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统计个人网络自媒体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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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 在自媒体时代如何保护网络著作权
在自媒体时代如何保护网络著作权?21世纪以来互联网一直在不停的飞速发展,这为人们的生活带来了极大地便利但信息化时代使得各类信息泄露提供了助力这为著作权的保护带来了诸多困扰。虽然我国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来对网络著作权进行保护但是该体系仍然存在诸多不足,那么在这样一个信息时代该怎么保护网络著作权呢?在自媒体时代如何保护网络著作权?我国网络著作权保护法律体系的主要特色可以概括为以下五个方面:1、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过错责任。《网络著作权解释》第四条规定,提供内容服务的网络服务提供者,明知网络用户通过网络实施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或者经著作权人提出确有证据的警告,但仍不采取移除侵权内容等措施以消除侵权后果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条的规定,追究其与该网络用户的共同侵权责任。2、通知与删除与反通知与恢复程序。《互联网著作权行政保护办法》第五条规定,著作权人发现互联网传播的内容侵犯其著作权,向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或者其委托的其他机构(以下统称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发出通知后,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立即采取措施移除相关内容,并保留著作权人的通知6个月。该办法第七条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根据著作权人的通知移除相关内容的,互联网内容提供者可以向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和著作权人一并发出说明被移除内容不侵犯著作权的反通知。反通知发出后,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即可恢复被移除的内容,且对该恢复行为不承担行政法律责任。3、授权许可制度。《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二条规定,权利人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受著作权法和本条例保护。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将他人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应当取得权利人许可,并支付报酬。4、合理使用与法定许可制度。合理使用指非著作权人基于合理的理由,以合理的方式使用作品而不需要取得著作权人的同意,并可以不向其支付报酬。《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六条、第七条填补了我国著作权法体系中关于作品在网络环境下合理使用的空白。法定许可是指根据法律的直接规定,以特定的方式使用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人许可,但应当向其支付报酬的制度。《著作权法》确立了该制度,《网络著作权解释》中第三条也规定:已在报刊上刊登或者网络上传播的作品,除著作权人声明或者报刊、期刊社、网络服务提供者受著作权人委托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以外,在网络进行转载、摘编并支付报酬、注明出处的,不构成侵权。但转载、摘编作品超过有关报刊转载作品范围的,应当认定为侵权。5、技术保护措施及例外。《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四条规定,为了保护信息网络传播权,权利人可以采取技术措施。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技术措施,不得故意制造、进口或者向公众提供主要用于避开或者破坏技术措施的装置或者部件,不得故意为他人避开或者破坏技术措施提供技术服务。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避开的除外。该条例第十二条则明确了可以避开技术措施的四种情形。关于在自媒体时代如何保护网络著作权?这一问题我们就给大家解答到这里了,如果想要了解更多,请联系我们在线客服,或拨打八戒知识产权全国免费服务热线,我们有着多年专业的知识产权代理经验,专业的业务团队和全心全意为顾客服务的理念,能帮助您顺利申请。
