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请问抵债房可以买吗,有什么风险呢

商品房市场价格年年看涨,于是买个经济实惠的抵债房就成了许多人的选择,但购买这类房屋涉及到三方当事人,加之部分购房者经验不足,因此,产生的问题很多。
吴先生想买套房子结婚,地产中介公司向他介绍了不少,但都由于楼价较贵,因此吴先生一直都在犹豫当中。随后,地产中介公司介绍了一套某花园的抵债房,是由一家承建该花园装修的装修公司放售的。由于该单位房价比一手房价格便宜约一成,看楼后吴先生很满意,于是立即交了1万元订金给该装修公司,并签下了合同。
半个月过去了,房屋买卖事宜却一直没有回音。吴先生向中介公司咨询,才发现原来该装修公司未正式与发展商签署该单位的购房合同,该单位已经由发展商以先到先得的原则与另一位买家成了。郑先生最后只好收回装修公司所退的1万元订金。
【核心阅读】
据专业人士介绍,吴先生的个案主要是由于买家的一时疏忽,未能及时与开发商签下合同,才导致成交失败。消费者在购买抵债房时,
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搞清楚“抵债房”权属。只有持有合法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屋才可以放心地买。如果债务人作价将房屋抵给债权人,债权人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获得了房屋所有权证,证明该房屋已经归属债权人,买房人买的是债权人的房屋,房屋买卖合同应与债权人签订,相当于购买二手房。
2.与谁签购房合同。虽然抵债房由开发商抵押给了债权公司一方,但房子的产权仍属于开发商。因此买家要购买抵债房,就必须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而与债权公司签订的购房合同属无效。像上述个案中的吴先生,看中房子后没有立即跟开发商签下合同,结果与相中的房子失之交臂。
3.出了问题谁承担。既然合同是与开发商签的,权利义务当然是由开发商承担。有的购房者认为房子是从施工企业手里买的,与开发商签合同只是走形式,一旦出现问题应当找施工企业,这种想法是错误的。合同依法成立,即对双方当事人产生约束力,而对合同以外的人却没有约束力。施工企业并不是商品房销售合同的一方,合同对其没有约束力,出了问题也无须其负责。因此,购房者签合同时应慎重,应当将与施工企业约定的条件,如价格、付款时间、面积、交房时间等原原本本写进购房合同中,以防出现问题。一旦真的出现问题,也应由开发商承担责任。
4.售房发票要由开发商出具。购买抵债房屋,合同的当事人是开发商和购房者,虽然房款最终归施工企业,但发票应当由开发商出具,这样一方面可以避免购房者办理产权时的麻烦,另一方面可防止开发商以未收到房款为由拒不履行合同。
5.约定价格要写进合同。购房者是因抵债房便宜才购买的,但房价是施工企业确定的,而合同却是与开发商签的。开发商签合同时,往往将价格约定得较高,以便更多地抵偿工程款,这样就存在合同价款高于施工企业与购房者约定的价款的情况。一旦产生纠纷,开发商就可以依据合同要求购房者补足房款,购房者有口难辩。因此,购房者在签合同时,应将与施工企业约定价格写进合同,至于施工企业与开发商之间如何结算,则应由他们之间签订协议予以明确,与购房者无关。

2. 抵债房可以买吗 有什么风险

商品房市场价格年年看涨,于是买个经济实惠的抵债房就成了许多人的选择,但购买这类房屋涉及到三方当事人,加之部分购房者经验不足,因此,产生的问题很多。 吴先生想买套房子结婚,地产中介公司向他介绍了不少,但都由于楼价较贵,因此吴先生一直都在犹豫当中。随后,地产中介公司介绍了一套某花园的抵债房,是由一家承建该花园装修的装修公司放售的。由于该单位房价比一手房价格便宜约一成,看楼后吴先生很满意,于是立即交了1万元订金给该装修公司,并签下了合同。

