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废运营手册
Ⅰ 如何安全运营管理危险废弃物
安全运营原则有两个:一是流程的安全管理;二是垃圾的全程可追溯。
关于废弃物的安全管理,邝秀芬最关注的是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以及五个安全门。前者可以保证项目运营在最安全的环境下,在石化业和化工厂比较常见。例如,当废弃物中海油较大的硫含量时,进料口就会停止或者减慢工作等。而后者包括预接受、入场检查、入库检查、预处理前检查以及处置前检查,比较典型的例子就是危废的包装。
关于垃圾全程的可追溯性,邝秀芬表示主要是从源头到最终处置都要有严密的管理,所有环节的风险都需要掌握。为了确保这一点,威立雅在签约之前都会到现场做监测,等危废混合以后再做监测,并会做出不同的分类。
危废包装不合规的后果,包括:1、运输和载货卸货中的危险;2、难以确保危废成分;3、难以从中回收利用;4、在没有与处理的分类情况下难以处理;5、由于对废物成分未知而使处理时存在潜在风险;以及6、由于不合规的包装而难以优化废弃物库存摆放。
土壤蒸汽热提取有一下几个优点:1、可以实现较高的清楚标准;2、快速修复;3、可同时处理多种化合物;4、对地质异构性不敏感;5、可运用于建筑下方;6、只需要少量的挖掘工程;7、修复时间可以比其他原位修复技术快速;稳健、高效、可靠。
Ⅱ 危废处理需要哪些资质
危废资质的办理流程是:
一、申请
申请单位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合格的,应当如实填写《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请表》(见附表),并附证明材料(见第六项)及所在市环保局初审意见,向省环保局提出书面申请。
申请单位为新建项目的,根据环办函[2005]841号《关于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在生产设备试运行期间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有关问题的复函》的有关要求,在向省环保局提出申请时,除提交前款所要求的证明材料外,还应提交在试生产阶段开展相关危险废物经营业务的申请,并附建设项目经审批部门同意试生产的批复。
二、受理
1、省环保局对申请单位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2、接到符合许可条件的材料或补正合格的材料后,省环保局在5个工作日内,组织省危废中心及有关市环保局对申请单位的证明材料和现场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应予以受理。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单位并说明理由。
三、评估
省环保局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下列要求对申请单位进行评估:
1、由省危废中心组织申请单位开展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能力和环境风险评估,编制《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能力和环境风险评估报告书》。
2、省环保局组织专家对《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能力和环境风险评估报告书》进行审核,并形成审核意见。
四、审批、颁发许可证
1、省环保局成立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委员会,负责对通过技术评估的申请和《评估报告书》审核结论进行审查。
2、省环保局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委员会审查通过的申请单位,经公示后,对其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并予以公告。
3、对处于试生产阶段的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在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合格后10日内,将相关验收证明材料报省危废中心备案。
在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时发现有不符合原发证条件的情形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者经整改仍不符合原发证条件的,由省环保局暂扣或者吊销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4、申请单位凭颁发的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向所在市工商管理部门办理增项登记注册手续。
(2)危废运营手册扩展阅读:
一、申请领取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综合经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申请单位应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具有3名以上环境工程专业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并有3年以上固体废物污染治理经历的技术人员。
2、必须有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从事危险废物经营的设施、场所;危险废物贮存场、处置场的设施、设备和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必须符合国家、省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要求;经营的危险废物属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化学品)的须符合国家、省危险化学品经营有关规定;以填埋方式处置危险废物的,应当依法取得填埋场所的土地使用权;
以其它方式处置危险废物的,如不拥有土地使用权,必须与场地所有者签订5年以上租赁合同;危险废物综合性处置设施应符合国家和省有关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和有关技术规范的要求,并经专家论证。
3、涉及危险废物运输的,要有符合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有关危险废物运输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有符合国家、省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要求的包装工具,中转和临时存放设施、设备以及经验收合格的贮存设施、设备。
4、对所经营的危险废物有适宜的处置技术和工艺,不得采用国家明令禁止、淘汰的技术和工艺。
5、有保证危险废物经营安全的规章制度、污染防治措施和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6、有保证危险废物经营安全的规章制度、污染防治措施和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对仍未能利用的废物或残渣最终必须达到国家规范要求。
参考资料:网络-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Ⅲ 危险废物管理计划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经营活动的单位,应当依照《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领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1、首先,发挥环评指导作用,使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得合法、合规。
新建的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设施,应在其配套的建设项目环评中按建设项目建设和运营的不同阶段,对其开展环境影响分析预测。
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要求,分析论证企业自建危险废物处置设施的技术和经济可行性,包括处置工艺、处理能力是否满足要求,装备(装置)水平的成熟、可靠性及运行的稳定性和经济合理性,污染物稳定达标的可靠性等。
2、其次,做好三本账,使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行为说得清、道得明。
一是做好危险废物产生和处置台账。由于这类企业所利用处置的危险废物均来源于内部,因此,企业可以实现对产生的危险废物从贮存、运输到处置的闭环管理。企业将产生、处置的危险废物通过建立自行利用处置台账进行详细记录,既可以自证清白,也是排除开展经营活动的依据之一。
