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如何认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

根据《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确定指南(试行)》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是指面向公众提供网络信息服务或支撑能源、通信、金融、交通、公用事业等重要行业运行的信息系统或工业控制系统,且这些系统一旦发生网络安全事故,会影响重要行业正常运行,对国家政治、经济、科技、社会、文化、国防、环境以及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包括网站类,如党政机关网站、企事业单位网站、新闻网站等;平台类,如即时通信、网上购物、网上支付、搜索引擎、电子邮件、论坛、地图、音视频等网络服务平台;生产业务类,如办公和业务系统、工业控制系统、大型数据中心、云计算平、电视转播系统等。
先确定关键业务,然后确定支撑关键业务的信息系统或工业控制系统,最后根据关键业务支撑关键业务的信息系统或工业控制系统的以来程度,以及信息系统发生网络安全事件后可能造成的损失认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
具体确定标准见《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确定指南(试行)》。

『贰』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采购网络产品和服务,可能影响国家安金的,应当通过国家网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采购网络产品和服务,可能影响国家安金的,应当通过国家网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采购网络产品和服务,可能影响国家安金的,应当通过国家网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

『叁』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违反网络安全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处多少罚款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违反网络安全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第六十六条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违反本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在境外存储网络数据,或者向境外提供网络数据的。

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责令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关闭网站、吊销相关业务许可证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3)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还应当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规定:

第三十三条建设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应当确保其具有支持业务稳定、持续运行的性能,并保证安全技术措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使用。

第三十七条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运营中收集和产生的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应当在境内存储。因业务需要,确需向境外提供的,应当按照国家网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的办法进行安全评估;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十八条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应当自行或者委托网络安全服务机构对其网络的安全性和可能存在的风险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检测评估,并将检测评估情况和改进措施报送相关负责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工作的部门。

『肆』 根据网络安全法的规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应当履行什么安全保护义务

根据网络安全法的规定,其中的内容具体如下:

第三十四条 除本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外,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还应当履行下列安全保护义务:

(一)设置专门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负责人,并对该负责人和关键岗位的人员进行安全背景审查;

(二)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网络安全教育、技术培训和技能考核;

(三)对重要系统和数据库进行容灾备份;

(四)制定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4)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还应当扩展阅读

根据网络安全法的规定,有:

第二十一条 国家实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网络运营者应当按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要求,履行下列安全保护义务,保障网络免受干扰、破坏或者未经授权的访问,防止网络数据泄露或者被窃取、篡改:

(一)制定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定网络安全负责人,落实网络安全保护责任;

(二)采取防范计算机病毒和网络攻击、网络侵入等危害网络安全行为的技术措施;

(三)采取监测、记录网络运行状态、网络安全事件的技术措施,并按照规定留存相关的网络日志不少于六个月;

(四)采取数据分类、重要数据备份和加密等措施;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伍』 关键信息基础建设的运营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运营中收集和产生的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应当在境内存储。

关键信息应该受到国家机关保护,是应当保密的,一旦泄露,将会给国家造成威胁,侵害。所以要保护好个人信息和数据。

『陆』 《网络安全法》规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应当履行的义务有

机动车在通过交叉路口、遇有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 者缓慢行驶时、通过铁路道口时和行经人行横道时 , 应当遵守的交通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