半个月过去了,房屋买卖事宜却一直没有回音。吴先生向中介公司咨询,才发现原来该装修公司未正式与发展商签署该单位的购房合同,该单位已经由发展商以先到先得的原则与另一位买家成了。郑先生最后只好收回装修公司所退的1万元订金。

【核心阅读】 据专业人士介绍,吴先生的个案主要是由于买家的一时疏忽,未能及时与开发商签下合同,才导致成交失败。消费者在购买抵债房时,

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搞清楚“抵债房”权属。只有持有合法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屋才可以放心地买。如果债务人作价将房屋抵给债权人,债权人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获得了房屋所有权证,证明该房屋已经归属债权人,买房人买的是债权人的房屋,房屋买卖合同应与债权人签订,相当于购买二手房。

2.与谁签购房合同。虽然抵债房由开发商抵押给了债权公司一方,但房子的产权仍属于开发商。因此买家要购买抵债房,就必须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而与债权公司签订的购房合同属无效。像上述个案中的吴先生,看中房子后没有立即跟开发商签下合同,结果与相中的房子失之交臂。

3.出了问题谁承担。既然合同是与开发商签的,权利义务当然是由开发商承担。有的购房者认为房子是从施工企业手里买的,与开发商签合同只是走形式,一旦出现问题应当找施工企业,这种想法是错误的。合同依法成立,即对双方当事人产生约束力,而对合同以外的人却没有约束力。施工企业并不是商品房销售合同的一方,合同对其没有约束力,出了问题也无须其负责。因此,购房者签合同时应慎重,应当将与施工企业约定的条件,如价格、付款时间、面积、交房时间等原原本本写进购房合同中,以防出现问题。一旦真的出现问题,也应由开发商承担责任。

4.售房发票要由开发商出具。购买抵债房屋,合同的当事人是开发商和购房者,虽然房款最终归施工企业,但发票应当由开发商出具,这样一方面可以避免购房者办理产权时的麻烦,另一方面可防止开发商以未收到房款为由拒不履行合同。

5.约定价格要写进合同。购房者是因抵债房便宜才购买的,但房价是施工企业确定的,而合同却是与开发商签的。开发商签合同时,往往将价格约定得较高,以便更多地抵偿工程款,这样就存在合同价款高于施工企业与购房者约定的价款的情况。一旦产生纠纷,开发商就可以依据合同要求购房者补足房款,购房者有口难辩。因此,购房者在签合同时,应将与施工企业约定价格写进合同,至于施工企业与开发商之间如何结算,则应由他们之间签订协议予以明确,与购房者无关。

3. 购买抵债房能贷款吗!能不能说的详细一点!

这个主要看开发商与抵债商的关系如何,一般来说不好办理贷款。原因:
开发商把房子抵给抵债商是因为开发商欠抵债商的钱,抵债商本来是不想要房子的,但是开发商现金链有问题或者出于别的考虑,不想给现金所以才给房子。如果你要办理贷款,一般都是开发商指定银行,贷款的钱是直接打到开发商在指定银行的还贷款的账户,你想开发商原来不想给现金,难道现在想给了吗?别说开发商不一定同意,就是开发商同意,抵债商也不见得就敢。

4. 我想买个抵债房,靠谱吗,卖楼的说是和开发商签合同。是开发商把房子抵给建筑商了,请问有什么注意事项

一、商品房需满足以下条件方可出售:
1、出售方已经合法取得占地的土地使用权,拥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并交纳了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2、商品房工程竣工,并经工程质量监督检查部门验收合格证书;
3、出售方已经在房地产行政部门办理了新建商品房初始登记并取得《房屋产权证》
二、买房人在和预售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之后,只对预售的商品房享有期待权,该期待权在性质上属于债权范畴。根据《合同法》第142条的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买卖标的物意外损毁、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
三、在买卖房屋之前,该房屋已被抵押的,抵押合同是抵押权人(通常是债权人)与抵押人(既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第三人)签订的担保性质的合同。抵押人以一定的财物(既可以是不动产,也可以是动产)向抵押权人设定抵押担保,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可以依法以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最常见的房地产抵押: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以不转移其对房地产的占有,而将该房地产所作的债权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房地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房地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四、一旦开发商因故不能偿还银行贷款,银行需执行抵押物,而你作为购买人将不能获得房屋,只能起诉开发商还款,开发商如不具有可执行能力,则风险较高。

5. 开发商抵押给施工单位工程款的房子可以买吗就是抵债房可以走一手买房手续。

如果抵债手续齐全是可以买的,但你要跟开发商沟通好如果贷款的话可不可以,有些抵债房是不允许贷款的,因为贷款的钱直接打到开发商的账户,不能到施工方的单位,所以你要问清楚才行.

