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联通公司互联网电视是什么业务

您好!互联网电视是一种利用宽带有线电视网,集互联网、多媒体、通讯等多种技术于一体,向家庭互联网电视用户提供包括数字电视在内的多种交互式服务的崭新技术。

Ⅱ 互联网影视公司有哪些

阿里来影业——阿里巴巴的影自业公司,旗下主要的影视类的产品是淘票票
合一影业——优酷的影视公司
腾讯影业——腾讯的影业公司,腾讯的游戏、文学IP 的影视化,主要这家公司负责
企鹅影视——腾讯的又一家影视公司,公司主体为腾讯视频
爱奇艺影业——爱奇艺的影视公司
网络糯米影业——糯米的影视公司,旗下主要影视产品为网络糯米电影票务平台
乐视影业——勉强可以归类于互联网影视公司,为乐视的影业公司,但偏传统

小米影业——小米的影视公司,目前主要做参投

58同城影业——58同城的影视公司,与小米功能类似,主要做参投
哔哩哔哩影业——B站的影视公司
豆瓣影业——豆瓣的影视公司,主要用来孵化豆瓣原生的文学内容

此外还有聚美优品、途牛旅游、当当网、一下科技、三只松鼠、有宠科技等也都有自己的影业公司,目前就想到这么多了

Ⅲ 外资或者中外合资企业能不能申办中国网络视听许可证

1.请仔细参看下列规定,以下规定为部门规章性质。
2.长是长了点,您会在里面找着答案的。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令 第56号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经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8年1月31日起实行。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局长 王太华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部长 王旭东 二00七年十二月二十日
[编辑本段]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保护公众和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的合法权益,规范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秩序,促进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向公众提供互联网(含移动互联网,以下简称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活动,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是指制作、编辑、集成并通过互联网向公众提供视音频节目,以及为他人提供上载传播视听节目服务的活动。 第三条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作为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对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实施监督管理,统筹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的产业发展、行业管理、内容建设和安全监管。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作为互联网行业主管部门,依据电信行业管理职责对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实施相应的监督管理。 地方人民政府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和地方电信管理机构依据各自职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及接入服务实施相应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及其相关网络运营单位,是重要的网络文化建设力量,承担建设中国特色网络文化和维护网络文化信息安全的责任,应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接受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行业主管部门和互联网行业主管部门的管理。 第五条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组成的全国性社会团体,负责制定行业自律规范,倡导文明上网、文明办网,营造文明健康的网络环境,传播健康有益视听节目,抵制腐朽落后思想文化传播,并在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指导下开展活动。 第六条发展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要有益于传播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推动社会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从事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应当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坚持正确导向,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遵守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大力弘扬体现时代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思想文化,大力弘扬民族优秀文化传统,提供更多更好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需求,不断丰富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充分发挥文化滋润心灵、陶冶情操、愉悦身心的作用,为青少年成长创造良好的网上空间,形成共建共享的精神家园。 第七条从事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应当依照本规定取得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颁发的《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或履行备案手续。 未按照本规定取得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颁发的《许可证》或履行备案手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业务指导目录由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商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制定。 第八条申请从事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的,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备法人资格,为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单位,且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 (二)有健全的节目安全传播管理制度和安全保护技术措施; (三)有与其业务相适应并符合国家规定的视听节目资源; (四)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技术能力、网络资源和资金,且资金来源合法; (五)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且主要出资者和经营者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 (六)技术方案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 (七)符合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确定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总体规划、布局和业务指导目录; (八)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条件。 第九条从事广播电台、电视台形态服务和时政类视听新闻服务的,除符合本规定第八条规定外,还应当持有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或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其中,以自办频道方式播放视听节目的,由地(市)级以上广播电台、电视台、中央新闻单位提出申请。 从事主持、访谈、报道类视听服务的,除符合本规定第八条规定外,还应当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和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从事自办网络剧(片)类服务的,还应当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未经批准,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互联网上使用广播电视专有名称开展业务。 第十条申请《许可证》,应当通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向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中央直属单位可以直接向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应当提供便捷的服务,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日内提出初审意见,报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审批;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或者初审意见之日起40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其中专家评审时间为20日。予以许可的,向申请人颁发《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告;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许可证》应当载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的播出标识、名称、服务类别等事项。 《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届满,需继续从事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的,应于有效期届满前30日内,持符合本办法第八条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办理续办手续。 地(市)级以上广播电台、电视台从事互联网视听节目转播类服务的,到省级以上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履行备案手续。中央新闻单位从事互联网视听节目转播类服务的,到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履行备案手续。备案单位应在节目开播30日前,提交网址、网站名、拟转播的广播电视频道、栏目名称等有关备案材料,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应将备案情况向社会公告。 第十一条取得《许可证》的单位,应当依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向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或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电信主管部门)申请办理电信业务经营许可或者履行相关备案手续,并依法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或变更登记手续。电信主管部门应根据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许可,严格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的域名和IP地址管理。 第十二条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变更注册资本、股东、股权结构,有重大资产变动或有上市等重大融资行为的,以及业务项目超出《许可证》载明范围的,应按本规定办理审批手续。