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关于经营模式、管理模式与运作模式

经营模式是企业根据抄企业的经营宗旨,为实现企业所确认的价值定位所采取某一类方式方法的总称。其中包括企业为实现价值定位所规定的业务范围,企业在产业链的位置,以及在这样的定位下实现价值的方式和方法。由此看出,经营模式是企业对市场作出反应的一种范式,这种范式在特定的环境下是有效的。
管理模式是指企业为实现其经营目标组织资源、经营生产活动的基本框架和方式,主流商业管理教育如EMBA、CEO必读12篇及MBA等均对企业管理模式有所介绍。
MBA、CEO必读12篇及EMBA等工商管理学认为企业运营模式最基本、最主要的职能是财务会计、技术、生产运营、市场营销和人力资源管理。企业的经营活动是这五大职能有机联系的一个循环往复的过程,企业为了达到自身的经营目的,必须对上述五大职能进行统筹管理,这种管理就是运营模式。
三者关系为并列非包含。

⑵ 运营管理模式的概念是什么

运管管理模式,也叫经营管理模式(Operation and Management Mode)是企业或组织经营管理的方法论。是在企专业或组织内,属为使生产、营业、劳动力、财务等各种业务,能按经营目的顺利地执行、有效地调整而所进行的系列管理、运营之活动的方法。

⑶ 管控模式的管控模式

常见的管控模式有:
(1)财务管控型:有头脑,没有手脚 。
集团总部只负责集团的财务和资产运营、集团的财务规划、投资决策和实施监控,以及对外部企业的收购、兼并工作。下属企业每年会定有各自的财务目标,它们只要达成财务目标就可以。在实行这种管控模式的集团中,各下属企业业务的相关性可以很小。典型的财务管理型集团公司有和记黄浦。和记黄浦集团在全球45个国家经营多项业务,雇员超过18万人,它既有港口及相关服务、地产及酒店、零售及制造、能源及基建业务,也有因特网、电讯服务等业务。总部主要负责资产运作,因此总部的职能人员并不多,主要是财务管理人员。GE公司也是采用这种管控模式。这种模式可以形象地表述为“有头脑,没有手脚”。
一个新的发展趋势是,成熟的财务型管控模式往往不再是单一的坐等分红的消极运作,而倾向于采取主动的措施影响下属企业的经营方向和活动,GE公司就是采用这种“主动”财务型管控模式的典范。众所周知GE有着高度多元化的经营业务,从航天到电力,从工电到化工,从广播到保险,行业跨度极大。
在这种复杂背景下,GE虽然仍然是采取了财务型管控模式的治理结构,同时也利用种种措施实现高效的集团公司管控,推进企业下属事业部的协同,将大集团的实力与小企业的灵活融为一体。
(2)战略管控型:上有头脑,下也有头脑 。
集团总部负责集团的财务、资产运营和集团整体的战略规划,各下属企业(或事业部)同时也要制定自己的业务战略规划,并提出达成规划目标所需投入的资源预算。总部负责审批下属企业的计划并给予有附加价值的建议,批准其预算,再交由下属企业执行。在实行这种管控模式的集团中,各下属企业业务的相关性也要求很高。为了保证下属企业目标的实现以及集团整体利益的最大化,集团总部的规模并不大,但主要集中在进行综合平衡、提高集团综合效益上做工作。如平衡各企业间的资源需求、协调各下属企业之间的矛盾、推行“无边界企业文化”,高级主管的培育、品牌管理、最佳典范经验的分享等等。这种模式可以形象地表述为“上有头脑,下也有头脑”。运用这种管控模式的典型公司有英国石油、壳牌石油、飞利浦等。世界上大多数集团公司都采用或正在转向这种管控模式。
(3)操作管控型:上是头脑,下是手脚。
总部从战略规划制定到实施几乎什么都管。为了保证战略的实施和目标的达成,集团的各种职能管理非常深入。如人事管理不仅负责全集团的人事制度政策的制定,而且负责管理各下属公司二级管理团队及业务骨干人员的选拔、任免。在实行这种管控模式的集团中,各下属企业业务的相关性要很高。为了保证总部能够正确决策并能应付解决各种问题,总部的职能人员的人数会很多,规模会很庞大。如GE公司在1984年以前采用的就是这种管控模式,导致总部职能人员多达2000多人。直到杰克·韦尔奇任CEO后才转变为战略管控模式,大大减少了总部参谋人员。这种模式可以形象地表述为“上是头脑,下是手脚”。IBM公司可以说是这方面的典型,为了保证其全球“随需应变式”战略的实施,各事业部都由总部进行集权管理,计划由总部制定、下属单位则负责保障实施。
在操作管控的模式下,集团中各下属企业业务的相关性要很高,必须拥有相似的业务性质,这样集团总部才可能有足够的资源、经验和技能进行严格的过程控制。为了保证集团总部能够正确进行决策,能够应付解决各种常规和突发的问题,总部所需要的职能人员的人数会很多,总部规模也会相当庞大。
我们所熟悉的IBM是操作型管控模式的典型,九十年代中期以来,IBM为了保证其全球“随需应变式”战略的贯彻实施,采取了高度集中的管控模式,IBM旗下各事业部都由总部进行集权管理,战略和经营计划统属总部制定,而下属企业单位则负责保障实施。此外,如王永庆的台塑集团,也是操作管控的典型。总部对下属子公司的控制非常严格,带有明显的家长制的作风,本质是总部决定成败。
可见,操作管控型和财务管控型是集权和分权的两个极端,战略管控型则处于中间状态。但是,有的公司从自己的实际情况出发,为了便于管控,将处于中间状态的战略管控型进一步细划为“战略实施型”和“战略指导型”,前者偏重于集权而后者偏重于分权。
当然在实践中也有一些更多的演化,但总体来说不能超出上述的范围。最主要是体现在以下四个计划的控制:战略计划、投资计划、经营运作计划和人力资源计划,上述三大类的管理模式在四大计划控制中体现出不同的集、分权程度。自上而下的集团功能定位必然倾向于选择集中的管控模式,自下而上的集团功能定位必然倾向于选择分散的管控模式,介于两者之间的集团功能定位必然倾向于选择均衡的管控模式。

