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开发
① 光伏开发流程需要多久
您好,光伏发电项目初步基本程序流程:
1、项目前期考察
2、前期资料及批复文件
第一阶段:可研阶段
第二阶段:获得省级/市级相关部门的批复文件
第三阶段:获得开工许可
后期建设后就是并网发电流程。做光伏电站前期流程大概在20天左右。
② 国内光伏电站开发的公司有哪些
目前国内光伏电站开发的公司有传统五大电力集团以及中广核、航天机电内。
光伏电站是指与电网相连并容向电网输送电力的光伏发电系统,属国家鼓励的绿色能源项目。可以分为带蓄电池的和不带蓄电池的并网发电系统。太阳能发电分为光热发电和光伏发电。通常说的太阳能发电指的是太阳能光伏发电。
光伏发电产品主要用于三大方面:一是为无电场合提供电源;二是太阳能日用电子产品,如各类太阳能充电器、太阳能路灯和太阳能草地各种灯具等;三是并网发电,这在发达国家已经大面积推广实施。到2009年,中国并网发电还未开始全面推广,不过,2008年北京奥运会部分用电是由太阳能发电和风力发电提供的。
③ 想寻求一个做光伏开发的公司来买我的地
在哪里啊,有多大面积
④ 想开发光伏发电,不知道前景怎么样,或者找个合作
前景是不错的,我国已成为世界上最大的能源生产国和消费国,尽管我国能源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但在面对当前日益严重的环境和大气污染现状下,加快推进光伏产业发展,才能从根本上破解大气污染之困。对于我国光伏发电设备制造企业来说,这无疑是个发展机遇。
近年来,我国光伏、风电产业快速发展。在国家政策的支持和产业界的共同努力下,新能源产业迅速发展壮大。据《2017-2022年中国光伏发电产业市场前瞻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显示,截至2016年底,我国风电和光伏装机量分别达到1.49亿千瓦和7742万千瓦,累计装机容量双双位列全球第一。
光伏发电在我国拥有广阔的市场,包括西藏、新疆、青海、甘肃、四川大部等省区市的自然条件均符合光伏产业的发展,这意味着,中国领土的半壁江山都极其适宜发展光伏产业。
⑤ 国内搞光伏电站开发的公司有哪些
目前国内光伏电站开发的公司有传统五大电力集团以及中广核、航天机电。
光伏电站是指与电网相连并向电网输送电力的光伏发电系统,属国家鼓励的绿色能源项目。可以分为带蓄电池的和不带蓄电池的并网发电系统。太阳能发电分为光热发电和光伏发电。通常说的太阳能发电指的是太阳能光伏发电。
光伏发电产品主要用于三大方面:一是为无电场合提供电源;二是太阳能日用电子产品,如各类太阳能充电器、太阳能路灯和太阳能草地各种灯具等;三是并网发电,这在发达国家已经大面积推广实施。到2009年,中国并网发电还未开始全面推广,不过,2008年北京奥运会部分用电是由太阳能发电和风力发电提供的。
⑥ 光伏电站项目开发工作思路
可研还是申请报告
⑦ 光伏电站开发模式有哪些
光伏电站的开发模式,汇总起来共有种,每种合作模式都适合于特种的条件,各有优缺点,都是综合考虑各方利益的结果,是目前市场上成熟的可操作的开发模式。
1.工程总承包(EPC)模式
工程总承包(Engineering Procurement Construction)模式,又称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模式。是指在项目决策阶段以后,从设计开始,经招标,委托一家工程公司对设计-采购-建造进行总承包。在这种模式下,按照承包合同规定的总价或可调总价方式,由工程公司负责对工程项目的进度、费用、质量、安全进行管理和控制,并按合同约定完成工 程。EPC有很多种衍生和组合,例如EP+C、E+P+C、EPCm、EPCs、EPCa等。
优点:
业主把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和开工服务工作全部托付给工程总承包商负责组织实施,业主只负责整体的、原则的、目标的管理和控制,总承包商更能发挥主观能动性,能运用其先进的管理经验为业主和承包商自身创造更多的效益;提高了工作效率,减少了协调工作量;设计变更少,工期较短;
由于采用的是总价合同,基本上不用再支付索赔及追加项目费用;项目的最终价格和要求的工期具有更大程度的确定性。