⑶ 我是自媒体运营者,手里面运营者5个账号,每周统计文章发布效果太麻烦,有什么工具可以直接抓到这些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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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 自媒体运营主要做些什么工作呢
自媒体内容的主要表现形式有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这使得自媒体内容的呈现形式丰富多样。
而且自媒体的运营是不固定的,没有统一的标准,也没有相应的规范。自媒体内容是由自媒体人自行决定的,而目前的自媒体的特点是平民化,由于移动智能手机终端的普及,使自媒体的入门门槛越来越低,导致一些内容变得越来越低俗,信息泛滥也变得越来越严重。
运营自媒体的核心和关键在于优质内容,只有品质优良的内容才会受到人群的追捧、关注及转载,而流量变现也就变得更加容易。每一个人的能力大小不一样、学历不一样、道德水准也不一样,在创作内容时也会体现出领域和专业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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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自媒体运营中,要遵循以下原则:
1、多样性
自媒体平台类型众多且不断推陈出新,这边刚刚熟悉了官方微博的运营,那边微信公众平台又粉墨登场了。面对多样化的自媒体形式,需要保持对新媒体的敏感度,勇于探索尝试,一旦有新的自媒体平台出现,就积极响应加入其中。
2、真实性
在通过自媒体平台发布信息时要力求准确,与网友沟通时要客观真诚,面对网友质疑时要实事求是。
3、趣味性
内容的真实并不影响在自媒体平台上体现一定的趣味性,包括发布趣味性的内容和策划趣味性的活动。
4、持续性
自媒体的本质是媒体,需要获得越来越多的媒体受众。自媒体用户的增长不可能一蹴而就,只能依靠高质量且持续更新的内容,依靠不断组织的有创意的活动,才能不断积累,获得用户的稳定增长,保持自媒体影响力不断扩大。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自媒体
⑸ 自媒体作品统计中的内容,推荐,粉丝怎么确定的
媒体作品设计中的内容推荐粉丝怎么确定的?这个应该是你自己好好的,看清楚了,给他确定的,不能够随便去推荐什么粉丝的
⑹ 怎么统计自媒体平台的收益、播放等所有运营数据
正常只能一个一个平台查看,后期再汇总,方法原始比较笨,可以用易媒助手,直接选择所有平台需要的数据,直接导出为excel就可以了
⑺ 网络自媒体法律监管的法律有哪些
自媒体时代是指以个人传播为主的媒介时代。这种媒介基础凭借其交互性、自主性的特征使得新闻自由度显著增高,传媒生态发生了前所未有的转变。随着无线互联和智能手机的普及,每一个人就是一个电视台,可以直播你所亲历的任何事件,因其权威性无需证明,官方媒体的垄断地位遭遇巨大挑战。自媒体时代仅仅是互联网颠覆人类社会生存现状的开始。
在自媒体时代,由于每个人在网路上都是信息发布者,他们本身就成为了一名“记者”,通过他们跟踪记录和发布生活中的所见所闻,大大拓宽了网络上新闻信息的采集渠道和增大了信息量。同时,由于没有空间和时间的限制,信息更新速度更为频繁,时效性不断增强,网民可以通过互联网迅速获得自己感兴趣的新闻,并通过网际间的传播和交流使这些信息广泛流动。因此,媒体便发展成为一种与广大受众“面对面”交流与互动的通讯工具。
从伦理道德角度分析,只要一种行为进入社会领域,并与他人和社会发生联系,那么,这种行为就必然受到社会通行的行为准则和规范的制约。由此,我们不难分析,新闻传播行为在传播领域同样会对受众产生不同程度的有利或有害的影响。
如今的互联网,早已成为人们现实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所以,恶意传播的网络虚假新闻,对现实生活造成的冲击是真实可感,毫不虚拟。因此,网络作为一个公共空间,网络秩序的维护当然也就是一种公共行为。
自媒体时代的他律
他律有两个层面的含义:一是宪法与法律的层面;另一个是政策与规章的层面。
他律在一定历史时期与某些特定的职业中,可以产生立竿见影的效果,可以使行业不正之风在法律规范的约束下得到扭转。所以,在自媒体时代,如何在有效保证网民言论自由的同时,引导一些意见不一的信息朝着健康的舆论导向发展,便成了应对复杂的自媒体网络环境的一道难题。
首先,职能部门应加强对自媒体的法律监管。
就我国现行的网络管理体系来说,只有一些相应的规章制度,而严格意义上的网络监管法律还没有正式出台。当前,我们可以做的是效仿一些大型门户网站,实行实名制认证。网民在微博、微信上发布信息,必须进行有效的身份认证,这样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约束一些网民随意发布信息的行为,有效规避一些虚假和不实信息的传播。另一方面,对各大网站要制定一些通行的规章制度及惩戒措施,以此来规范其经营行为,并通过网站的规范运行来带动广大网民养成良好的上网行为,从而逐步形成网络道德良性发展的氛围。
其次,网络媒体要积极探索虚拟空间管理模式。
网络媒体要加快网络诚信体系建设,自觉遵守新闻宣传纪律,提高网络人员的道德素质,完善信息制作和发布流程,确保网站信息的真实可靠。网络媒体要进一步提高自律意识,加强自我管理、自我约束,主动提高网络管理水平,在广大网民可接受的范围内积极探索虚拟空间的教育模式,如通过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的相互合作,宣传与网络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虚拟空间监管者和网民的道德素质修养,进而培育监管部门和监管者在网络虚拟空间协调配合的网络管理理念。
