基 本 概 念 與 層 次 , 戰 略 管 理 的 五 項 任 務 , 了 解 戰 略 管 理 者 的 構 成 和 角 色 ,
了 解 戰 略 管 理 理 論 的 發 展 和 演 變 。
二 、 考 核 知 識 點
1 . 戰 略 管 理 的 概 念
2 . 戰 略 管 理 的 五 項 任 務
3 . 戰 略 管 理 與 業 務 管 理 的 聯 系 和 區 別
三 、 考 核 要 求 :
1 . 識 記 : 戰 略 管 理 的 概 念 、 戰 略 管 理 的 五 項 任 務 。
2 . 領 會 : 。 戰 略 管 理 與 企 業 戰 略 的 關 系
3 . 綜 合 應 用 : 企 戰 略 管 理 與 業 務 管 理 的 聯 系 和 區 別 。
一 、 考 試 內 容
了 解 企 業 外 部 環 境 的 概 念 及 構 成 , 掌 握 宏 觀 環 境 分 析 的 主 要 因 素 , 學 會 利 用 波 特 競 爭 力 量 模 型 進
行 行 業 結 構 分 析 。
二 、 考 核 知 識 點
1 . 外 部 環 境 的 概 念
2 . 企 業 宏 觀 環 境 的 主 要 構 成 因 素
3 . 波 特 競 爭 力 量 模 型
三 、 考 核 要 求 :
1 . 識 記 : 外 部 環 境 的 概 念 及 分 類
2 . 領 會 : 宏 觀 環 境 因 素 對 企 業 的 影 響
3 . 綜 合 應 用 : 5 種 基 本 競 爭 力 量 對 企 業 的 影 響 。
一 、 考 試 內 容
了 解 企 業 內 部 環 境 的 主 要 因 素 , 初 步 掌 握 企 業 能 力 分 析 的 方 法 、 市 場 份 額 和 市 場 地 位 分 析 方 法 ,
重 點 掌 握 S W O T 分 析 方 法 。
二 、 考 核 知 識 點
1 . 企 業 資 源 、 企 業 能 力 、 價 值 鏈 的 概 念
2 . 價 值 鏈 分 析 方 法 、 波 斯 頓 矩 陣 分 析 方 法
3 . S W O T 分 析 方 法
三 、 考 核 要 求 :
1 . 識 記 : 企 業 資 源 、 企 業 能 力 、 價 值 鏈
2 . 領 會 : 價 值 鏈 的 特 點 、 價 值 鏈 分 析 方 法 的 原 理
3 . 綜 合 應 用 : S W O T 分 析 方 法 、 波 斯 頓 矩 陣 分 析 方 法 在 企 業 環 境 分 析 中 的 應 用 。
一 、 考 試 內 容
掌 握 三 種 基 本 的 競 爭 戰 略 的 形 式 、 優 勢 和 風 險 , 了 解 攻 防 戰 略 的 形 式 和 實 施 途 徑 。
二 、 考 核 知 識 點
1 . 成 本 領 先 戰 略
2 . 差 異 化 戰 略
3 . 目 標 集 中 戰 略
三 、 考 核 要 求 :
1 . 識 記 : 三 種 基 本 競 爭 戰 略 的 概 念
2 . 領 會 : 三 種 基 本 競 爭 戰 略 在 企 業 管 理 實 踐 中 的 應 用
3 . 綜 合 應 用 : 分 析 三 種 競 爭 戰 略 在 企 業 管 理 實 踐 中 的 綜 合 應 用
本 章 不 作 考 核 要 求 。
一 、 考 試 內 容
了 解 經 濟 全 球 化 與 企 業 實 施 跨 國 經 營 的 意 義 , 掌 握 國 際 市 場 進 入 的 三 種 主 要 模 式 以 及 國 際 化 戰 略
的 四 種 類 型 , 初 步 掌 握 國 際 化 經 營 戰 略 實 施 的 關 鍵 因 素 。
二 、 考 核 知 識 點
1 . 三 種 市 場 進 入 模 式 的 表 現 形 式
2 . 國 際 戰 略 、 多 國 本 土 化 戰 略 、 全 球 化 戰 略 、 跨 國 戰 略 的 概 念
三 、 考 核 要 求 :
1 . 識 記 : 契 約 型 市 場 進 入 模 式 的 概 念
2 . 領 會 : 實 施 國 際 化 經 營 戰 略 需 要 考 慮 的 關 鍵 問 題
3 . 綜 合 應 用 : 四 種 國 際 化 經 營 戰 略 的 適 用 條 件