缺点:
业主不能对工程进行全程控制;总承包商对整个项目的成本工期和质量负责,加大了总承包商的风险,总承包商为了降低风险获得更多的利润,可能通过调整设计方案来降低成本,可能会影响长远意义上的质量;
由于采用的是总价合同,承包商获得业主变更令及追加费用的弹性很小。
2.项目管理承包(PMC)模式
PMC即Project Management Consultant,即项目管理承包。指项目管理承包商代表业主对工程项目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项目管理,包括进行工程的整体规划、项目定义、工程招 标、选择EPC承包商,并对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进行全面管理,一般不直接参与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和试运行等阶段的具体工作。PMC模式体现了初步设计与施工图设计的分离,施工图设计进入技术竞争领域,只不过初步设计是由PMC完成的。
优点
可以充分发挥管理承包商在项目管理方面的专业技能,统一协调和管理项目的设计与施工,减少矛盾;有利于建设项目投资的节省;该模式可以对项目的设计进行优化,可以实现在给项目生存期内达到成本最低;在保证质量优良的同时,有利于承包商获得对项目未来的契股或收益分配权,可以缩短施工工期,在高风险领域,通常采用契股这种方式来稳定队伍。
缺点
业主参与工程的程度低,变更权利有限,协调难度大;业主方很大的风险在于能否选择一个高水平的项目管理公司。该模式通常适用于:项目投资在1亿美元以上的大型项目。缺乏管理经验的国家和地区的项目,引入PMC可确保项目的成功建成。同时帮助这些国家和地区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利用银行或国外金融机构、财团贷款或出口信贷而建设的项目。工艺装置多而复杂,业主对这些工艺不熟悉的庞大项目。
3.设计—建造(DB)模式
即设计-建造模式(Design And Build),在国际上也称交钥匙模式(Turn-Key-Operate)。在中国称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Design- Construction)。是在项目原则确定之后,业主选定一家公司负责项目的设计和施工。这种方式在投标和订立合同时是以总价合同为基础的。设计-建 造总承包商对整个项目的成本负责,他首先选择一家咨询设计公司进行设计,然后采用竞争性招标方式选择分包商,当然也可以利用本公司的设计和施工力量完成一 部分工程。
避免了设计和施工的矛盾,可显著降低项目的成本和缩短工期。然而,业主关心的重点是工程按合同竣工交付使用,而不在乎承包商如何去实施。同时,在选定承包商时,把设计方案的优劣作为主要的评标因素,可保证业主得到高质量的工程项目。
优点
业主和承包商密切合作,完成项目规划直至验收,减少了协调的时间和费用;承包商可在参与初期将其材料、施工方法、结构、价格和市场等知识和经验融入设计中;有利于控制成本,降低造价。国外经验证明:实行DB模式,平均可降低造价10%左右;有利于进度控制,缩短工期;风险责任单一。
从总体来说,建设项目的合同关系是业主和承包商之间的关系,业主的责任是按合同规定的方式付款,总承包商的责任是按时提供业主所需的产品,总承包商对于项目建设的全过程负有全部的责任。
缺点
业主对最终设计和细节控制能力较低:承包商的设计对工程经济性有很大影响,在DB模式下承包商承担了更大的风险;建筑质量控制主要取决于业主招标时功能描述书的质量,而且总承包商的水平对设计质量有较大影响;出现时间较短,缺乏特定的法律、法规约束,没有专门的险种;交付方式操作复杂,竞争性较小。
4.平行发包(DBB)模式
即设计-招标-建造模式(Design-Bid-Build),它是一种在国际上比较通用且应用最早的工程项目发包模式之一。指由业主委托建筑师或咨询工程师进行前期的各项工作(如进行机会研究、可行 性研究等),待项目评估立项后再进行设计。在设计阶段编制施工招标文件,随后通过招标选择承包商;而有关单项工程的分包和设备、材料的采购一般都由承包商与分包商和供应商单独订立合同并组织实施。在工程项目实施阶段,工程师则为业主提供施工管理服务。这种模式最突出的特点是强调工程项目的实施必须按照D-B-B的顺序进行,只有一个阶段全部结束另一个阶段才能开始。