二是做好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运行台账记录。设施运行记录是对设施运行情况最真实的体现,包括运行时间、设施运行相关参数数据、设施检修情况等。焚烧处置的危险废物应记录焚烧炉温、含氧量、污染物排放实时监测数据等内容。这本台账可以为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运行的真实性提供支持,并为企业烟气等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提供参考。
三是做好新产生危险废物处置台账。无论是综合利用还是焚烧处置,末端都会有新的危险废物产生,对新产生的危险废物,应该做到规范贮存、处置。
3、强化环境监测,确保利用处置设施稳定达标排放。
自建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的目的是为了管控危险废物处置风险,而非换种方式进行污染转移。这就要求企业具有严格的自律性,对利用处置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加以控制,做到达标排放。
因此,企业应参照《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规范》等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制定详细的环境监测方案,科学确定监测项目,定期开展监测。对自建焚烧处置设施的企业,建议安装在线监测设施,并对主要污染物的实时监测数据进行信息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此外,应该定期对利用处置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并做好相关记录。
(3)危废运营手册扩展阅读:
危险废物:英文名称:Hazardous waste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1]的规定,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定义危险废物为: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固体废物和液态废物,列入本名录:
(一)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或者感染性等一种或者几种危险特性的;
(二)不排除具有危险特性,可能对环境或者人体健康造成有害影响,需要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的。
Ⅳ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可以处理900-403-06代码的危废吗
按照环保部《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审查和许可指南》规定,危废许可证必须包含编号。如十位编号:第一、二位数字为危险废物经营设施所在地的省级行政区划代码;第三、四位数字为省辖市级行政区划代码;第五、六位数字为县级政府行政区划代码;其余四位数字为流水号。行政区划代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填写(可参见国家统计局网站)。
环保部颁发的许可证为G开头,10位编号,各省及地区编号方式不尽相同。
Ⅳ 如何做好本单位危险废物的规范化管理
八项制度之一: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
对于产废单位以及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和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需要做到以下四点:
1、建立危废管理制度。建立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制度、内容管理制度和应对危险废物污染的防治措施。
2、建立危废管理图表。有危废管理领导小组及分工。
3、建立岗位责任制度。企业主要领导、主管领导、主管部门、主管人员、各生产单位主管人员及生产班组(员工)在危废管理工作方面的岗位职责和责任。
4、建立安全操作规程。企业产生危险废物工艺环节安全操作的有关规定及要求。
八项制度之二:标识制度
1、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2、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八项制度之三:管理计划制度
1、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包括减少危险废物产生量和危害性的措施。
2、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包括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措施。
3、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4、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内容有重大改变的,应当及时申报。
八项制度之四:申报登记制度
1、如实地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
(1)如实申报(专门申报或纳入排污、环统一并申报)
(2)内容齐全(全面、准确申报危废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情况)
(3)能提供材料,证明所申报数据的真实性和合理性(产生和处理情况的日常记录)
2、申报事项有重大改变的,应当及时申报
八项制度之五:源头分类制度
1、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分类进行收集
2、落实源头分类制度应当做到:
(1)危险废物与一般废物分开;
(2)工业废物与办公、生活废物分开;
(3)固态、液态、泥态、置于容器中的气态废物分开;
(4)可利用的与不可利用的废物分开;
(5)有热值的与没有热值的废物分开;
(6)性质不相容的废物分开;
(7)利用和处置方法不同的分开;
(8)大的类别要分清,每一种类也要区分。
八项制度之六:转移联单制度
1、在转移危险废物钱,向环保部门报批危险废物转移计划,并得到批准
2、转移危险废物的,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如实填写转移联单中产生单位栏目,并加盖公章
3、运输资质符合要求:运输单位、运输车辆、驾驶员及押运员(产生、转移单位有责任审查运输单位资质)
4、转移联单保存齐全
八项制度之七:经营许可证制度
1、转移的危险废物,全部提供或委托给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的活动
2、有与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签订的委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合同
八项制度之八:应急预案备案制度
1、制定了意外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
2、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3、按照预案要求每年组织应急演练
(5)危废运营手册扩展阅读
处理
对于某种废物选择哪种最佳的、实用的方法与诸多因素有关,如废物的组成、性质、状态、气候条件、安全标准、处理成本、操作及维修等条件。虽然有许多方法都能成功地用于处理危险废物,但常用的处理方法仍归纳为物理处理、化学处理、生物处理、热处理和固化处理。
1、物理处理:物理处理是通过浓缩或相变化改变固体废物的结构使之成为便于运输、贮存、利用或处置的形态,包括压实、破碎、分选、增稠、吸附、萃取等方法。
2、化学处理:化学处理是采用化学方法破坏固体废物中的有害成分,从而达到无害化,或将其转变成为适于进一步处理、处置的形态。其目的在于改变处理物质的化学性质,从而减少它的危害性。这是危险废物最终处置前常用的预处理措施,其处理设备为常规的化工设备。
3、生物处理:生物处理是利用微生物分解固体废物中可降解的有机物,从而达到无害化或综合利用。生物处理方法包括好氧处理、厌氧处理和兼性厌氧处理。与化学处理方法相比,生物处理在经济上一般比较便宜应用普遍但处理过程所需时间长,处理效率不够稳定。
4、热处理:热处理是通过高温破坏和改变固体废物组成和结构,同时达到减容、无害化或综合利用的目的。其方法包括焚化、热解、湿式氧化以及焙烧、烧结等。热值较高或毒性较大的废物采用焚烧处理工艺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回收焚烧余热用于综合利用和物化处理以及职工洗浴、生活等,减少处理成本和能源的浪费。
5、固化处理:固化处理是采用固化基材将废物固定或包覆,以降低其对环境的危害,是一种较安全地运输和处置废物的处理过程,主要用于有害废物和放射性废物,固化体的容积远比原废物的容积大。
6、各种处理方法都有其优缺点和对不同废物的适用性,由于各危险废物所含组分、性质不同很难有统一模式。针对各废物的特性可选用适用性强的处理方法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危险废物