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网络直播面临哪些法律风险

网络直播平台及平台表演者需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网络直播平台不具备经营主体资格,或者网络直播平台以及平台表演者直播内容违法违规,该网络直播经营单位以及平台表演者自身应当承担相应的主体责任以及法律责任,主体责任主要是自律责任,法律责任形式主要表现为民事责任、行政责任以及刑事责任。
主体责任。网络表演经营单位对本单位提供的网络表演承担主体责任,对其所提供的产品、服务以及经营行为负责。网络表演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主要表现为内容审核方面,健全相关的内容审核管理制度,配备足够的能够胜任内容审核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相应的管理人员,实现对表演者的表演行为以及互动等关键环节的监督和管理。健全相应的技术监控措施,确保在第一时间发现违法违规表演行为并采取措施,通过关闭表演频道等停止网络传播,并向所在地文化市场主管部门报告。表演者对于网络表演活动承担的主体责任,主要表现为,自身要提升相应的道德职业素养,自我约束,自觉抵制包含有低俗、本性、淫秽、暴力、恐怖等内容的表演,自觉进行积极健康向上的网络表演活动。
民事责任。网络表演经营活动中一部分违法违规表演行为,对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组织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会造成一定的损害,此时其还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以上民事责任形式,既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将两种以上的民事责任形式进行合并适用。例如侵害名誉权的网络表演活动,可以要求表演者或者网络直播平台赔偿损失,这也是造成他人损害的情况下应用最为广泛的侵权责任形式;可以要求行为补偿类责任,包括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礼道歉、消除影响以及恢复名誉,将消除影响和恢复名誉放在一起规定,是因为两者关系较为密切,名誉受损时可以将消除影响作为恢复名誉的方法;还可以要求承担事前事中的行为防控类责任,包括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行政责任。利用网络表演平台从事违法行为,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但是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违反了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但是尚不构成犯罪的,有相应的行政主管部门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对于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行政处罚的形式主要包括:取缔、责令限期改正、责令停止互联网文化活动、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许可证等。例如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提供含有法律禁止的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内容,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内容,煽动民族仇恨、宣扬邪教迷信内容等,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或者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责令停止提供,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特定数额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一直到吊销相应的经营许可证。
刑事责任。利用网络直播从事煽动推翻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分裂国家,窃取、泄露国家秘密、情报或者军事秘密,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等破坏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利用网络直播活动销售伪劣产品、进行虚假宣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传播本性、淫秽物品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管理秩序;利用网络直播活动侮辱他人、诽谤他人、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进行诈骗、敲诈勒索等侵犯个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等,构成犯罪的,还应当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

B. 网络主播是事业么

网络主播是一种职业,但是说事业,就看自己对这个职业的理解和看法吧。
一般版人对事业的理解权,肯定不是一个短期的举止或者一个短时间内就放弃的行为,应该是带有自己的理想和追求的这么个定义。比如说医生是一个职业,救死扶伤可以算一种事业,那么从医生到医药行业到医药监管单位都是在从事自己的事业。
网络主播是一种职业,也可以说是一种行为。那么向大家传播积极向上的理念和想法,与大家一起进步,可以算是一种事业。网络主播做的好,可以转战演艺圈,可以做广告代理等等。
个人理解,仅供参考。