优点
优点表现在管理方法较成熟,各方对有关程序都很熟悉,业主可自由选择咨询设计人员,对设计要求可控制,可自由选择工程师,可采用各方均熟悉的标准合同文本,有利于合同管理、风险管理和减少投资。
缺点
项目周期较长,业主与设计、施工方分别签约,自行管理项目,管理费较高;设计的可施工性差,工程师控制项目目标能力不强;不利于工程事故的责任划分,由于图纸问题产生争端多索赔多等。该管理模式在国际上最为通用,以世行、亚行贷款项目和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的合同条件为依据的项目均采用这种模式。中国目前普遍采用的“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基本上参照世行、亚行和FIDIC的这种传统模式。
5.施工管理承包(CM)模式
Construction Management Approach模式又称“边设计、边施工”方式。分阶段发包方式或快速轨道方式,CM模式是由业主委托CM单位,以一个承包商的身份,采取有条件的“边设计、边施工”,着眼于缩短项目周期,也称快速路径法。即Fast Track的生产组织方式来进行施工管理,直接指挥施工活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设计活动,而它与业主的合同通常采用“成本+利润”方式的这样一种承发包模式。
此方式通过施工管理商来协调设计和施工的矛盾,使决策公开化。其特点是由业主和业主委托的工程项目经理与工程师组成一个联合小组共同负责组织和管理工 程的规划、设计和施工。完成一部分分项(单项)工程设计后,即对该部分进行招标,发包给一家承包商,无总承包商,由业主直接按每个单项工程与承包商分别签订承包合同。
这是近年在国外广泛流行的一种合同管理模式,这种模式与过去那种设计图纸全都完成之后才进行招标的连续建设生产模式不同,一般的招标发包方式与阶段发包方式的比较。
CM模式的两种实现形式: CM单位的服务,分代理型和非代理型。
代理型CM(“Agency” CM):以业主代理身份工作,收取服务酬金。
风险型CM(“At-Risk” CM):以总承包身份,可直接进行分发包,直接与分包商签合同,并向业主承担保证最大工程费用GMP,如果实际工程费超过了GMP,超过部分由CM单位承担。
优点
在项目进度控制方面,由于CM模式采用分散发包,集中管理,使设计与施工充分搭接,有利于缩短建设周期;
CM单位加强与设计方的协调,可以减少因修改设计而造成的工期延误;
在投资控制方面,通过协调设计,CM单位还可以帮助业主采用价值工程等方法向设计提出合理化建议,以挖掘节约投资的潜力,还可以**减少施工阶段的设计变更。如果采用了具有GMP的CM模式,CM单位将对工程费用的控制承担更直接的经济责任,因而可以**降低业主在工程费用控制方面的风险;
在质量控制方面,设计与施工的结合和相互协调,在项目上采用新工艺、新方法时,有利于工程施工质量的提高;5)分包商的选择由业主和承包人共同决定,因而更为明智。
缺点
对CM经理以及其所在单位的资质和信誉的要求都比较高;分项招标导致承包费可能较高;CM模式一般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对合同范本要求比较高。
6.建造-运营-移交(BOT)模式
即建造-运营-移交(Build-Operate-Transfer)模式。是指一国财团或投资人为项目的发起人,从一个国家的政府获得某项目基础设施的 建设特许权,然后由其独立式地联合其他方组建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融资、设计、建造和经营。在整个特许期内,项目公司通过项目的经营获得利润,并用此利润偿还债务。在特许期满之时,整个项目由项目公司无偿或以极少的名义价格移交给东道国政府。
BOT模式的最大特点是由于获得政府许可和支持,有时可得到优惠政策,拓宽了融资渠道。BOOT、BOO、DBOT、BTO、TOT、BRT、BLT、 BT、ROO、MOT、BOOST、BOD、DBOM和FBOOT等均是标准BOT操作的不同演变方式,但其基本特点是一致的,即项目公司必须得到政府有 关部门授予的特许权。该模式主要用于机场、隧道、发电厂、港口、收费公路、电信、供水和污水处理等一些投资较大、建设周期长和可以运营获利的基础设施项目。