⑷ 财务管控型,战略管控型,操作管控型(运营管控型)三种集团公司的管控模式是谁首先提出的急急急

集团管控类型划分流传最为广泛的是“集团管控三分法”理论。所谓“三分法”其雏形是上世纪八十年代战略管理大师古尔德等人提出的,当时他们在其合著的《战略与风格》(1987年版)

⑸ 企业运营管理中有哪几种模式

一、 美国的公司治理结构模式

股权结构 美国目前最大的股东是机构投资者,如养老基金、人寿保险、互助基金以及大学基金、慈善团体等。其中养老基金所占份额最大。在90年代初,机构投资者控制了美国大中型企业40%的普通股,拥有较大型企业40%的中长期债权。

20家最大的养老基金持有上市公司约10%的普通股。不过;尽管机构所有的持股总量很大,一些持股机构也很庞大,资产甚至达几十亿美元,但在一个特定公司中常常最多持有1%的股票。因而在公司中只有非常有限的发言权,不足以对经理人员产生任何压力。

市场控制公司 在美国主要依靠资本市场上的接管和兼并控制公司。美国的机构投资者,不长期持有一种股票,在所持股公司的业绩不好时,机构投资者一般不直接干预公司运转,而是改变自己的股票组合,卖出该公司的股票。

持股的短期性质使股票交易十分频繁,造成公司接管与兼并事件频频发生。研究表明,股票价格的波动太大,与企业的盈利水平关联不强。

因此,利用股票市场对公司进行控制难以有效。而且,由于股票流动性大、周转率高,出现严重的持股短期化,经理人员面对主要股东的分红压力只能偏重于追求短期盈利,对资本投资、研究与开发不太重视。

近年来,美国实业界采取了一些措施,力图改进美国的公司治理结构。例如,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1992年规定:

(1)增大关于公司执行人员的报酬与津贴的披露程度,要求董事会报酬委员会在其年度代理声明中公开说明怎样确定以及为什么这样确定执行人员报酬水平。

(2)强化机构股东的作用。同时,尝试加强商业银行的作用,允许商业银行从事证券交易活动。

二、日本的公司治理结构模式

股权结构 自60年代以来,日本控制企业股权的主要是法人,即金融机构和实业公司。法人持股比率在196 0年为40.9%,1984年为64.4%,1989年增加到72.0%。法人持股主要是集团内企业交叉或循环持股,集团形成一个大股东会。

控制结构与主银行制度日本公司的董事会成员主要来自企业内部。决策与执行都由内部人员承担。监督和约束主要来自两个方面,首先是来自交叉持股的持股公司,一个企业集团内的企业相互控制。总经理会(社长会)就是大股东会。

