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买房子需要户口本主页没有怎么办

  1. 买房子复需要户口本主页没有的制话是需要去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科补办户口本主页的。

  2. 户口簿是指登记住户人员姓名、籍贯、出生年月日等内容的薄册。中国的户口簿,是全面反映住户人口个人身份、亲属关系、法定住址等人口基本信息的基本户政文书。

  3. 户口簿是证明公民身份、记录居民家庭关系状况的法定证件,是公民经常使用的一种公开性证件。劳教、服刑等不良记录可以出现在个人档案或户籍备案中,而不能出现在户口簿上,随易向公众展示。


『贰』 户口本的首页和户主页分别是哪个

户口本首页是户籍地址和公安局图章,户口首页就是户口本的第一页,内容有户别,非农业家庭户口或农业家庭户口, 户主姓名:你父母亲名字,户号,住址,省级公安机关 ,户口登记机关 ,户口专用章 ,户口专用章 ,承办人签章,签发时期。

(2)需要户口本首页扩展阅读:

户口本部分信息填写:

1、户别——分“家庭户”和“集体户”。以家庭关系为主的公民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或单身居住独立生活的填“家庭户”。

相互之间不存在家庭关系的居住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寺庙等单位集体宿舍的公民,填“集体户”。

2、户主姓名----填写户口登记立户的户主姓名。户主应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担任。

3、与户主关系——本人是户主的,填写“户主”。户内其他人员按本人与户主的血亲或姻亲关系等写明具体称谓。

具体排列顺序为:户主,户主的配偶,户主的子女,户主的孙女,户主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户主的兄弟、姊妹,户主的旁系亲属和其他亲属等。

『叁』 转户口本,要户口本主页吗


迁转户口已经拿到了证明到新的地方不用带原户口本,在办理迁户口的证明时,原户口会被注销户口,注销的户口已经失去应用的作用,到新的地方办理户籍时只需要凭迁移证件就可以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3)需要户口本首页扩展阅读:

办理户口迁移所需的证明材料

1.婚迁,持合法的结婚(离婚)证;

2.分(购)、建房迁移,持房卡或住房证明;

3.出国(境)注销户口,持有关部门出具的注销户口通知单;

4.回国(入境)落户,持定居证或劳动人事部门核准的录用证明、护照(回乡证)或有关部门出具的证件收存(收缴)证明,回国后异地落户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5.公民入伍注销户口,持入伍通知书;

6.退伍、复员、转业落户,持县市兵役机关,县市以上复员安置办公室发给的登记户口的证明,异地安置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7.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落户,持释放证、解除劳教通知书,异地落户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8.大中专学生入学户口迁移,持入学通知书;

9.大中专学生分配落户,持派遣证;

10.录用公务员、招收职工迁移户口,持录用(招收)证明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11.公务员、职工调动、辞退等户口迁移,持调动、辞退证明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12.收养小孩落户,持收养公证书或《收养证》;

13.解除收养关系迁移户口,持解除收养关系公证书或《解除收养证》;

14.离退休人员户口迁移,持离(退)休证;

15.与职称、职务、学历、荣誉、工龄、年龄等有关的户口迁移,持相应的证(聘)书及工龄、年龄证明;

16.需要凭户口准迁证方可迁移的对象,还须持迁入地县、市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准迁证;

17.需要经过上级公安机关批准后方办理的户口迁移,还应提供上级公安机关的批准文件。

『肆』 户口本首页是哪一页

户口首页就是户口本的第一页。

首页内容:

1、户别(非农业家庭户口或农业家庭户口);

2、户主姓名(你父亲或母亲名字);

3、户号;

4、住址;

5、省级公安机关 (含户口专用章);

6、户口登记机关 (户口专用章);

7、承办人签章;

8、签发时期。

(4)需要户口本首页扩展阅读:

户主页在户口本第二页,《常住人口登记卡》就是户主页,“户主或与户主关系”栏有“户主”的字样。

内容:

1、户别——分“家庭户”和“集体户”。以家庭关系为主的公民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或单身居住独立生活的填“家庭户”;相互之间不存在家庭关系的居住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寺庙等单位集体宿舍的公民,填“集体户”。

2、户主姓名----填写户口登记立户的户主姓名。户主应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担任。

3、与户主关系——本人是户主的,填写“户主”。户内其他人员按本人与户主的血亲或姻亲关系等写明具体称谓。具体排列顺序为:户主,户主的配偶,户主的子女,户主的孙女,户主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户主的兄弟、姊妹,户主的旁系亲属和其他亲属等。

4、姓名——填写本人姓名的全称。少数民族和被批准入籍的公民,可依照本民族或原籍国家的习惯取名,但应在本栏中填写用汉字译写的姓名。如本人要求填写本民族文字和外文姓名的,可同时在本栏中填写。