优点:
可以减少政府主权借债和还本付息的责任;可以将公营机构的风险转移到私营承包商,避免公营机构承担项目的全部风险;可以吸引国外投资,以支持国内基础设施的建设,解决了发展中国家缺乏建设资金的问题;BOT项目通常都由外国的公司来承包,这会给项目所在国带来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既给本国的承包商带来较 多的发展机会,也促进了国际经济的融合。
缺点:
在特许权期限内,政府将失去对项目所有权和经营权的控制;参与方多,结构复杂,项目前期过长且融资成本高;可能导致大量的税收流失;可能造成设施的掠夺性 经营;在项目完成后,会有大量的外汇流出;风险分摊不对称等。政府虽然转移了建设、融资等风险,却承担了更多的其他责任与风险,如利率、汇率风险等。
7.公共部门与私人企业合作模式(PPP)
民间参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务管理的模式统称为公私(民)伙伴关系(Public Private Partnership—简称PPP)。具体是指政府、私人企业基于某个项目而形成的相互间合作关系的一种特许经营项目融资模式。由该项目公司负责筹资、 建设与经营。政府通常与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达成一个直接协议,该协议不是对项目进行担保,而是政府向借贷机构做出的承诺,将按照政府与项目公司签订的合同 支付有关费用。
这个协议使项目公司能比较顺利地获得金融机构的贷款。而项目的预期收益、资产以及政府的扶持力度将直接影响贷款的数量和形式。采取这种融资 形式的实质是,政府通过给予民营企业长期的特许经营权和收益权来换取基础设施加快建设及有效运营。
PPP模式适用于投资额大、建设周期长、资金回报慢的项目,包括铁路、公路、桥梁、隧道等交通部门,电力煤气等能源部门以及电信网络等通讯事业等。
无论是在发达国家或发展中国家,PPP模式的应用越来越广泛。项目成功的关键是项目的参与者和股东都已经清晰了解了项目的所有风险、要求和机会,才有可能充分享受PPP模式带来的收益。
优点:
公共部门和私人企业在初始阶段就共同参与论证,有利于尽早确定项目融资可行性,缩短前期工作周期,节省政府投资;可以在项目初期实现风险分配,同时由于政府分担一部分风险,使风险分配更合理,减少了承建商与投资商风险,从而降低了融资难度;参与项目融资的私人企业在项目前期就参与进来,有利于私人企业一开始就引入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
公共部门和私人企业共同参与建设和运营,双方可以形成互利的长期目标,更好地为社会和公众提供服务;使项目参与各方整合组成战略联盟,对协调各方不同的利益目标起关键作用;政府拥有一定的控制权。
缺点:
对于政府来说,如何确定合作公司给政府增加了难度,而且在合作中要负有一定的责任,增加了政府的风险负担;组织形式比较复杂,增加了管理上协调的难度;如何设定项目的回报率可能成为一个颇有争议的问题。
总 结
上述合作模式都是在不同的条件下,经过市场运作和检验而形成的,但合作模式不是固定不变的,上述7种合作模式都可以在特定的条件下进行调整,也以经过创造提出全新的合作模式,唯一的准则就是要符合各方利益的诉求,满足特定的条件。
⑧ 我是做光伏电站开发的,想找块地或者是大型企业的屋顶做光伏电站。有没有这方面的资源
可与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的一汽大众联系。因曾在该厂做过安装,该厂的屋顶结构对太阳能光伏电板的铺设十分有利,你可网上搜索该厂的联系电话。
⑨ 太阳能光伏项目开发协议书
链接1汉能控股集团简介:汉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汉能控股集团)成立于1994年。集团总部设于北京,在国内10多个省份以及美国、英国、荷兰、香港等国家和地区设有子公司和分支机构。集团以水电等传统清洁能源为基础,已建、在建水电项目权益总装机容量超过600万千瓦;以太阳能光伏产业为主导,在广东、四川等地投资建设产能约超过3GW的太阳能光伏研发生产基地,是当今国内规模最大、专业化程度最高的民营清洁能源发电企业。
