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网站的设计开发属于技术开发合同,还是技术服务合同

网站设计开发,可能属于技术开发合同,也可能属于技术服务合同。【通常情况下属于技术服务合同:】

1、因为技术开发合同的,标的通常为“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研发。通常为一方委托他方开发,或两双方合作开发。对于开发出来的“技术”法律规定没有特别约定时,委托开发的专利申请权属于研发人,委托人可免费使用。合作开发的专利申请权为双方共有。最特别的是使用权、转让权在无约定情况下,无论是委托开发、还是合作开发,双方都享有。
我们常见的大多数网站开发,并不涉及“新技术”生产的问题,也不存在开发方享有转让和使用权的问题。

2、而技术服务合同,则更符合大多网站设计合同的特征。技术服务合同通常是委托人按照约定提供工作条件,完成配合事项,受托人应当按照约定完成服务项目,解决技术问题,保证工作质量,并传授解决技术问题的知识,由委托人接受工作成果并支付报酬。受托人利用委托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属于受托人。委托人利用受托人的工作成果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属于委托人。
显然,大多数网站设计合同都符合技术服务特征。

3、两种合同最明显的区别还在于:合同风险的承担不同,通常开发合同,产品不能开发的风险除人为原因外,都是双方互担。而服务合同受托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服务工作的,应当承担免收报酬等违约责任。

《合同法》
第三百三十条 技术开发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
第三百五十六条技术服务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不包括建设工程合同和承揽合同。

㈡ 技术服务合同和技术开发合同的区别

技术服务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技术服务合同中包括技术培训合同和技术中介合同。

技术培训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委托另一方对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特定项目的技术指导和专业训练所订立的合同。

技术服务合同具有以下特征:

第一,合同标的是解决特定技术问题的项目。

第二,履行方式是完成约定的专业技术工作。

第三,工作成果有具体的质量和数量指标。

第四,有关专业技术知识的传递不涉及专利和技术秘密成果的权属问题。

技术开发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就新技术、新工艺和新工艺的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技术开发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包括委托开发合同和合作开发合同。其客体是尚不存在的有待开发的技术成果,其风险由当事人共同承担。
技术开发合同具有如下特征:

1.标的物具有新颖性,包括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

2.技术开发合同的内容是进行研究开发工作。

3.技术开发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合同履行具有协作性。

4.技术开发合同的风险由双方共同负担。

技术开发合同认定条件

(一)技术开发合同的认定条件

根据2001年起实施的《技术合同认定规则》的规定,技术开发合同的认定条件是:

⑴有明确、具体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目标;

⑵合同标的为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尚未掌握的技术方案;

⑶研究开发工作及其预期成果有相应的技术创新内容。

(二)不属于技术开发合同的判定

《技术合同认定规则》还专门规定了下列合同不属于技术开发合同:

⑴合同标的为当事人已经掌握的技术方案,包括已完成产业化开发的产品、工艺、材料及其系统;

⑵合同标的为通过简单改变尺寸。参数、排列,或者通过类似技术手段的变换实现的产品改型、工艺变更以及材料配方调整;

⑶合同标的为一般检验、测试、鉴定、仿制和应用。

㈢ 请问谁懂得技术开发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的区别

你仔细对照一下技术开发合同的格式要求填写那个合同书,是固定格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