如果一个企业经营绩效差或者经营者没有能力,大股东会就会对该企业的经营者提出批评意见,督促其改进工作,直至罢免经营者。另一重要监督来自主银行。主银行一般有三个特点:

提供较大份额的贷款、拥有一定的股本(5%以下)、派出职员任客户企业的经理或董事。银行几乎不持有与自己没有交易关系的公司的股份,持股目的基本上是实现和保持企业的系列化和集团化。

主银行监督公司运转的方式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在公司业绩较好、企业运转正常时,主银行不进行干预,但在公司业绩很差时,就显示控制权力。由于主银行对企业的资金流动密切关注,所以能及早发现财务问题,并采取行动。

譬如事先通知相关企业采取对策,如果公司业绩仍然恶化,主银行就通过大股东会、董事会更换经理人员。主银行也可以向相关企业派驻人员,包括董事等。借助于这些手段,主银行就成了相关公司的一个重要而有效的监督者。

在公司交叉持股和主银行持股体制中,持股目的只在于使股东稳定化,相互支持和相互控制,而不是为了得到较高的股息或红利。所以,股票轻易不出手,周转率低,股票市场因此也对经理人员影响甚微。

就股票市场上的兼并而言,日本也很少发生。日本的兼并活动进入60年代后虽然也增加了,但主要发生在中小企业之间或大型企业与中小企业之间。而且,即使兼并,也很少采用公开购买股票的方式,往往是合并双方的大股东先行商谈,再转移股票。

三、德国的公司治理结构模式

德国公司治理结构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双重委员会制度,即有监察委员会(监事会,相当于美、日的董事会)和管理理事会(理事会,相当于美、日的高级管理部门或执行委员会)。监事会成员不能充当董事会成员,不得参与公司的实际管理。

股权结构 在德国,最大的股东是公司、创业家族、银行等,所有权集中程度比较高。德国的银行是全能银行,可以持有工商企业的股票。银行持股在1984年和1988年分别为7.6%和8.1%,如果加上银行监管的投资基金的持股(同期分别为2.7%和3.5%),则银行持股达10.3%和11.6%。

而且,银行持股的大部分是由三家最大银行持有,其中德意志银行影响最大。银行对企业的贷款性质也使银行成为一个重要的利益相关者。

另外,公司交叉持股比较普遍,权威部门对持股的管制也比较宽,只有持股超过25%才有义务披露,超过50%才有进一步的义务通知管制机构。

⑹ 集团管控包括哪些模式

一般来说来,集团总部对下属企自业的管控模式,按照总部不同的集权与分权程度可以划分为三种管控模式。
(1)操作管控型,又称运营管控型,是集权化程度最高的模式。这种模式下,几乎所有事务的最终决策权均收在集团,下属企业仅是集团决策的被动执行者。总部从战略的规划、制定到实施几乎什么都管。并且一般总部对职能人员的人数要求较多。
(2)战略管控型,相比于前者,集权化程度降低了,但也不是绝对的分权化。总部通过战略规划和业务计划体系进行管理,各下属单位同时也要制定自己的业务战略规划,并提出达到规划目标所需要投入的资源预算。
(3)财务管控型,是分权化程度最高的模式。管理方式以财务指标考核、控制为主。总部将注意力集中于财务管理和领导的功能,每年都会给定下属企业各自的财务目标,他们只要努力完成财务目标就可以。

⑺ 集团管控有哪几种模式企业应该怎么选择

一般来抄说,集团总部对下属企业袭的管控模式,按照总部不同的集权与分权程度可以划分为三种管控模式。我是人力资源专家—华恒智信的一名分析员,总结了以下这三种模式各自的特点:
(1)操作管控型,又称运营管控型,是集权化程度最高的模式。这种模式下,几乎所有事务的最终决策权均收在集团,下属企业仅是集团决策的被动执行者。总部从战略的规划、制定到实施几乎什么都管。并且一般总部对职能人员的人数要求较多。
(2)战略管控型,相比于前者,集权化程度降低了,但也不是绝对的分权化。总部通过战略规划和业务计划体系进行管理,各下属单位同时也要制定自己的业务战略规划,并提出达到规划目标所需要投入的资源预算。
(3)财务管控型,是分权化程度最高的模式。管理方式以财务指标考核、控制为主。总部将注意力集中于财务管理和领导的功能,每年都会给定下属企业各自的财务目标,他们只要努力完成财务目标就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