汉能控股集团以不断开拓创新的现代企业精神,历经15年创业期和发展期,奠定了“一基两翼”的产业发展战略构架。即:以传统清洁能源水力发电板块为基础,以太阳能研发与生产等高科技能源板块为左翼,以太阳能光伏应用等为右翼的产业结构。“一基”是汉能“两翼”发展的基础,“两翼”是汉能实现使命的新引擎,“一基两翼”的布局形成汉能完整的清洁能源产业链和价值链。
链接2汉能集团太阳能光伏产业基地项目介绍:该项目投资建设总产能为1GW的硅基薄膜太阳能电池研发制造基地,总占地面积1500亩,总投资约210亿元人民币(约合30亿美元)。分三期投资建设:首期200MW产能,总投资约40亿元人民币,将在项目开工后12~14个月投产;二期300MW产能,投资约65亿元;第三期500MW,投资约105亿元。该项目达产后可带来140亿元年产值,年上缴税收约13亿元,可解决2000人就业。
链接3汉能集团太阳能光伏产业基地项目落户后可能带来的其他投资:
1.光伏玻璃企业:汉能项目每年将需要22.5万吨光伏玻璃,这么大量的玻璃需求,必然吸引玻璃制造企业落户,以降低玻璃运输成本。
2.特种气体企业:汉能项目每年需要24万立方米硅烷,32万立方米三氟化氮,432吨液态DEZ,2.86万立方米磷烷,3.2万立方米硼烷及其他特种气体。这些气体运输成本巨大,特气企业必将在汉能项目周边建厂生产。
3.其他原材料生产企业:汉能项目还需要大量的电气配件、电池封装材料、清洗剂等生产材料及零部件,这些材料和部件的需求量大,利润稳定。对于相关企业具有很强的投资吸引力,汉能项目的落户必将带动相关企业的投资落户。
4.物流企业:汉能每年至少需要向外运输22.5万吨产成品,向内运输生产用原材料和辅料。这部分物流业务汉能全部外包给专业物流企业,将极大带动当地物流业的发展。
链接4太阳能光伏产业在全球发展前景:太阳能利用的范围广泛、形式多样、大小规模皆可,符合低碳减排的全球大趋势,具备长期战略发展条件。在经济危机的推动下,成为刺激经济复苏所需的新型产业,又具备短期策略发展条件。目前,太阳能发电量(光伏、光热)占全球发电量的份额仍十分微弱,即使是在占全球光伏累计装机容量二分之一的德国,其太阳能发电量也仅占全国发电总量的1%。按照欧盟、美国、日本等国的可再生能源规划,至2020年可再生能源利用将占能源总消耗的20%以上,光伏发电对此目标的达成无疑起到至关重要的决定性作用。至目前为止,全球共有60个国家和地区颁布实施了光伏扶植政策和相关可再生能源扶植政策,许多国家并且制订了十分明确的发展目标。这些都为光伏产业的未来发展奠定了稳定、长期的政策环境和发展导向,为全球光伏市场未来发展提供了宏观发展环境和机遇。
⑩ 光伏产业在中国未来五至十年的前景怎样
前瞻网近年来,我国西部地区大力发展光伏发电,但是随着集中式光伏电站的大规模建设,一些问题已经有所显现。部分地区用电量低,已经无法完全消纳这些电量,并且受到电力系统接纳能力限制无法大规模发展。因此,鼓励东、中部地区发展分布式发电,鼓励自发自用,成为光伏发电的发展方向。
前瞻产业研究院《中国分布式能源行业市场前瞻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资料显示,分布式发电通常是指利用分散式资源,装机规模较小的、布置在用户附近的发电系统,它一般接入低于35千伏或更低电压等级的电网。分布式光伏发电特指采用光伏组件,将太阳能直接转换为电能的分布式发电系统。
目前,浙江、山东和广东等省份的分布式光伏发电建设规模较大,预计到今年底,将分别达到60万千瓦、40万千瓦和40万千瓦。部分省份还在积极探索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项目管理方式。江苏开展了工业园区光伏发电集中应用、光伏示范村(小区),风光互补、渔光互补、农业大棚光伏应用。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工业园区形成了政府协调推动、发挥企业作用、统一规划的项目开发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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