自媒体时代的自律
自媒体的良性发展,特别需要网络参与者的公民意识和素养。自媒体时代对德育的发展是一种监督,对公民的道德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德育则促进了自媒体时代向更文明的方向发展,给公民一个公平、自由、和谐的言论环境,更有利于保障公民的各项权利。
首先,管得住“嘴”才能充分行使话语权。
在自媒体时代,每个人都是网络信息的传播者和接受者。也就是说,每个人在网络上都经营着自己的一个媒体“小柜台”。但是,自媒体不应该仅仅是指网民可以在网络空间享有充分的言论自由,更应该体现出网民在这一个虚拟世界中的自律和自觉,管好自己的“嘴”,对一些未经证实的信息,要谨慎转载和妄加评论,要千万注意不让自己成为虚假信息的传播者,甚至是制造者。只有这样,每一位网民才能更加有效地行使手中的话语权,承担起共同净化网络空间的重任,让自己的言论和观点发挥引领舆论导向的正能量。
其次,把握好“底线”才能有效实现参与性。
⑻ 有没有统计我的自媒体作品收益的软件
有专自媒体助手有收益统计功能,将你的自媒体账户添加到助手上并通过助手发布作品后,助手可以自动统计发文收益,随时反馈数据,十分方便。
⑼ 自媒体时代该如何保护网络著作权
自媒体时代该如何保护网络著作权?21世纪以来互联网一直在不停的飞速发展,这为人们的生活带来了极大地便利但信息化时代使得各类信息泄露提供了助力这为著作权的保护带来了诸多困扰。虽然我国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来对网络著作权进行保护但是该体系仍然存在诸多不足,那么在这样一个信息时代该怎么保护网络著作权呢?自媒体时代该如何保护网络著作权?我国网络著作权保护法律体系的主要特色可以概括为以下五个方面:1、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过错责任。《网络著作权解释》第四条规定,提供内容服务的网络服务提供者,明知网络用户通过网络实施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或者经著作权人提出确有证据的警告,但仍不采取移除侵权内容等措施以消除侵权后果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条的规定,追究其与该网络用户的共同侵权责任。2、通知与删除与反通知与恢复程序。《互联网著作权行政保护办法》第五条规定,著作权人发现互联网传播的内容侵犯其著作权,向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或者其委托的其他机构(以下统称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发出通知后,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立即采取措施移除相关内容,并保留著作权人的通知6个月。该办法第七条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根据著作权人的通知移除相关内容的,互联网内容提供者可以向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和著作权人一并发出说明被移除内容不侵犯著作权的反通知。反通知发出后,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即可恢复被移除的内容,且对该恢复行为不承担行政法律责任。3、授权许可制度。《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二条规定,权利人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受著作权法和本条例保护。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将他人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应当取得权利人许可,并支付报酬。4、合理使用与法定许可制度。合理使用指非著作权人基于合理的理由,以合理的方式使用作品而不需要取得著作权人的同意,并可以不向其支付报酬。《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六条、第七条填补了我国著作权法体系中关于作品在网络环境下合理使用的空白。法定许可是指根据法律的直接规定,以特定的方式使用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人许可,但应当向其支付报酬的制度。《著作权法》确立了该制度,《网络著作权解释》中第三条也规定:已在报刊上刊登或者网络上传播的作品,除著作权人声明或者报刊、期刊社、网络服务提供者受著作权人委托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以外,在网络进行转载、摘编并支付报酬、注明出处的,不构成侵权。但转载、摘编作品超过有关报刊转载作品范围的,应当认定为侵权。5、技术保护措施及例外。《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四条规定,为了保护信息网络传播权,权利人可以采取技术措施。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技术措施,不得故意制造、进口或者向公众提供主要用于避开或者破坏技术措施的装置或者部件,不得故意为他人避开或者破坏技术措施提供技术服务。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避开的除外。该条例第十二条则明确了可以避开技术措施的四种情形。关于自媒体时代该如何保护网络著作权?这一问题我们就给大家解答到这里了,如果想要了解更多,请联系我们在线客服,或拨打八戒知识产权全国免费服务热线,我们有着多年专业的知识产权代理经验,专业的业务团队和全心全意为顾客服务的理念,能帮助您顺利申请。
