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媒体有采访权么
❶ “网络记者”有采访权吗
一看这个问题我就笑了,是谁在问这个“作死”的问题?
一个没有记者证的记者是不是记者?
这是一个非常主观的问题,你觉得是就是,你觉得不是他们就不是。
可以肯定的说,腾讯,新浪,网易这些商业网站没有记者也没有采编权。
但它们在干着传统记者的事,各种独家新闻,深度报道层出不穷,体育版块和娱乐版块更是赤膊上阵,比有证的记者更专业。
目前的形势是,门户网站的记者实际上和传统记者差别不大,各种新闻报道采编也在以打擦边球的方式如火如荼的进行,围观群众丝毫没有怀疑他们的“记者”身份。国家新闻出版总署也没有严格的按照规定禁止他们“招摇撞骗”,等于默认网络记者的采访权。
然而这种“和谐”的局面随时可能被打破,新闻主管单位的沉默是看你打了什么擦边球,如果新闻的报道不符合主管单位的要求,它随时可以合法的禁止并处罚这些“伪记者”和他们生产的“假新闻”。
这就是此时无声胜有声,就像电影分级制迟迟不开放一样。电影不分级,能否上映总局说了算,分级制实行后能否上映制度说了算,这等于弱化了总局的权力。
这就是中国文化产业的一种现状,政府默许甚至鼓励你做一些事,但它就是不给你一个名分,让你自己去揣摩,这叫做“自我审查”或者“自我阉割”。
然而前途是否是一片黯淡呢,也不尽然。
有些事情一旦开了口子,事实存在,就会形成一种趋势,一种潮流。做的人越多,这股浪潮就越大,逆转这种浪潮的代价就越大,可能性就越小,到最后万流汇聚,奔腾入海。
在纸媒时代,这是不可能的事情。在互联网时代,你拍张照片都能po上网,只要有看点就能获得关注和转载,网络媒体,自媒体是这股大潮的主力军和推动者。
但是请注意一点,没有人喜欢假新闻!
无论你的出发点是什么,虚假的,偏颇的新闻都是令人厌恶的。部分商业门户的新闻版块存在着标题夸大,断章取义,恶意诱导的现象,这是在折损他们自己的公信力。这一招也许能刺激心智不熟的,只用屁股决定立场,不用脑子思考对错的受众,但随着教育水平的提升,人生阅历的丰富,他们终究会成长的。
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铭。
最后用这两句诗为这个问题做一个简洁的回复:
在人人都能生产新闻的时代,有没有那个证并不是记者的评判标准。新闻出版总署发的那个证,只是你免费出入各大旅游景点的通行证。而你的良心和公义,你真实报道的新闻,才是你作为一个记者真正的墓志铭。
❷ 网易新闻等互联网新媒体是不是没有采访权
网易只是一个平台的,没有采访权的哟,他们只是把网上的新闻采集到他们的平台
❸ 哪些媒体才具有采访权答复请附加法律条文。
在我国,至今"采访权"法无明文,它没有作为一项授权性的规范在法律上加以规定。但是,采访自由可以从《宪法》的言论出版自由中延伸出来,包括批评自由、通讯自由等等记者的职业特性,即使其具有为了公众获得知情权,而进行信息寻求和采集的权利。记者的采访权、报道权和舆论监督权,不仅仅是新闻记者和新闻机构的权利,也是广大公众知情权和表达权的体现,是公众对国家生活、对国家工作人员监督权的延伸。
❹ 具有“新闻采访权”的网络媒体具体有哪些
按规定多数是没有的,中新网,新华网等媒体有,其他小网站是没有的。但是在这一块的监管并不严格,只要发出的资讯不出格,基本不会有大问题。可以按普通资讯发,而不是按新闻来发。
❺ 记者采访权有无限制的
采访权与个人的人身权利的冲突,每个人都有独立的人格权利,都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和如何向社会公开显示自己的行为和形象,包括自主决定是否被拍摄、录音,并向社会公开。因此在使用拍摄、录音这样的信息收集段时,要根据针对性、活动性质、公共利益的需要等,区别对待。
采访权定义
以往学界对记者“采访权”的阐释:法律应该保护记者的采访权不受侵犯。
什么是记者的“采访权”?如今新闻界还不存在一个非常明确的定义,众说纷纭。在如今的新闻法理论上,“采访权”多被界定为一种新闻记者的“个体权利”。比较流行的有下列三种定义:
一是:“采访权指新闻工作者在法律不禁止的情况下在任何公共空间搜集新闻信息并自主选择记录方式的权利,或新闻工作者有权要求法律规定有义务公布信息的采访对象提供真实、准确和全面的相关信息,不受他方外力非法地阻止和侵犯,媒体及记者的财产权、人格权受法律保护。”
二是:“采访权是以记者向大众传播新闻为目的,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自由选择采访对象和采访方式进行自主调查,获取新闻事实材料的权利。”
三是:“所谓记者的采访权,指记者对重大事件和社会上发生的事件的知情权、报道权和人身权。”
三个定义各有侧重,但都强调了采访权“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不受他方外力非法阻止和侵犯”、“自由选择采访对象和采访方式”的特点,尤其是在近几年屡屡出现记者采访被打事件的背景下,新闻学者和记者更多提出社会各界要依法保护记者“人身权”,也就是保护记者的“采访权”。
❻ 帮我解释下网络记者有没有采访权那些媒体有记者证呢怎么办理呢
网络记者没有采访权
一、网络记者目前没有采访权中国现在的网络媒体还不是完全意义上的新闻媒体单位,网络记者并没有采访权。在2004年由国家新闻出版总署颁发的新版的记者证中,并不包括网络记者。政府认可的新闻网站如人民网、新华网、千龙网等,是依托传统媒体的新闻资源,由网络编辑给予编发
二、怎样预防新闻欺诈企事业单位遇到新闻媒体主动采访时,应该首先审看来访者的记者证。正规的记者证是经过国家新闻出版总署验证颁发的,并且每年都必须进行年审。根据记者证上的号码,上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网即可验明真伪。所以,企事业单位人员对不认识的媒体来访者,要先看证件,有必要的情况下,请对方出示新闻媒体的介绍信或直接联系该媒体负责人,进行核实。
中华报人网宣
❼ 法律是否对规定了新闻记者的采访权
法律对新闻记者的采访权是有所规定的。
1、首先,采访权要受到来自国家公权法律,如有关国家安全的法律、保密法律、诉讼法律的限制。比如法定的不公开审理的刑民事案件,就不能对庭审活动进行采访。
2、其次,采访权要受到民事私权法律的限制,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一些权利在一定情况下可以约束、限制采访权,如名誉权、隐私权和宁居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