C. 网络直播平台及平台表演者需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您好,
如果网络直播平台不具备经营主体资格,或者网络直播平台以及平台表演者直播内容违法违规,该网络直播经营单位以及平台表演者自身应当承担相应的主体责任以及法律责任,主体责任主要是自律责任,法律责任形式主要表现为民事责任、行政责任以及刑事责任。
主体责任。网络表演经营单位对本单位提供的网络表演承担主体责任,对其所提供的产品、服务以及经营行为负责。网络表演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主要表现为内容审核方面,健全相关的内容审核管理制度,配备足够的能够胜任内容审核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相应的管理人员,实现对表演者的表演行为以及互动等关键环节的监督和管理。健全相应的技术监控措施,确保在第一时间发现违法违规表演行为并采取措施,通过关闭表演频道等停止网络传播,并向所在地文化市场主管部门报告。表演者对于网络表演活动承担的主体责任,主要表现为,自身要提升相应的道德职业素养,自我约束,自觉抵制包含有低俗、本性、淫秽、暴力、恐怖等内容的表演,自觉进行积极健康向上的网络表演活动。
民事责任。网络表演经营活动中一部分违法违规表演行为,对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组织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会造成一定的损害,此时其还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以上民事责任形式,既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将两种以上的民事责任形式进行合并适用。例如侵害名誉权的网络表演活动,可以要求表演者或者网络直播平台赔偿损失,这也是造成他人损害的情况下应用最为广泛的侵权责任形式;可以要求行为补偿类责任,包括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礼道歉、消除影响以及恢复名誉,将消除影响和恢复名誉放在一起规定,是因为两者关系较为密切,名誉受损时可以将消除影响作为恢复名誉的方法;还可以要求承担事前事中的行为防控类责任,包括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行政责任。利用网络表演平台从事违法行为,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但是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违反了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但是尚不构成犯罪的,有相应的行政主管部门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对于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行政处罚的形式主要包括:取缔、责令限期改正、责令停止互联网文化活动、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许可证等。例如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提供含有法律禁止的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内容,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内容,煽动民族仇恨、宣扬邪教迷信内容等,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或者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责令停止提供,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特定数额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一直到吊销相应的经营许可证。
刑事责任。利用网络直播从事煽动推翻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分裂国家,窃取、泄露国家秘密、情报或者军事秘密,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等破坏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利用网络直播活动销售伪劣产品、进行虚假宣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传播本性、淫秽物品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管理秩序;利用网络直播活动侮辱他人、诽谤他人、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进行诈骗、敲诈勒索等侵犯个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等,构成犯罪的,还应当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
希望解答了您的疑问。

D. 网络传播的方式有哪些

媒体网络,有线无抄线电视、电台,袭利用有线、无线通信网络定向定时发布声像信息。如广播、电视、直播等。
网站建设,利用现代internet网络,嵌入搜索引擎,按用户权限主动点击、点播观看些文字、图片、声像等信息。同时兼电子邮箱,BBS、博客研讨,等等功能。
辐射互动网络,利用现代internet网络,按用户权限自主建立网络的通信。如MSN、QQ、微信、互动网络直播 及各类App等。
网络资源共享,通过用户权限,可以自主发布、资源共享,使每个用户共享权限内所有资源。如网络网盘、阿里云、腾讯云、迅雷云等等。

E. 从法律层面看网络直播各种违法行为

如果是具备新闻属性的 ,应该是要有网络视听许可证的,这部分比较难申请,一般是要有国企的背景才可以。
在移动端,类似咖喱直播、斗鱼之类的直播软件,目前好像还没有看到有什么特别明确的要求。主要是在移动互联网这边很多法律都还不齐全。而且要求一般小公司要视听许可证,感觉挺难的。。。
不过网络文化许可证应该都要有的。

F. 网络直播属于商业性质吗

带有盈利性质的基本上都可以算作商业性质,而网络直播无论是直播平台公司或者直播平台里面的直播人,都是希望通过直播获取一定的商业盈利,所以毫无疑问网络直播是属于商业性质的。

G. 对于网络直播都有哪些看法

直播都是正儿八经的凭本事挣钱,不应该受到歧视,我很喜欢看直播,他们代表的是我们大众的生活状态。

H. 对网络直播平台乱象 我能做点什么

现代社会,网络已然成为社会不可或缺的生活必需品。伴随网络的发展,自然会形成其特有的文化。而网络直播作为网络文化发展的衍生品,其形成和发展的过程中必然会对社会产生影响。网络直播为一些具有才艺和特长的人提供了展示自己的平台,同时也能够作为一种缓解就业压力的方式,这种平台的提供使社会的沟通更加多元化和普及化。但在众多的网络直播中,不乏投机取巧者,网络直播乱象频出,本性、暴力和一些对社会产生不良影响的直播层出不穷。直播轻生虽然获得了营救,但其产生的消极社会影响在一段时间内是不可消除的,甚至会蔓延开去。