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的办公场所、法定代表人以及互联网信息服务单位的网址、网站名依法变更的,应当在变更后15日内向省级以上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和电信主管部门备案,变更事项涉及工商登记的,应当依法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三条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应当在取得《许可证》90日内提供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未按期提供服务的,其《许可证》由原发证机关予以注销。如因特殊原因,应经发证机关同意。申请终止服务的,应提前60日向原发证机关申报,其《许可证》由原发证机关予以注销。连续停止业务超过60日的,由原发证机关按终止业务处理,其《许可证》由原发证机关予以注销。 第十四条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应当按照《许可证》载明或备案的事项开展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并在播出界面显著位置标注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批准的播出标识、名称、《许可证》或备案编号。 任何单位不得向未持有《许可证》或备案的单位提供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有关的代收费及信号传输、服务器托管等金融和技术服务。 第十五条鼓励国有战略投资者投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企业;鼓励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积极开发适应新一代互联网和移动通信特点的新业务,为移动多媒体、多媒体网站生产积极健康的视听节目,努力提高互联网视听节目的供给能力;鼓励影视生产基地、电视节目制作单位多生产适合在网上传播的影视剧(片)、娱乐节目,积极发展民族网络影视产业;鼓励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传播公益性视听节目。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应当遵守著作权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采取版权保护措施,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六条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提供的、网络运营单位接入的视听节目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已播出的视听节目应至少完整保留60日。视听节目不得含有以下内容: (一)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三)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 (五)宣扬邪教、迷信的; (六)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诱导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和渲染暴力、本性、拼手气、恐怖活动的; (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公民个人隐私等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危害社会公德,损害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 (十)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 第十七条 用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的电影电视剧类节目和其它节目,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广播电影电视节目的管理规定。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播出时政类视听新闻节目,应当是地(市)级以上广播电台、电视台制作、播出的节目和中央新闻单位网站登载的时政类视听新闻节目。 未持有《许可证》的单位不得为个人提供上载传播视听节目服务。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不得允许个人上载时政类视听新闻节目,在提供播客、视频分享等上载传播视听节目服务时,应当提示上载者不得上载违反本规定的视听节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播、链接、聚合、集成非法的广播电视频道、视听节目网站的节目。 第十八条 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发现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传播违反本规定的视听节目,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对含有违反本规定内容的视听节目,应当立即删除,并保存有关记录,履行报告义务,落实有关主管部门的管理要求。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主要出资者和经营者应对播出和上载的视听节目内容负责。 第十九条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应当选择依法取得互联网接入服务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经营许可证的网络运营单位提供服务;应当依法维护用户权利,履行对用户的承诺,对用户信息保密,不得进行虚假宣传或误导用户、做出对用户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损害用户的合法权益;提供有偿服务时,应当以显著方式公布所提供服务的视听节目种类、范围、资费标准和时限,并告知用户中止或者取消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的条件和方式。 第二十条 网络运营单位提供互联网视听节目信号传输服务时,应当保障视听节目服务单位的合法权益,保证传输安全,不得擅自插播、截留视听节目信号;在提供服务前应当查验视听节目服务单位的《许可证》或备案证明材料,按照《许可证》载明事项或备案范围提供接入服务。 第二十一条 广播电影电视和电信主管部门应建立公众监督举报制度。公众有权举报视听节目服务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处理,不得推诿。广播电影电视、电信等监督管理部门发现违反本规定的行为,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当移交有权处理的部门处理。 电信主管部门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提供必要的技术系统接口和网站数据查询资料。 第二十二条 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依法对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进行实地检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工作人员依法进行实地检查时应当主动出示有关证件。 第二十三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予以警告、责令改正,可并处3万元以下罚款;同时,可对其主要出资者和经营者予以警告,可并处2万元以下罚款: (一)擅自在互联网上使用广播电视专有名称开展业务的; (二)变更注册资本、股东、股权结构,或上市融资,或重大资产变动时,未办理审批手续的; (三)未建立健全节目运营规范,未采取版权保护措施,或对传播有害内容未履行提示、删除、报告义务的; (四)未在播出界面显著位置标注播出标识、名称、《许可证》和备案编号的; (五)未履行保留节目记录、向主管部门如实提供查询义务的; (六)向未持有《许可证》或备案的单位提供代收费及信号传输、服务器托管等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有关的服务的; (七)未履行查验义务,或向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提供其《许可证》或备案载明事项范围以外的接入服务的; (八)进行虚假宣传或者误导用户的; (九)未经用户同意,擅自泄露用户信息秘密的; (十)互联网视听服务单位在同一年度内三次出现违规行为的; (十一)拒绝、阻挠、拖延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依法进行监督检查或者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十二)以虚假证明、文件等手段骗取《许可证》的。 有本条第十二项行为的,发证机关应撤销其许可证。 第二十四条 擅自从事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的,由县级以上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予以警告、责令改正,可并处3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根据《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传播的视听节目内容违反本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予以警告、责令改正,可并处3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根据《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未按照许可证载明或备案的事项从事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的或违规播出时政类视听新闻节目的,由县级以上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予以警告、责令改正,可并处3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根据《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予以处罚。 转播、链接、聚合、集成非法的广播电视频道和视听节目网站内容的,擅自插播、截留视听节目信号的,由县级以上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予以警告、责令改正,可并处3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根据《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之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十五条 对违反本规定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电信主管部门应根据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的书面意见,按照电信管理和互联网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关闭其网站,吊销其相应许可证或撤销备案,责令为其提供信号接入服务的网络运营单位停止接入;拒不执行停止接入服务决定,违反《电信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的,由电信主管部门依据《电信条例》第七十八条的规定吊销其许可证。 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六条 广播电影电视、电信等主管部门不履行规定的职责,或滥用职权的,要依法给予有关责任人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七条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出现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除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外,其主要出资者和经营者自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受到处罚之日起5年内不得投资和从事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 第二十八条 通过互联网提供视音频即时通讯服务,由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监督管理。 利用局域网络及利用互联网架设虚拟专网向公众提供网络视听节目服务,须向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前置审批,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审核批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监督管理。 第二十九条 本规定自2008年1月31日起施行。此前发布的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之处,依本规定执行。