⑽ 人人自媒体的时代,个人自媒体要如何发展
趋势之一:内容专业化----更垂直、更长尾、更可信
首先是从业者更加专业化,草根为王的时代已经过去。未来随着国内传媒行业继续洗牌,预计将有更多传统媒体人投身于自媒体,他们将把更多新闻专业主义的规范注入到自媒体的内容生产中来。未来,类似高晓松的“晓说”、罗振宇的“罗辑思维”、王凯的“凯子曰”、迟宇宙的商业人物、秦朔的“秦朔的朋友圈”等专业化运作方式将成为头部自媒体内容的主流生产方式,并且不断塑造自媒体公信力,而那些主要靠文摘、资讯整合的生产方式注定会没落。
其次是内容生产更垂直。目前,从互联网金融、母婴到旅游,几乎每一个细分领域都已形成一批少数头部自媒体。未来,这些头部自媒体预计仍将保持内容的高度垂直,并在专业度上继续提升。相比以整合既有资讯、以搞笑逗乐为主、带有浓厚草根气息的自媒体,聚焦高质量原创性内容生产的自媒体将更容易获得资本注意,并赢得更高估值。
最后,内容开发更长尾。自媒体的内容生产还将进一步打通上下游产业链,类似餐饮老板内参这样,把上游供应商、下游餐饮实体店与用户全产业链打通的做法将得到更多同行的效仿和升级。此外,基于内容的周边产品开发也将更加活跃,比如关注二次元文化的自媒体将更多地进入到电商领域,关注情感问题的自媒体还有可能与线下心理咨询沙龙相互结合。
趋势之二:组织结构化----从个体户走向公司化
与第一代自媒体大都以个体户方式的生产内容相比,未来自媒体若想更为稳定地生产高质量内容,还需要搭建完整的团队,以机构化的方式运作,以便为后期的商业化提供各种组织接口,在组织形态上将朝公司化的方向转变,并且一些头部自媒体将加大从传统媒体引进人才的力度,以壮大其内容生产实力。
以视频类自媒体“二更”为例,该自媒体目前的运营团队已超过100人,在北京、上海、成都等多地设有分公司,已经接近一家传统新闻类周刊的人员规模。未来,除了少量头部自媒体继续保持个人化运作之外,绝大多数头部自媒体将朝公司化、机构化方向发展,在组织架构上将日益接近新媒体公司。
与此同时,一些从传统媒体也开始推出一些类似自媒体的账号,比如《人民日报(海外版)》的“侠客岛”,《北京青年报》的“团结湖参考”,都是传统媒体试图建立人格化、试水粉丝经济、与自媒体争夺用户的尝试。但是自媒体有别于传统媒体的优势在于,文本表达的更加自由、激励机制的完善。
可以预见,在人格化、粉丝经济的道路上,自媒体与传统媒体必将狭路相逢,而非渐行渐远。
趋势之三:投资常规化----更多优质自媒体将被投资
目前,在新媒体的阵营中,自媒体仍然处于较为弱势的地位,要想实现跨越式发展,离不开资本的介入。腾讯科技企鹅智酷调查表明,2015年自媒体对微信公众号的投入力度加大,2014年约53%的运营者对公众号进行投入,2015年这一比例上升到64%,且各个投资区间的投入都有所上升。这说明自媒体正经历着优胜劣汰的过程,且资本的投入在不断加大,只有投入资本、增强实力,才能实现长远发展。
分析已获投资的自媒体发现,具有以下两个特征的自媒体融资成功率更高。第一个特征是专业垂直,相比较而言,垂直自媒体更容易获得融资,最近半年,已经有12缸汽车、有车以后、车早茶、玩车教授等四家汽车类自媒体获得了融资。第二个特征是创始人有媒体高管经历,“一条”创始人徐沪生曾担任《外滩画报》执行主编、“新榜”的徐达内曾担任《东方早报》副总编、“罗辑思维”创始人罗振宇曾是央视《对话》制片人、“大象公会”创始人黄章晋曾担任《凤凰周刊》副主编、“商业人物”创始人迟宇宙曾任《中国经济周刊》主编等。从总体上看,投资界对自媒体仍然处于零星投资状态,其中由吴晓波牵头成立的狮享家新媒体基金表现最为活跃,多投资于垂直自媒体的第一名。
趋势之四:强化内容授权与平台自律
自媒体经历较长时间的野蛮生长,“侵权者生,不侵权者死”已经不再是主流自媒体团队的共识,随着司法、行政以及微信公众号等主流平台治理力度的强化,正版化与合规运营已经成为自媒体商业化的主旋律。自媒体由“野蛮”走向“文明”,既是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与内容治理的必然要求,也是自媒体持续发展与升级迭代的必然趋势。
新浪微博、今日头条等国内自媒体平台均不断建立完善其平台的侵权通知删除制度,强化了版权授权与利益分享机制,持续加强自媒体知识产权保护。另外,微信公众号平台于2015年1月公测上线“原创声明功能”,通过相似文本比对技术以及快速处理机制构建原创保护生态,推动自媒体内容保护由被动时代跨入主动时代。并且,微信还将其技术能力向外输送,帮助其他内容平台上的用户更便捷的向微信进行版权侵权投诉,知乎与豆瓣都相继开通微信公众号侵权投诉渠道,带动了自媒体知识产权生态的整体净化。同时,可以看到,更多的自媒体自发进行内容授权与付费转载,法律自媒体高杉LEGAL、法律读库、知产库等均建立了完善的内容授权付费机制,在平台自律方面起到良好的标杆作用。
未来,在新型互联网治理机制中,自媒体将更多地完成从传统的“治理受体”向“治理主体”角色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