治理网络乱象,“门槛”必须规范。网络直播作为新兴的文化产业,需要完善的管理制度和产业规则还有许多。现在,许多直播平台都开始进行大众直播,每个人都有直播的权力。进入网络直播的申请是网络直播的第一步,在进入门槛上,要针对网络直播内容进行具体的规范,可以将违规直播规范纳入个人诚信档案中,就会让违背直播规范的主播产生违规成本。门槛不只针对申请网络直播的申请人,对于提供直播平台的主体也要进行严格审查,进入门槛的标准更加完善,才能让我们的直播平台更加绿色。

治理网络乱象,“巡警”必须到位。标本兼治才能取得疗效,在网络直播过程中,为了获得更多的关注和物质奖励,制造噱头成为一些主播的常用手段,类似新闻中直播轻生、吃异物、捕猎等行为屡见不鲜。这种行为的出现是有着利益驱使,这种行为的出现我们在物质角度是可以理解的,但从伦理道德的层面上来说,其行为造成的社会负面影响是显而易见的。网络监管在网络直播中能够对这种行为进行及时的记录和汇报,这对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是有利的;网络监管担负对网上传播不良信息、负面谣言的行为的审查,为网络乱象的出现加上一把结实的“大锁”。

网络直播对于当下的部分人来说,无论是营生手段或是娱乐消遣,都已经成为了其生活的一部分。网络直播可以让许多人找到表达自我意见的途径,它能够拓宽交流渠道,能够让更多人相互沟通。然而沟通不只是言语的交流,也应有精神层面的共鸣,这也就不只是谈及柴米油盐。了解直播平台产生的真正效用,让其达到存在的最大价值,这样直播才是有意义的。

I. 网络直播是国家那个部门监管的

网络直播并不归属某个单一的国家部门管理,而是由以下几个部门联合管理。

1、国家广回电总局

因为答涉及视听文化产品传播,所以在传播层面上讲,归广电总局管理;

2、文化部

直播行业属于娱乐类,所以在行业性质上文化部门也有管辖权;

3、网监部门

因为直播属于网络传播,所在平台所属区域的网络监管部门,对直播平台有直接的行政监督管理权限。

(9)网络直播行为是网络传播嘛扩展阅读:

网络直播的监管情况以及相关规定:

2016年9月9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下发《关于加强网络视听节目直播服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重申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开展直播服务,必须符合《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和《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业务分类目录》有关规定。

2016年11月4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了《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该规定主要实行“主播实名制登记”、“黑名单制度”等强力措施,且明确提出直播平台“双资质”要求。

2016年12月12日,文化部印发《网络表演经营活动管理办法》,对网络表演单位、表演者和表演内容进行了进一步的细致规定。

J. 网络直播本来是一个传播文化的介质,为什么现在却成了主播圈钱的工具

在目前各大网络的直播平台上,这些主播包含有在校的大学生,还有来自一些偏远地区的年轻无业游民。当然我们不能因为这些人的出身不同,就会戴着有色眼镜去看待这些网络主播。但有些网络主播看似无助,其实在某些网络主播的身后有一个很大的团队在帮助网络主播获取直播间的热度,当热度达到一定程度时,背后的团队就会利用这些网络主播进行赚钱。



对于此类现像,就应该从根源上杜绝其中的乱象。各大网民应该提高自己的自律性,当遇到此类视频时,应该第一时间向网络管理有关部门进行举报,不再纵容此类情况的发生。同时在法律上应该加大力度,在网络法规上面捍卫法律的威严不可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