6. 买抵债房要注意哪几点

购买二手房注意事项:
1、房屋产权是否明晰:有些房屋有好多个共有人,如有继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还有夫妻共有的,对此买受人应当和全部共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买受人与其签订的买卖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一般是无效的。
2、土地情况是否清晰。二手房中买受人应注意土地的使用性质,看是划拨还是出让,划拨的土地一般是无偿使用,政府可无偿收回,出让是房主已缴纳了土地出让金,买受人对房屋享有较完整的权利;还应注意土地的使用年限,如果一个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仅有40年,房主已使用十来年,对于买受人来说是否还应该按同地段土地使用权为70年商品房的价格来衡量时,就有点不划算。
3、交易房屋是否在租。有些二手房在转让时,存在物上负担,即还被别人租赁。如果买受人只看房产证,只注重过户手续,而不注意是否存在租赁时,买受人极有可能得到一个不能及时入住的或使用的房产。因为我国包括大部分国家均认可“买卖不破租赁”,也就是说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对抗在先成立的租赁合同。这一点在实际中被很多买受人及中介公司忽视,也被许多出卖人利用从而引起较多纠纷。
4、房屋手续是否齐全。房产证是证明房主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惟一凭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交易时对买受人来说有得不到房屋的极大风险。房主可能有房产证而将其抵押或转卖,即使现在没有将来办理取得后,房主还可以抵押和转卖。所以最好选择有房产证的房屋进行交易。
5、福利房屋是否合法。房改房、安居工程、经济适用房本身是一种福利性质的政策性住房,在转让时有一定限制,而且这些房屋在土地性质、房屋所有权范围上有一定的国家规定,买受人购买时要避免买卖合同与国家法律冲突。
6、物管费用是否拖欠。有些房主在转让房屋时,其物业管理费,电费以及三气(天然气、暖气、煤气)费用长期拖欠,且已欠下数目不小的费用,买受人不知情购买了此房屋,所有费用买受人有可能要全部承担。
7、市政规划是否影响。有些房主出售二手房可能是已了解该房屋在5到10年左右要面临拆迁,或者房屋附近要建高层住宅,可能影响采光、价格等市政规划情况,才急于出售,作为买受人在购买时应全面了解详细情况。
8、单位房屋是否侵权。一般单位的房屋有成本价的职工住房,还有标准价的职工住房,二者土地性质均为划拨,转让时应缴纳土地使用费。再者,对于标准价的住房一般单位享有部分产权,职工在转让时,单位享有优先购买权。买受人如果没有注意这些可能会和房主一起侵犯单位的合法权益。
9、中介公司是否违规。有些中介公司违规提供中介服务,如在二手房贷款时,为买受人提供零首付的服务,即买受人所支付的全部购房款均可从银行骗贷出来。买受人以为自己占了便宜,岂不知如果被银行发现,所有的责任有可能自己都要承担。
10、合同约定是否明确。二手房的买卖合同虽然不需像商品房买卖合同那么全面,但对于一些细节问题还应约定清楚,如:合同主体、权利保证、房屋价款、交易方式、违约责任、纠纷解决、签订日期等等问题均应全面考虑。

7. 什么是抵债房,购买后有产权吗

抵债房是卖方与第三者因债务关系,发生房子归卖方所有的一种房屋。
买方在购买时一定要审查卖方的产权证,看是否归卖方所有,如果房产证归卖方所有,真实无误,那么购买后经过户就有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