一 、 考 試 內 容
了 解 密 集 型 成 長 戰 略 的 概 念 和 形 式 , 掌 握 一 體 化 戰 略 的 概 念 和 類 型 , 掌 握 多 元 化 戰 略 的 概 念 和 類
型 , 初 步 掌 握 一 體 化 戰 略 和 多 元 化 戰 略 的 適 用 情 況 , 了 解 企 業 實 現 成 長 戰 略 的 方 式 。
二 、 考 核 知 識 點
1 . 一 體 化 戰 略 的 概 念 和 類 型 、 縱 向 一 體 化 、 橫 向 一 體 化
2 . 多 元 化 戰 略 的 概 念 和 類 型 、 相 關 多 元 化 、 非 相 關 多 元 化
3 . 一 體 化 戰 略 的 適 用 情 況 、 多 元 化 戰 略 的 適 用 情 況
三 、 考 核 要 求 :
1 . 識 記 : 一 體 化 戰 略 、 多 元 化 戰 略 、 縱 向 一 體 化 、 橫 向 一 體 化
2 . 領 會 : 多 元 化 戰 略 的 動 因
3 . 綜 合 應 用 : 一 體 化 戰 略 的 適 用 情 況 、 多 元 化 戰 略 的 適 用 情 況
一 、 考 試 內 容
了 解 企 業 戰 略 制 定 過 程 , 理 解 交 互 式 戰 略 規 劃 過 程 , 了 解 戰 略 選 擇 的 影 響 因 素 , 掌 握 企 業 戰 略 選
擇 的 三 種 模 型 。
二 、 考 核 知 識 點
1 . 影 響 戰 略 選 擇 的 行 為 因 素 、 文 化 因 素 和 社 會 政 治 因 素
2 . S W O T 分 析 戰 略 選 擇 模 型 、 戰 略 選 擇 矩 陣 、 戰 略 聚 類 模 型
三 、 考 核 要 求 :
1 . 識 記 : S W O T 分 析 、 戰 略 選 擇 矩 陣 、 戰 略 聚 類 模 型 分 析 原 理
2 . 領 會 : 影 響 戰 略 選 擇 的 因 素
3 . 綜 合 應 用 : 戰 略 選 擇 矩 陣 分 析 方 法
一 、 考 試 內 容
了 解 組 織 結 構 與 企 業 戰 略 的 相 互 關 系 , 掌 握 組 織 結 構 的 基 本 類 型 。 了 解 企 業 文 化 與 戰 略 的 關 系 ,
掌 握 企 業 文 化 的 概 念 與 作 用 。 了 解 戰 略 實 施 的 績 效 管 理 方 法 。
二 、 考 核 知 識 點
1 . 組 織 結 構 、 企 業 文 化
2 . 組 織 結 構 的 基 本 類 型
3 . 企 業 戰 略 與 企 業 文 化 的 關 系
三 、 考 核 要 求 :
1 . 識 記 : 組 織 結 構 的 基 本 類 型 、 企 業 文 化
2 . 領 會 : 不 同 類 型 組 織 結 構 的 特 點 及 適 用 條 件
3 . 綜 合 應 用 : 企 業 文 化 對 於 戰 略 實 施 的 作 用
一 、 考 試 內 容
了 解 戰 略 控 制 的 類 型 , 了 解 企 業 戰 略 控 制 的 過 程 , 掌 握 企 業 戰 略 控 制 的 內 容 , 了 解 戰 略 控 制 的 基
本 要 求 。
二 、 考 核 知 識 點
1 . 企 業 戰 略 控 制 的 三 項 要 素
2 . 企 業 戰 略 控 制 內 容
三 、 考 核 要 求 :
1 . 識 記 : 企 業 戰 略 控 制 的 三 項 要 素
2 . 領 會 : 事 後 控 制 的 操 作 形 式
3 . 綜 合 應 用 : 企 業 戰 略 控 制 內 容
本 大 綱 第 一 部 分 關 於 課 程 性 質 與 設 置 的 規 定 , 是 制 訂 第 二 部 分 關 於 考 試 內 容 與 考 核 目 標 的 基 本 出
發 點 , 考 試 內 容 與 考 核 目 標 則 是 本 大 綱 的 主 體 部 分 。 為 了 使 主 體 部 分 的 規 定 在 個 人 自 學 、 社 會 助 學 和