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Ⅳ IPTV执照和互联网网电视执照的区别

一、主体不同

1、互联网网电视执照:通过互联网连接电视机或机顶盒等电子产品,向电视机终端用户提供视听节目服务的牌照。

2、IPTV执照:申请开办以电视机、手持设备为接收终端的视听节目传播业务,获国家广电总局批准的牌照。

二、特点不同

1、互联网网电视执照:须由广电企业来提供节目内容和行使播控权,从而从源头上保证内容的可管可控。

2、IPTV执照:许可证由国家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行业主管部门国家广电总局按业务类别、传输网络、接收终端等项目分类核发。


三、许可证不同

1、互联网网电视执照:按照《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和《专网及定向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取得“以电视机为接收终端的视听节目集成运营服务”的《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2、IPTV执照:需要《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ICP证》和《移动增值业务许可证》四证齐全,前两个许可证分别由广电总局和文化部负责颁发,其余两个由信产部颁发。


Ⅳ 谁知道,VIDAA互联网电视是哪家公司的

VIDAA互联网电视是海信集团旗下的独立品牌,传承海信40多年的科技实力,旨在成为互联网电视的高端领导者。VIDAA源自西班牙语“Vida”,意为丰富多彩的生活形态,“年轻的科技”是VIDAA的品牌精神。海信集中一批年轻的工程师历时400多个工作日重新定义了互联网电视,2016年6月,海信VIDAA品牌及V1互联网电视正式亮相,推出了智能开机、弥漫声控、遥控寻呼、无线充电等一系列“黑科技”。