弃婴,可由收养人或收养机构按照上述原则为其取名。

5、性别——填写“男”或“女”。

6、曾用名——填写本人过去正式使用过的姓名。

7、民族——用国家认定的民族的名称填写全称。本人是什么民族就填写什么民族。新生婴儿填写父母的民族,如父母不是同一民族的,其民族成份由父母商定,选填其中一方的民族。弃婴,民族成份不能确定的,应按照收养人的民族成份填写或由收养机构确定一个民族。

外国人加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如本人的民族成份与我国某一民族相同,就填写某一民族,如“朝鲜族”;没有相同民族的,本人是什么民族就填写什么民族,但应在民族名称后加注“入籍”二字,如“乌克兰(入籍)”。

8、出生日期——按照公历,用阿拉伯数字填写本人出生的具体时间,如“1992年6月27日8时20分”。本人只记得农历日期的,须换算成公历后填写。

弃婴,如果出生日期不详,应由本人或收养机构确定一个日期。

9、监护人——新生婴儿申报出生登记以及16周岁以下的公民补建常住人口登记表时,户口登记机关应为其填写或补填父亲、母亲等监护人的姓名。

弃婴,应填写收养人姓名或收养机构名称。

10、监护关系——按监护人与新生婴儿及16周岁以下公民的血亲关系或收养关系写明具体称谓,如“父亲”、“母亲”等。

社会福利机构收养的弃婴,此栏不填。

11、出生地——填写本人出生的实际地点,城市填至区或不设区的市,农村镇至乡、镇,但须冠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名称或通用简称。如“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河南省邓州市”。

弃婴,如果出生地不详应以发现地或收养人、收养机构所在地作为其出生地。

12、公民出生证签发日期——用阿拉伯数字填写公安机关签发公民出生征的具体日期(从颁发公民出生证之日起填写)。

13、住址——填写本户常住户口所在地住所的详细地址。住址前须冠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名称或通用简称,如“北京市朝阳区劲松二区206楼2单元308号”。

集体户口须填住所的详细地址名称,不能写单位名称。如北京汽车制造厂某职工住该单位集体宿舍,其住址应为“北京市朝阳区延田西里7号楼2门301号”,不能写成“北京汽车制造厂宿舍7号楼2门301号”。

对省会市或自治区首府所辖范围的住址登记,可不在住址前冠以省、自治区的名称或通用简称。

14、本市(县)其他住址——填写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以外的本市、县其他住所的详细地址。

15、籍贯——填写本人祖父的居住地。城市填至区或不设区的市,农村填至县,但须冠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名称或通用简称。

弃婴,如果籍贯不详,应将收养人籍或收养机构所在地作为其籍贯。

外国人经批准加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填写其入籍前所在国家的名称。

16、宗教信仰——信仰什么宗教就填写什么宗教的名称,如佛教、道教、天主教等,不信仰宗教的不填。

17、公民身份证件编号——填写户口登记机关为公民编定的个人身份证件编号。

18、居民身份证签发日期——填写公安机关签发居民身份证的具体日期,如“1990.11.05”。

19、文化程度——依据国家正式承认的学历等级,按本人现有学历根据学历证书填写。如“研究生”、“大学本科”、“大学专科”、“中专(中技)”、“高中”’、“初中”、“小学”毕业(肄业)等等。正在学校读书的学生填“上大学”、“上小学”等。

12周岁或12周岁以上未受过学校教育但能认识字的,其中认识500字以下的填“不识字”,农村认识500—1500字、城市认识500—2000字的填写“识字很少”。

已达到脱盲水平,或读完六年制四年级、五年制三年级的,应根据县级教育部门颁发的脱盲证填写“小学”。

对有学位的人的文化程序,应按其获得学位前的文化程度填写,如在大学毕业后获得学士学位的,其文化程度应填“大学”。

20、婚姻状况——根据本人的情况,已结婚的填“有配偶”,结婚后配偶死亡的填“丧偶”,结婚后离婚的填“离婚”,离婚后再婚的填“有配偶”,未婚的不填。

21、兵役状况——按本人情况填写。系退出现役的,填“退出现役”;服预备役的,据情填“士兵预备役”或“军官预备役”;未服兵役的不填。

22、身高——16周岁以上公民按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填写本人登记时的身体高度,如“170厘米”。

23、血型——根据本人的血液类型,分别填写O、A、B、AB或卫生部门规定的其他血液类型。

24、职业——填写本人所在的行业,工人、农民、个体座商、知识、管理、兵役、公共服务,如粮农等,做的具体工作。

第一产业,农林牧副渔劳动者,行业填务农,职业填“粮农”、“棉农”、“菜农”、豆农、瓜农、“渔民”、“牧民”、“猎人”“果农”等。

第二产业,生产工人、运输工人、操作工,行业填生产工人或工人,职业岗位填“钳工、汽车司机”等。

第三产业,从事公共服务业,行业填公共服务或具体行业,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职业应填写具体职务名称,如“中医师”、“记者”等。