考 試 命 題 中 得 到 貫 徹 與 落 實 , 對 有 關 問 題 作 如 下 說 明 , 並 進 而 提 出 具 體 實 施 要 求 。
( 一 ) 考 試 內 容 具 體 化
《 會 展 企 業 戰 略 管 理 》 是 一 門 強 調 培 養 管 理 者 戰 略 性 思 維 的 專 業 必 修 課 。 本 課 程 的 內 容 涉 及 面 相
當 廣 , 但 本 大 綱 對 考 試 內 容 和 考 核 的 知 識 點 , 做 出 了 盡 可 能 明 確 而 具 體 的 規 定 和 要 求 。 這 樣 可 以 大 大
地 減 少 自 學 、 助 學 和 命 題 的 盲 目 性 , 便 於 學 習 和 掌 握 本 課 程 內 容 和 要 求 。
( 二 ) 考 試 形 式 標 准 化
為 了 保 證 自 學 考 試 這 一 國 家 學 歷 水 平 考 試 的 質 量 , 使 各 地 的 自 學 應 考 者 、 社 會 助 學 者 和 考 試 命 題
者 有 一 個 統 一 而 明 確 的 考 試 要 求 可 遵 循 , 本 大 綱 在 考 試 內 容 具 體 化 的 基 礎 上 , 進 一 步 力 求 考 試 要 求 的
標 准 化 , 並 按 照 識 記 、 領 會 和 綜 合 應 用 各 個 層 次 來 規 范 考 試 內 容 的 能 力 程 度 要 求 。 為 此 , 本 大 綱 不 僅
對 各 部 分 考 試 內 容 提 出 了 總 體 性 考 核 目 標 要 求 , 而 且 , 盡 可 能 地 將 能 力 層 次 的 要 求 落 實 到 具 體 的 考 核
點 。 對 各 考 核 點 的 能 力 層 次 規 定 , 就 是 對 自 學 應 考 者 進 行 考 核 的 水 准 要 求 。
( 三 ) 考 核 目 標 規 范 化
本 大 綱 在 各 章 中 提 出 如 下 三 種 知 識 能 力 、 層 次 要 求 :
1 . 「 識 記 」 是 知 識 能 力 的 最 低 層 次 , 要 求 自 考 者 對 課 程 的 基 本 概 念 、 基 本 知 識 能 夠 認 識 和 記 憶 , 並 能
夠 作 出 扼 要 、 准 備 、 完 整 和 規 范 性 的 表 達 。
2 . 「 領 會 」 是 認 識 能 力 的 進 一 步 深 化 , 要 求 在 「 識 記 」 的 基 礎 上 , 能 全 面 掌 握 基 本 概 念 、 基 本 知 識 和
方 法 , 能 夠 用 自 己 的 語 言 解 釋 、 闡 述 , 又 能 夠 准 確 判 斷 其 內 在 的 聯 系 區 別 , 從 而 抓 住 問 題 的 本 質 。
3 . 「 綜 合 應 用 」 是 知 識 能 力 的 較 高 層 次 , 要 求 在 「 識 記 」 、 「 領 會 」 的 基 礎 上 , 能 夠 運 用 所 學 知 識 分 析
問 題 、 診 斷 問 題 , 提 高 學 生 戰 略 性 思 維 的 能 力 。
( 一 ) 指 定 教 材 : ( 今 後 將 根 據 會 展 管 理 專 業 系 列 教 材 出 版 後 再 調 整 )
丁 寧 主 編 , 《 企 業 戰 略 管 理 》 , 清 華 大 學 出 版 社 、 北 京 交 通 大 學 出 版 社 出 版 , 2 0 0 5 年 9 月 第 一 版
( 二 ) 參 考 書 :
陳 繼 祥 , 王 家 寶 主 編 , 《 旅 游 企 業 戰 略 管 理 》 , 旅 游 教 育 出 版 社 , 2 0 0 6 。
自 學 考 試 主 要 是 通 過 個 人 自 學 、 教 師 輔 導 、 社 會 助 學 和 國 家 考 試 來 考 核 應 考 者 掌 握 專 業
知 識 和 能 力 的 方 法 。 應 考 者 應 根 據 自 己 的 實 際 情 況 與 特 點 , 找 出 適 合 自 己 的 學 習 方 法 , 此 外 , 應 考 者
在 自 學 時 還 應 注 意 以 下 幾 個 問 題 :
1 . 圍 繞 大 綱 , 學 習 好 本 課 程 。