Ⅵ 互联网电视牌照的取得机构

目前,广电总局一共发放了两批互联网电视牌照。
第一批发给了:中国网络电视台(CNTV)、上海文广新闻传媒集团、浙江电视台和杭州广播电视台合资公司华数。
第二批发给了:南方传媒(优朋普乐为其提供运营支撑)、湖南电视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CRI)以及中央人民广播电台(CNR)。

Ⅶ 什么是互联网电视服务提供商

互联网电视服务供应商,是指通过公共互联网面向电视机传输的,提供视频内容可控可管服务的供应商。

广电总局采取了牌照制方式来实现对互联网的视频服务的可管可控。由广电总局认可的集成牌照方负责提供内容播控,且互联网电视与牌照方客户端完全绑定,通过牌照方的集成播控平台对客户端实行控制和管理。

根据2011年广电总局下发的 181号文以来,当前我国互联网电视牌照有7 张,分别是:未来电视(CNTV),百视通(BesTV)、华数传媒(华数wasu),南方传媒(SMC),湖南电视台(芒果TV),中国国际广播电台(CIBN),银河电视(GITV)。根据广电总局下发的181号文,牌照方可通过任何宽带互联网连接,直接发展用户进行运营。

OTT TV没有直播权,有的打擦边球采用时延方式进行直播。互联网公司必须与互联网电视牌照方进行合作。

(7)互联网电视合资公司扩展阅读:

国内的OTT TV与IPTV不同之处

1. 内容提供商

由于政策的限制,运营IPTV和OTT TV均需要获得相关部门颁发的相关牌照。

目前已取得IPTV的内容提供商牌照的包括上海文广、央视国际、南方传媒、国际广播电台等。

OTT TV的内容提供商为互联网集成平台牌照商,包括华数、百事通、南方传媒等共7家。

2. 业务运营商

IPTV业务的业务运营无疑由电信运营商负责。

OTT TV业务的服务由7家互联网集成平台牌照商提供,用户在租用了运营商的宽带业务后,OTT业务不会再为电信运营商带来其他的收益。

3. 网络

IPTV电视内容的传播基于电信运营商搭建的专用网络,前期投资较大,但是对于用户来说网络带宽和视频质量都有保证。

OTT TV的传播只需普通的公共宽带互联网作为基础,需要一定的带宽才能保证视频服务质量。在未来几年内,光网络对于宽带互联网带宽的大幅提升,将在很大程度上保证OTT TV甚至高清OTT TV的视频质量。

4. 终端

IPTV的终端为运营商集采STB+普通家庭电视。由于IPTV机顶盒一般情况下由运营商在用户办理业务时赠送,成本较低,且需配合IPTV专网,开放性和可操作性受到限制,多为非智能机顶盒。

OTT TV的终端为OTT机顶盒+显示屏(电视、电脑、Pad、手机等),机顶盒甚至可以置于电视机内。目前比较流行的主流机顶盒基本是硬件厂商与获得牌照的7家牌照商合作,推出服务与硬件绑定的智能机顶盒。

5. 视频编码技术

IPTV视频使用的是H.264视频编码技术。

OTT TV的视频根据机顶盒等终端配置,支持多种视频编解码技术。相对IPTV视频,码率较低,且有自适应功能,以便在较差的网络环境下保持服务不中断。

网络——OTT TV

Ⅷ 联通公司互联网电视是什么业务

答互联网电视是一种利用宽带有线电视网,集互联网、多媒体、通讯等多种技术于一体,向家庭互联网电视用户提供包括数字电视在内的多种交互式服务的崭新技术。

Ⅸ 互联网电视品牌哪个牌子好

很明确的告诉你tcl的互联网电视!
理由1:芯片美国的ce3100网络数字芯片,因特尔的三核处理器。其他品牌的都不知道用的什么芯片了。
理由2:在线观看只有tcl的电视不会出现卡和缓冲的情况。长虹,创维,海信,康佳的电视都会卡和出现缓冲的情况,所以他们只有在网速良好的情况下观看。
理由3:片源的问题,片源更新速度tcl的快,他有自己的音像公司——美卡音像
理由4:在线自动升级技术,只有tcl享有绝对的版权,具体可以看下2月5号焦点访谈对互联网电视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