国家机关、党群组织,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如果是负责人,应注明具体职务名称,如“局长”、“处长”、“科长”,如果是一般工作人员,可填“科员”、“办事员”等。

管理人员,行业应填写管理,职业填职级或职称如某某主管。

个体商人或个体服务商业,店内零售经营者可填“个体服务业、零售座商”,店外零售填流动商贩、外卖。批发行商。服务人员,可填“售货员”、“厨师”等。,在所登记的职业前项冠以“个体”二字,如“个体修理皮鞋”、“个体卖菜”等。

没有固定职业做临时工作的,在所登记的职业前须冠以“临时”二字,如“临时瓦工”。

无业的人员,填写“无业”。

25、服务处所——填写本人所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的具体名称,应写全称。经工商管理门批准营业的个体劳动者,填写“个体户”。

26、何时何因由何地迁来本市(县)——对由本市(县)以外地区迁入的公民,填写其迁入落户的时间、原因和迁出地的详细地址。世居本市(县)的,填写“久居”。

27.何时何因由何地迁来本址——填写本人迁来本户口管辖区之前在本市的常住户口所在地详细地址及迁入落户的时间、原因。世居本址的,填写“久居”。

28.何时何因迁往何地——填写本人迁出户口管辖区的时间、原因和迁人地的详细地址。

29.何时何因注销户口——据情填写注销户口的时间。原因,如“出国定居”、“应征入伍”、“死亡”等。

30、申报人签章——申报人对常住人口登记表的登记项目确认无误后,应在本栏中签字或签章。

31、承办人签章——户口登记机关具体承办人应在本栏中签字或签章。

32、登记日期——填写户口登记机关建立常住人口登记表时的具体日期。

33、登记事项变更和更正记载——除姓名的变更、更正,需重新建立常住人口登记表外(原常住人口登记表应附在新建的常住人口登记表之后),其余登记项目内容发生变更、更正,应在本栏填写变更、更正后的项目内容、时间,并由申报人和承办人签字或盖章。

本栏填满后,应在原常住人口登记表后附一张空白常住人口登记表继续填写。

34、记事——填写登记项目中需要说明的事项。

常住人口登记表由承办人按规定填写完毕后,应加盖户口登记机关的户口专用章。

『伍』 买房需要户口本首页

户口本是全部要的,一般复印要到空白页为止。
全款买房需要的证件
1、已婚:夫妻双方的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
2、单身:身份证、户口本、单身证明
全款买房手续:
一次性付款,一般直接到售楼处交钱就可以了(包括各种税费的钱),剩下的售楼处可以替自己办理,就等着拿产权证可以了。

贷款买房需要的证件
1、已婚:结婚证、户口本、收入证明、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工资卡流水(一年或者半年,银行不同,需求不同)、身份证、配偶的身份证、配偶的户口本、配偶的结婚证。如两人共同借款,配偶还需要出示收入证明、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工资流水。
2、单身:单身证明(单位、街道或者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示的均可)、户口本、收入证明、银行流水单、身份证。

『陆』 户口本首页和主页分别是那个啊

户口本的首页是户口本的第一页(即有两个盖章的那一页)。户口本户主页内是打开户口本的第二页《常住容人口登记卡》。

户口本的首页是户口本的第一页。内容有户别、非农业家庭户口或农业家庭户口、户主姓名、住址、省级公安机关、户口登记机关 、户口专用章 、承办人签章和签发时期。

户口本户主页是打开户口本的第二页《常住人口登记卡》,“户主或与户主关系”栏有“户主”的字样。

(6)需要户口本首页扩展阅读:

户口本一般分为两种形式:

第一种是《常住人口登记簿》,户口登记机关留存备用,是整个户口登记管理最基本的准据文档

第二种是《居民户口簿》,由户口登记机关加盖“户口专用章”,户口个人页加盖“户口登记章”之后颁发所登记的住户居民自己保存备用。

财政部和发改委2012年12月30日联合下发通知,自2013年1月1日起,取消和免征户口簿工本费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明确“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逐步把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转为城镇居民”。

『柒』 买房子贷款为什么需要户口本首页

贷款必须提供户口簿。

1、借款人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2、户口本(原件复印件一份)

3、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未婚需填写未婚声明,我行留存原件。

5、离异或丧偶者需要提供离婚证或协议、判决书,配偶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拟购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成员名下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的房产证复印件一份。

(7)需要户口本首页扩展阅读

1、年龄在18周岁(含)以上65周岁(含)以下,有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居住证明、收入证明、无不良信用记录、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申请人年龄与借款期限之和不超过70;

3、有购买住房合同或协议,且借款人支付符合规定的首付款;

4、借款人的职业和经济收入稳定,具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有经办理银行认可的有效担保;

6、在办理银行开立个人结算账户,并通过自然人生家庭理财卡办理贷款支用和偿还等结算业务;

7、该办理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