本 大 綱 是 本 課 程 考 試 命 題 、 教 師 輔 導 、 自 學 成 才 和 社 會 助 學 的 依 據 , 應 考 者 應 根 據 本 大
綱 規 定 的 要 求 和 范 圍 , 認 真 地 系 統 地 學 習 好 指 定 教 材 。 大 綱 只 是 教 材 內 容 的 重 點 與 綱 領 性 提 示 , 並 作
為 考 核 的 主 要 依 據 。 學 習 者 應 通 讀 教 材 , 對 有 關 的 內 容 要 求 能 在 理 解 的 基 礎 上 指 導 實 踐 環 節 。
2 . 正 確 處 理 好 全 面 和 重 點 的 關 系 。
本 課 程 要 求 考 生 學 習 和 掌 握 的 知 識 點 內 容 都 作 為 考 核 的 內 容 。 考 生 要 在 全 面 系 統 學 習 的
基 礎 上 掌 握 重 點 內 容 、 切 忌 猜 題 、 押 題 。 只 有 通 過 全 面 系 統 的 學 習 , 才 能 發 現 重 點 、 理 解 重 點 和 掌 握
重 點 。 否 則 , 若 孤 立 地 去 猜 重 點 , 背 重 點 , 不 了 解 重 點 的 來 龍 去 脈 , 就 不 可 能 取 得 好 的 學 習 效 果 , 應
考 者 不 可 能 取 得 好 成 績 。 另 一 方 面 , 要 上 好 輔 導 課 , 課 後 要 認 真 復 習 , 只 有 這 樣 才 能 把 基 本 概 念 、 基
礎 知 識 記 憶 好 理 解 透 。
3 . 理 論 與 實 踐 相 結 合 。
本 課 程 屬 於 應 用 型 課 程 , 因 此 在 考 核 要 求 部 分 , 區 分 了 識 記 、 領 會 和 綜 合 運 用 三 個 層 次 的 要 求 。
識 記 要 記 住 一 些 常 用 的 術 語 和 概 念 ; 而 領 會 是 要 掌 握 會 展 行 業 的 特 點 , 而 綜 合 運 用 是 指 理 解 性 掌 握 和
創 造 性 運 用 , 不 能 將 書 中 概 念 生 搬 硬 套 , 死 記 硬 背 。 特 別 是 要 根 據 應 用 知 識 要 點 學 會 分 析 問 題 、 診 斷
問 題 的 能 力 。
1 . 社 會 助 學 者 應 根 據 本 大 綱 的 考 試 內 容 和 考 核 目 標 , 認 真 鑽 研 指 定 教 材 及 參 考 書 。 對 自 學 應
考 者 進 行 切 實 有 效 的 輔 導 , 引 導 他 們 防 止 自 學 中 的 偏 向 , 體 現 社 會 助 學 的 正 確 導 向 。
2 . 正 確 處 理 基 礎 知 識 和 應 用 能 力 的 關 系 , 努 力 引 導 自 學 應 考 者 將 基 礎 知 識 轉 化 為 實 際 應 用 能 力 。
在 全 面 輔 導 的 基 礎 上 , 重 點 培 養 和 提 高 自 學 應 考 者 獨 立 分 析 和 應 用 的 能 力 。
❻ 北京的會展公司有哪些
No.1北京京正展覽展示有限公司
北京京正展覽展示有限公司(簡稱「京正」)是運作大型展會、會議、活動的專業服務公司,2001年正式成立,至今已承辦了多個會議、活動、發布會的策劃、設計、搭建、現場服務和招商等工作,並取得了傲人的成績。
No.2北京時瑞展覽有限公司
北京時瑞展覽有限公司成立於1998年,作為一個專業的會展公司,在北京、上海、香港等地均設有分支機構。時瑞展覽與政府相關部門、國內外商業團體、行業協會及媒體保持密切的合作,為客戶提供綜合的會展營銷解決方案。
No.3中國電子國際展覽廣告有限責任公司
中國電子國際展覽廣告有限責任公司成立於1998年,主要經營展覽、廣告的等相關業務。是中國電子行業最大的外貿企業-中國電子進出口總公司(CEIEC)的控股子公司,也是國內電子行業規模領先的展覽公司。
❼ 正常經營家小型會展公司需要多少資本,如何分配
您好,首先看你要申請是一個什麼類型的公司,不同的公司注冊資本是不一樣的,你可以去咨詢當地工商注冊代理,會得到更多詳細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